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素悖论的出现为什么引发了第三次数学危机?

2018-07-16 14:46:43 首页

  数学基础的第三次危机,是由1897年的突然冲击而出现的;到现在虽然已经超过了一个世纪,但从整体来看,还没有解决到令人满意的程度。这次危机是由于在康托的一般集合理论的边缘发现悖论而造成的。由于集合概念已经渗透到众多的数学分支,并且集合论在实际上已经成为了数学的基础,因此集合论中悖论的发现自然地引起了对数学的整个基本结构的有效性的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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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97年意大利数学家布拉里.福尔蒂揭示了集合论的第一个悖论。两年后,康托发现了很相似的悖论。福尔蒂和康托的悖论只涉及到集合论中的结果,没有引起当时数学家们的足够重视。但罗素于1901年5月发现了一个悖论。它除了涉及集合概念本身外不需要别的概念。哲学家罗素

  在描述罗素悖论之前,请首先注意:集合,或者是它们本身的成员,或者不是它们本身的成员。例如,抽象概念的集合本身是抽象的概念,但是所有人的集合不是一个人。再则,所有集合的集合本身是一个集合,但是所有鸟儿的集合不是一只鸟。假设M表示是它们本身的成员的所有集合的集合。而N表示不是它们本身的成员的所有集合的集合。然后问:集合N是否是它本身的成员。显然,如果N是它本身的成员,则N是M的成员而不是N的成员,于是N不是它本身的成员。另一方面,如果N不是它本身的成员,则N是N的成员,而不是M的成员,于是N是它本身的成员。悖论在于:无论哪种情况,我们都将导致矛盾。

  罗素悖论曾被以多种形式通俗化。其中,最著名的是罗素于1919年给出的,它涉及到某村理发师的困境。理发师宣布了这样一条原则:他给所有不给自己刮脸的人刮脸,并且只给村子里这样的人刮脸。当人们试图答复下列疑问时,就认识到了这种情况的变化性质:“理发师是否自己给自己刮脸?”如果他给自己刮脸。那么他就不符合他的原则;如果他不给自己刮脸,那么他按原则就该为自己刮脸。

  罗素悖论使整个数学大厦动摇了。当弗雷格已经完成他的关于算术基础的两册巨著《算术的基本法则》的最后一册时,罗素通信告诉了他这个悖论。弗雷格在其论著的末尾以悲哀的话语写道:“一位科学家不会碰到比这更痛苦的事情了,即在工作完成之时,它的基础垮掉了。当本书等待复印的时候,罗素先生的一封信把我置于这种境地”。于是,他终结了这不止12年的辛勤劳动。狄德金原来打算把《连续性及无理数》第3版复印,这时也把稿件抽了回来。发现拓扑学中“不动点原理”的布劳威也认为自己过去作的工作都是“废话”,声称要放弃不动点原理。

  罗素悖论的“破坏力”还不仅局限在数学领域,只要把罗素悖论的陈述略加修改,即用逻辑的术语来代替集合论中的术语,罗素悖论就可以推广到逻辑领域。这样,罗素悖论就不仅触及到数学的基础理论本身,它涉及到了一向被认为极为严谨的两门科学 — 数学和逻辑学。

  实际上,早在两千多年前,逻辑学上就已经有人提出了类似的悖论。例如,据说公元前4世纪的欧伯利得曾提出悖论:“我现在正在做的这一陈述是假的。”如果这个陈述是真的, 则它是假的;然而,如果这个陈述是假的,则它必定是真的。于是,这个陈述既不能是真的,又不能是假的,怎么也逃避不了矛盾。更早的还有公元前六世纪,克里特人埃皮门尼德提出的悖论:“克利特人总是说谎的人”。只要简单分析一下,就能揭示出这句话也是自相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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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合论中悖论的存在,明确地表示某些地方出了毛病。自从悖论被发现之后,关于这一课题发表了大量的文章,为解决它们作过了大量的尝试。

  就数学而论,看来有一条容易的出路:人们只要把集合论建立在公理化的基础上,加以充分限制以排除所知道的矛盾。第一次这样的尝试是策梅罗于1908年做出的。以后还有多人进行加工。但是,此种方式曾受到批评,因为它只是避开了某些悖论,而未能说明这些悖论;此外,它不能保证将来不出现别种悖论。

  另一种方式既能理解又能排除已知的悖论。如果仔细地检查,就会看到:上面的每一个悖论,都涉及一个集合S和S的一个成员m(而m是靠S定义的)。这样的一个定义被称作是“非断言的”,而非断言的定义在某种意义上是循环的。例如,考虑罗素的理发师悖论,用m标志理发师,用S标志理发师那个村的所有成员的集合,则m被非断言地定义为“S的给并且只给不给自己刮脸的人刮脸的那个成员”。此定义的循环的性质是显然的―理发师的定义涉及村子的成员,并且,理发师本身就是村子的成员。庞加莱认为出现矛盾的原因在于非断言的定义。并且,罗素在其恶性循环原则中表示过同样的观点:没有一个集合S被允许包括只能用S定义的成员m,或者涉及或先假定S的成员m。

  因此,不允许有非断言的定义便可能是一种解决集合论的已知悖论的办法。然而,对这种解决办法,有一个严重的责难,即包括非断言定义的那几部分数学是数学家很不愿丢弃的。例如定理“每一个具有上界的实数非空集合有最小上界(上确界)。”数学中有许多类似的非断言定义的例子,虽然它们有一些可以设法避开。但数学家们却不愿回避问题的存在。

  解决集合论的悖论的其它尝试,是从逻辑上去找问题的症结。这带来了对逻辑基础的全面研究。设想:可能通过三值逻辑的使用摆脱悖论的困难是一种很引人入胜的想法。例如,在上面给出的罗素悖论中,可以看到:“N是它自己的成员”这句话既不是真的,也不是假的。在这里,第三种可能性会产生帮助。用T来表示一个命题为“真”,用F来表示一个命题为“假”,而第三种既非T又非F的性质用问号“?”来表示。如果我们能将这类陈述简单的分类为“?”,这个问题也就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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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1900年到1930年左右,数学的第三次危机使许多数学家卷入一场大辩论当中。他们看到这次危机涉及到数学的根本,因此必须对数学的哲学基础加以严密的考察。在这场大辩论中,原来的不明显的意见分歧扩展成为学派的争论。以罗素为代表的逻辑主义、以布劳威为代表的直觉主义、以希尔伯特为代表的形式主义三大数学哲学学派应运而生。它们都是唯心主义学派。它们都提出了各自的处理一般集合论中的悖论的办法。他们在争论中尽管言语尖刻,好象势不两立,其实各自的观点都吸收了对方的看法而有很多变化。1931年,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的证明暴露了各派的弱点,哲学的争论冷谈了下来。此后,各派力量沿着自己的道路发展演化。尽管争论的问题远未解决,但大部分数学家并不大关心哲学问题。直到近年,数学哲学问题才又激起人们的兴趣。

  承认无穷集合,承认无穷基数,就好象一切灾难都出来了。这就是第三次数学危机的实质。尽管悖论可以消除,矛盾可以解决,然而数学的确定性却在一步一步地丧失。经过“悖论”大辩论的洗礼,现代公理集合论的一大堆公理,简直难说孰真孰假,可是又不能把它们都消除掉,它们跟整个数学是血肉相连的。所以,第三次数学危机表面上解决了,实质上更深刻地以其它形式延续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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