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谈判中耆英为什么敢先签约后进呈 原因是什么

2018-11-24 14:31:20 首页

  1843年1月,伊里布和璞鼎查在广东开始谈判。由于英方“慨然”应允了清方最为关切的、清方本来就不承担任何义务的五口之外不得通商游历和华商欠英商款项不得由清政府垫赔等几项条件,谈判主要围绕着关税税率进行。1843年3月,伊里布在广州病故。4月,道光帝听闻璞鼎查意欲北上,与两江总督耆英继续谈判时,派耆英为钦差大臣,赴广东与英方谈判。而广东负责谈判具体事务的下级官员,在伊里布死后,因新任钦差大臣耆英到粤尚需时日,竟先行去了香港,与英方继续谈判,并基本确定了当时谈判的重点——海关税则的主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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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璞鼎查

  1843年6月4日,耆英到达广州。6月23日,耆英一行赴香港。次日起与璞鼎查会谈。6月26日,《中英南京条约》在香港互换。6月28日,耆英由香港回广州。至此,中英双方的有关事宜已经基本谈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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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耆英像

  1843年7月12日,耆英出奏,向道光帝报告香港谈判的大体情况,声称已与英方达成了海关税则,并根据伊里布与英方先前达成的七月(系夏历)广州开市的协议,已同意英方于7月27日(夏历七月初一日)按照新定章程“贸易输税”。道光帝对耆英的所作所为大为赞许,称其“所办甚属正大公诚”。7月22日,中英《五口通商章程:海关税则》在香港公布。第三天,即7月24日,耆英才上奏,附以该章程的全文。8月11日,道光帝收到该章程后,下令军机大臣会同户部核议。8月16日,道光帝根据军机大臣穆彰阿等人奏复的核议情况,予以批准。而于此时,该章程已在广州实施20天了。

  耆英完全同意了璞鼎查重订新约的要求,并以“无余页可添注”这一靠不住的理由,否定了道光帝“添注”的谕令。耆英在此片中还称,“现在所议条约一册,统俟璞鼎查将戳记钤用前来,再行缮录清单,恭呈御览。”这就是说,耆英等人依仗道光帝对他们的信任,准备先签约后进呈了。1843年10月8日,耆英与璞鼎查在虎门签订了《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约》,又称《中英虎门条约》,先期公布的《五口通商章程:海关税则》,也作为该条约的附件而正式成立。10月20日,耆英才将条约全文进呈。11月7日,道光帝收到条约后,令军机大臣速议。11月15日,道光帝又据军机大臣穆彰阿等人的复奏,同意“照所议办理”,但又指出条约内“香港通市”一节,“不免有偷越之弊”,责令耆英“再行悉心妥议具奏”。耆英此时已完成中英谈判,正从广州返回其两江总督本任,行至广东曲江,收到该谕旨,急忙上奏辩解。道光帝只得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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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光皇帝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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