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正神学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归正神学的内容与影响

2018-08-29 10:55:25 首页

  归正神学,是指由十六世纪的宗教改革家约翰加尔文(John Calvin)所发展出的神学,又称为改革宗神学。 加尔文的神学,则深受古教父奥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和另一位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的影响。归正神学在十七世纪的英国发展出清教徒神学,也成为二十世纪福音派神学的源头之一。加尔文所写的《基督教要义》(Institute of Christian Religion),发后来无数的归正神学家。而最能代表归正神学的文字,为他们的信条和要理问答,以西敏信条(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海德堡要理问答(Heidelberg Catechism)、比利时信条(Belgic Confession)和多特信经(Canons of Dort)为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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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正神学的神学重心在于唯独圣经(sola scriptura)和不断归正(semper reformanda)。

  归正神学强调纯正的教义,是以圣经为唯一绝对的权威来发展神学,无论是理性、经验、传统、哲学、科学等等都不能凌驾于圣经之上。而由于人都有可能犯错,归正神学就要不断地以检讨自己的神学是否符合圣经,这就是不断归正的精神。

  归正神学的主要特性有三个:神的中心性,以基督为中心,多元性。

  神的中心性,强调神的主权统管着一切,因此可得出三个结论:第一,人的自我认识只能在神的知识之亮光下获得,也就是只有神能够透过圣灵与圣经,使人认识自己,并认识自己的罪;第二,救恩完全是神的工作,因为人已经被罪恶辖制而无力自救;第三,整个个人及群体的生命都必须接受神的管治,我们的生活和制度应该以圣经为依据并向上帝负责。

  以基督为中心,也就是基督是万物的中心,透过基督人才能认识神,而基督是神的爱子,透过他才能进行拯救。

  多元性,也就是在大原则下包容不同的意见,表现出归正神学的生命力。例如十七世纪的英格兰,有清教徒 William Perkins,约翰.欧文(John Owen),苏格兰有Samuel Rutherford,Thomas Boston。十八世纪的美国有爱德华滋(Jonathan Edwards),十九世纪有普林斯顿神学院的贺智(Charles Hodge)和B.B.Warfield,荷兰有凯波尔(Abraham Kuyper)和巴文克(Herman Bavinck)。著名的布道家怀腓德(George Whitefield),宣教士克理威廉(William Carey)和耶德逊(Adoniram Judson),牧师司布真(Charles Spurgeon)和钟马田(D. Martyn Lloyd-Jones),都持守归正神学。在二十世纪,有长老会牧师James Boice(博爱思或卜易士),浸信会牧师约翰派博(John Piper),灵恩派牧师马汉宁(C. J. Mahaney),以及从事后现代事工的Mark Driscoll,和纽约的Tim Keller。归正神学有相当创新的一面,例如护教学上的范泰尔(Cornelius Van Til)和薛华(Francis Schaeffer),圣经神学上的Geerhardus Vos(魏司坚或霍志恒)、Meredith Kline和Herman Ridderbos,圣经辅导的Jay Adams、David Powlison和Paul Tripp,以及归正神学发展出的盟约神学(Covenant Theology,或圣约神学),但这些创新都是以圣经为基础,而不向世俗、理性、经验、传统、哲学、科学等妥协。福音派的两大神学家:圣公会的巴刻(J.I.Packer)和浸信会的卡尔亨利(Carl F.H. Henry)都持守归正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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