詹姆士一世在位时的政局如何?詹姆士一世的历史政绩及评价

2018-06-29 10:56:02 首页

  詹姆士·斯图亚特是苏格兰女王玛丽·斯图亚特(Mary Stewart)与第二任丈夫达恩利伯爵亨利·斯图亚特(Henry Stuart)所生的唯一儿子。他母亲的祖先从十四世纪开始一直统治苏格兰,出生后5个月,其父死亡,其母遭苏格兰贵族驱逐,流亡英格兰,詹姆士一世被苏格兰国内贵族加冕为王,称苏格兰的詹姆士六世;1603年3月24日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去世后,他继承了英格兰王位,称英格兰的詹姆士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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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学识渊博,但为人懒散刻板,被称为是"基督教王国中最聪明的笨伯"。

  1598年写作《自由君主制的真正法律》(The Trew Law of Free Monarchies)。该书既反对加尔文主义的反君主观点,也反对教皇的最高权威。他认为国王由上帝直接任命。他认为理性并非天然地存于自然与社会中。而是一种意志一般来说应该服从的标准,也是一种意志一般来说得以实现的手段,但最终是统治者的意志决定何为理性,以及理性要求什么。在特殊场合,君主可以像上帝一样独裁,反对理性。这些理论很多来源于布丹。

  1603年出版《神权》,主张"国王是法律的创造者,而非法律创造国王......假如人民认为国王滥用权力,他们只能选择祈求上帝开导国王,把他们引导正确的道路上去.......正像争论上帝能做什么是无神论和渎神一样,作为一个臣民去争论国王能做什么,或者国王不能做这做那,也是僭越和高度耻辱......"概括为"君权神授"

  詹姆士一世有佝偻病,因而走路像卓别林,舌头太大,饮水如同吃,皮肤皱巴,从来不洗,只洗手指。害怕暴力,害怕武器,戎装、讨厌葬礼,以为自己在危险中时有把床排到门后的习惯。喜欢帅气的男臣如:Esme Stuart, 罗伯特·卡尔(Robert Carr )和乔治·维利尔斯(George Villiers)。学究气重,为称为"基督教王国中最聪明的笨伯"。迷恋打猎,一想到国务就懒散,在选择枢密院官员时不够明智,不懂英国社会和政府,喜欢在议会和宗教反对者面前长篇大论,生活穷奢极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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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交内政

  詹姆士一世曾经冒着波罗的海的风暴亲自去奥斯陆将丹麦公主迎到苏格兰,他们在1589年结婚,夫妇生有两子四女,但是两个女儿夭折。由于詹姆士一世有同性恋嗜好,后期冷落结发妻子。长女女儿伊丽莎白嫁给了巴拉丁选帝侯弗雷德,这是日尔曼新教徒诸王子中的佼佼者。詹姆士同日尔曼新教协会结盟,自认为新教旗手,但是也希望与西班牙这个欧洲强国达成和解。他希望自己的儿子迎娶西班牙国王菲利普四世的妹妹。

  1619年他的女婿接受波希米亚的新教徒领袖奉献给他的波希米亚王位,这导致与拥有合法继位权的神圣罗马皇帝开战,因此詹姆士一世不情愿的卷入到这场成为"三十年战争"的日尔曼战争。战争中西班牙支持神圣罗马皇帝,詹姆士还是希望通过与西班牙联姻并以此通过西班牙向神圣罗马皇帝施加压力最后能够达成和解。但是詹姆士的计划失败了,在大臣白金汉的唆使下他与西班牙开战。

  为了获得财政收入詹姆士不得不采用非常手段,他让瓦尔特·罗利去圭亚那开金矿;他承认商业"专卖权",这使白金汉及其亲属从中发了大财。但是詹姆士一世也听任他那些最能干的臣仆被解职和惩处,其中就有精明强干的大法官弗朗西斯·培根因为受贿被解除一切职务。

  评价

  詹姆士不失为一个明智的统治者。

  从不过分激怒臣民中的代表人物,准备随时撤回不得人心的政策。他是一个饱学的神学家,一度相信巫术,但是最后还是认清了巫术的蒙蔽性。但是他爱慕虚荣,懒惰、刚愎自用,自己说了算。

  1625年3月27日去世,临死前他承认下院日益强大,并告诫后人警惕潜伏在前面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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