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户时代政治体制是什么样的 江户时代的经济如何

2018-11-30 09:57:24 首页

  疆域

  江户时代的日本统治着除虾夷地(今北海道岛)以外的日本群岛。18世纪初以来早期资本的进入及18世纪后期虾夷地已经成为长崎对外贸易中出口海产品的重要产地 ,虾夷地实质上已经被纳入了幕府的对外贸易体系 。

  征夷大将军直接管理着全国四分之一的土地和许多重要城市。封地在一万石以上的大名,其领地及行政机构就称为“藩”。 当然也有例外,比如虾夷松前福山的松前家没有石高(土地及收入),下野喜连川的喜连川家石高只有五千石,但它们被幕府确定有一万石的格,因此也有被称为藩的资格。需要指出的是,一般大大名的家臣,领地超过一万石的大有人在,但因为不是大名,所以其领地不能被称为藩。绵延二百六十年的江户幕府,前前后后存在的大大小小的诸藩计有五百多个,平均下来的话,各个时代所存在的藩大概有二百七十个,号称“江户幕府三百藩”。

  政治

  幕藩体制

  在江户时代,知行10000石达以上者便称为大名。江户时代共有200多家大名。江户时代的政治体制为“幕藩体制”,由江户幕府和各藩共同管理国家。在幕藩体制下,幕府将军是江户时代日本的最高统治者,幕府是国家的最高的政权机关。江户幕府统治全国各地的藩国。各藩的统治者是大名,效忠于幕府。将军实质上是各藩诸侯盟主,大名处于半独立状态,仍拥有很大的独立性,在自己的领地就是绝对的主宰,但受到幕府将军的控制,对幕府负担政治、军事以及经济义务。各个藩国的大名实际上分为亲藩、谱代、外样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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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藩大名是与德川家有血缘关系的藩领,在这之中有着御三家之称的尾张、纪伊、水户藩最为重要。

  谱代大名又称世袭大名,是指在关原之战以前一直追随德川家康的。地位仅次于亲藩大名,大多位居幕府要职,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地位、有权力,俸禄却很少,如本多正信、大久保忠邻等。德川家康设计幕府统治必须完全由亲藩和谱代大名操控,外样大名不得参与。

  外样大名则是在关原之战被迫臣服的大名,他们有的拥有雄厚实力,不过,却没有亲藩或谱代大名的权力,又常被幕府监控,即使有心要反抗德川家,也无法成事。因为外样大名的领土多在偏僻的外边,在锁国时期反而最容易跟外国势力结合,成为倒幕的主要动力。

  武家法度

  江户时代针对大名进行严格的法律约束,《武家诸法度》因此频频出台。庆长二十年(1615年)闰六月,大阪夏之阵结束后不久,江户幕府针对全国各地大名用于防御而城堡林立的情况,发布“一国一城令”。紧接着,在德川家康的幕后策划下,幕府第二代将军德川秀忠在京都伏见城召集全国大名,发布“元和令”(1615年7月从“庆长”改元“元和”),是为江户幕府颁布“武家诸法度”之始。《元和令》共有十三条,基本内容为:

  (一)、专心修练文武弓马之道,文左武右,古之法也,需兼备之。(二)、不可聚饮游佚。(三)、各国不可隐匿违背法度之人。(四)、诸国大名小名及诸侍从、士卒,发现叛逆或杀人者,应速追捕法办。(五)、自今以后,本国之外,不得与他国之人交往。(六)、诸国居城,即使修缮,亦当呈报,新城之建严令停止。(七)、邻国若有生事或结徒党者应速呈报。(八)、不可擅自缔结婚姻。(九)、有关诸大名江户参觐的规定。(十)、衣裳品级,不可混杂,君臣上下,各有其别。(十一)、杂役者不可坐轿。(十二)、诸国诸侍应节俭。(十三)、国主当选政务之良才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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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和令》颁布后,德川前期各代将军多次进行了修改。宽永十二年(1635年),第三代将军德川家光就任将军后,由儒官林罗山主持对《元和令》进行修改,并颁布《宽永令》。《宽永令》的内容由原来的13条增加到19条,成为后世“武家诸法度”的蓝本。在这一法令下,江户幕府以完善法度为名,对大名实施高压政策。宽文三年(1663年),第四代将军德川家纲发布《宽文令》(21条),又增加了禁止基督教和对不孝之子科以处罚的条文,同时禁止殉死习俗,废除令大名与重臣的人质居住江户的制度。天和三年(1683年),第五代将军德川纲吉颁布了以和汉文混合体撰写的《天和令》(15条),其中不再有《元和令》、《宽永令》、《宽文令》中都强调的“专心修练文武弓马之道”这样的条文,增加了“厉行忠孝,重视礼仪”条文。这表明随着幕藩体制的稳定,幕府放弃了“武断政治”,开始向重视以儒学为指导的“文治政治”转变。宝永七年(1710年),第六代将军德川家宣颁布了由儒学者新井白石用和文撰写的《正德令》(17条),增加了严禁官员收受贿赂的条文。享保二年(1717年),第八代将军德川吉宗颁布《享保令》(15条),宣布恢复天和三年(1683年)《天和令》的内容,此令后来一直使用到幕末。

  参觐交代

  参觐交代是指各藩的大名在一定时间内前往江户觐见将军,并在幕府执行政务一段时间,然后返回自己领地。简言之,即大名交替履行江户幕府与本藩政务。参觐交代是幕府控制大名、强化将军权威的最有力的实际措施。德川家康在关原之战中取胜后,加贺藩藩主前田利长在德川家康官拜幕府将军前就于庆长七年(1602年)初捷足先登,到江户向德川家康示好,冈山藩主池田辉政也紧随其后,是为外样大名参觐将军之嚆矢。后来,长州藩主毛利辉元、广岛藩主福岛正则、仙台藩主伊达政宗等东西诸侯皆仿效参觐,不过此时尚未形成制度。

  庆长二十年(1615年),幕府发布《元和令》,其中第9条为“有关诸大名江户参觐的规定”,首次提到大名参觐,但并没有明确规定实施办法。直到宽永十二年(1635年),第三代将军德川家光发布《宽文令》时,才对参觐事务做出明确规定。《宽文令》把参觐交代的规定置于第二条:“大名小名在江户交替勤务,每年四月参觐。最近随从人数甚多,增国郡之费、领民之劳,今后应适当减少人数。但上京之节,应随教令,公役者当按分限行事。”原来单纯的“参觐”将军变成了大名定期到江户执行公务;规定了“交代”的时间为每年4月,将“参觐”制度化。参觐交代制度本身是为了抑制大名势力,提高幕府的权威。在整个江户时代,这种制度被发挥到极致,对于大名的影响是巨大而深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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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

  自然经济

  江户时代的经济制度是一种封建的小农经济。16世纪末,日本人口的80%以上为农民,基本的生产关系为各藩领主直接控制广大农民。农民为领主耕种一块世袭土地,并交纳一定量的实物地租和贡米,这种被称为“本百姓”的自耕农,是江户时代幕藩体制的主要经济基础。

  17世纪,商品经济在农村出现,农村的生产力程度由于生产工具的改造以及栽培技术的提高而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一部分农民开始有了年贡之外的剩余产品。这为商品经济在农村的发展与城市的繁荣创造了条件。一部分富裕起来的富农、地主雇佣贫雇农进行土地的耕种,同时在农村开设手工作坊,进行商品的经营,牟取更大的利益。乡村商人统包农民的农产品及手工产品,销往外地。同时城市商人也把目光投向农村,他们向农村收购产品,牟取利润。封建领主出于生活与财政的需要,也不得不鼓励农民进行一些经济作物的生产,农业生产日益商品化。在这样的情况下,逐渐产生了农业特产区,如棉花生产集中在畿内和东海地区,养蚕集中于关东和东山地区,大豆盛产于本州东北地区。这样的地区性特色农业为农产品的商品化提供了契机。米、棉、油等农产品除了上交部分外,剩余部分都作为商品出售,自然经济逐渐受到冲击。

  农村经济作物的生产,促进了手工业的发展。从17世纪末开始,农村手工业成为手工业发展的显著特点。农产品的商品化,使农村卷入商品经济的漩涡。上交给幕藩的租贡和农民的剩余品都向货币趋势发展。17世纪后半期开始,为解决复杂的财政生活需要,各幕藩开始实行初期专卖制,并开始经营地方性特色手工业。一部分农民在商业活动中独立出来,成为新兴的阶层。经过商人的活动与幕藩的经营,各地手工业也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自己的特色。手工业的主要产地有:京都西阵、九州博多的丝织业,大阪附近的棉织业,越前、美浓的造纸业,滩、池田、伊丹的酿酒业等等。

  交通业

  由于各产业的发达与“参观交代”制度的影响,交通的建设也如火如荼。形成了以江户为中心的呈反射状的交通要道。沿海岸到京都的东海道、经信浓到京都的中山道、通往甲州(今山梨县)的甲州街道、去往奥州(今东北地区)的奥州街道与通往日光的日光街道被称为当时的“五街道”。由于运送大米与货物的商船的增加,航运事业也逐渐发达起来。

  城市化

  随着各产业的发达,城市的发展进一步繁荣。18世纪晚期,日本有15%到20%的人口已经城市化了;有6%乃至10%到13%的人生活在10万人以上的大城市里。为削弱各地大名的反抗力量,“一国一城令”颁布之后。幕藩的领主将武士聚集到城堡周围,并召集手工业者、商人也聚集到这里,形成“城下町”,在“城下町”的基础上慢慢发展了城市的规模,到17世纪末,全国上下已有城市300余座。其中江户、大阪、京都是全国最大的城市。以江户为例,不仅是幕府所在地,而且是经济文化的中心。据元禄六年(1693年)的调查,江户各阶层的人口总数有100余万,超过当时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伦敦。大阪为当时商业的中心,江户时代的这里形成了全国市场的中心,活跃在城市的町人与进出大阪的商人使大阪成为当时最具活力的城市,人口也仅次于江户。另一个繁华的城市就是京都,18世纪初城内外人口达到36万左右。

  城市的兴盛使商业更加繁荣。为保证商业的利益,批发商门组成同业公会,不断地积蓄起财富,出现了大阪鸿池、江户三井等大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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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本主义萌芽

  江户中期以后商品经济得到了极大发展,全国形成了以大阪、江户、京都为中心的商品经济圈。江户是最大的全国消费市场。每天都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商船满载大米、酒类、盐、手工制品在江户港停泊。这些产品一半以上为进入江户流通市场的商品。以大米为例,送到江户的商品大米由米批发商卖给销售商,经“舂米屋”加工后直接送往市场销售,在嘉永(1848-1853)年间,仅江户城就有这样的“舂米屋”2700余间。

  在大阪,于元禄十年(1697年),开设了堂岛大米市场,享保十五年(1730年),堂岛米会所成立,下设“正米商内”与“帐合米商内”。“正米商内”负责米券的发放,“ 帐合米商内”则进行相当于期货交易的证券买卖活动。每年有100万石以上来自畿内、九州、四国甚至东北的大米集中在被称为“藏屋敷”的仓库中,米商用购买的“米切手”(米券)兑换大米运往大阪堂岛米市场进行销售。除了大米之外,酒的市场也在形成。幕府为稳定米价,曾于宝历四年(1754年)下令解除对造酒业的限制,兵库县滩地方、摄津的伊丹、池田都成为著名的酒产地,兴盛的酒制造业还吸引周边百姓参加劳动。另外,盐的产地主要是濑户内海沿岸诸国。17世纪,这里出产的盐占全国盐市场的九成以上。由于城乡分工扩大,商品生产的流通、合作性日益加强。例如秋田的棉纺织业,其原料就来自藩外的大阪。这种生产方式打破了藩与藩的界限,使商品生产的市场日益扩大。

  商品经济的发展也把农民卷入了商品生产的环流。农村不仅仅是商品原料的提供地,同时也成为简单加工业的工厂。商人会向农民统购一定的手工产品,支付有限的加工费;地主富农开设手工作坊,雇佣农民进行生产等等,都是这一变化的体现。这样,全国各地各地都出现了相对独立的市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萌芽逐渐出现。

  海外贸易

  德川家康时,积极与越南、吕宋等地进行贸易,与中国和葡萄牙商人等等竞争,他确立持有朱印状者才能准予贸易的朱印船制度,据说丰臣秀吉时代就有朱印状,德川时代加以延续,状上会附上详细的航行目的地,以及幕府批准的准确日期,右上角则盖有将军的红色官印。日本西南的外样大名与有势力的商人便在德川家光下令锁国之前,航行著朱印船往来东南亚、台湾、马尼拉之间。江户幕府锁国政策确立以后,限制朱印船海外贸易,宽永十二年(1635年)在寻求国家安全的前提下,停止朱印船航行,并废止朱印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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