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为什么那么著名?原因是什么

2019-01-03 13:41:36 首页

  首先杜拉斯本人的名气就不小,特殊文化氛围的成长环境,包括丰富的阅历(自行wiki),当然她是配得上那些美誉的。她的作品有鲜明的个人特色,当你了解这些特点之后就很容易识别她的作品:

  1、心理的描写:(为了方便题主查证,我仅以《情人》为例)开头的重逢,初遇那个中国商人的时候,还有每次做爱,以及在家中受到母亲与哥哥们的虐待。心理描写占据了小说不少的篇幅,这也是题主觉得语言碎片化的原因之一,因为心理感觉本来就是缺乏逻辑性,直接异变而且强烈的。

  2、肉欲与爱情为主题:其实《情人》中的这段经历在杜拉斯的其他作品中也屡有出现,而女性作家擅长的领域也正包括了肉欲与爱情这一部分。《情人》虽然没有详细去探讨和深究“我”与中国男子的扭曲的关系,但是这些对故事的记叙与自己的内心独白都能使我们直观的感觉到两者之间那种微妙的联系,同时在这两者背后还有毁灭的意味,《情人》中的爱与性的描写并非完全美妙的,总是伴有毁灭的感觉,而这种将至美与消亡联系的主题也是感人或震撼的作品常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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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笔调平淡中露深情:杜拉斯的行文风格偏冷,用语比较简略和有力(我是看译作得出的结论,错了勿喷),描写<叙述,但是人家厉害在,就这样写,你读完一整篇小说还是感觉作者与中国男人两个人用情程度之深,这种对比我觉得反而更容易打动人吧。

  其次《情人》本身就是杜拉斯作品中评价最高的,至少可以说明,它是一部可以代表作者水平的作品,它得过龚古尔奖(普鲁斯特的追2也得过这个奖,是一个比较有分量的文学奖)。《情人》的故事也容易引起共鸣,带有悲剧色彩的情爱故事,由于外界的强力,两人的差距导致最终分离(是不是看到了梁祝和罗密欧朱丽叶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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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说点作品本身的,译者的译著我好像也只读过杜拉斯系列,感觉比较好的还原了她的风格,那种新小说的行文叙事。看的时候确实比较吃力,但这不是评判作品好坏的标准,你读卡夫卡不累?读尼采不累?这种累是写作风格与你的阅读能力和习惯的差距带来的,怪不得作品本身。

  这种小说,故事好,感情真,描写细腻,就足以流行了,更何况被拍成了电影,进一步提高了知名度和普及度,又有文青们的男神王小波先生的“活广告”,不受到追捧我才觉得奇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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