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历史上印度半岛的吠陀时代

2019-01-08 09:51:31 首页

  印度河流域文明衰亡后,大约从公元前1500~前600年的印度历史被称为“吠陀时代”。“吠陀”原意为“知识”或“神圣的知识”,它实际上是印度世代口头流传下来的古老的宗教、文学典籍,也是婆罗门教的经典。吠陀共有四部,合在一起称之为《吠陀本集》。其中最重要、最古老、最具文学价值的是《梨俱吠陀》,它所反映的时代被称为“早期吠陀时代”,时间约从公元前1500~前900年;其他三部吠陀——《沙摩吠陀》、《耶柔吠陀》和《阿闼婆吠陀》以及解释这些吠陀的作品(如《梵书》、《森林书》、《奥义书》等)所反映的时代较晚,故称之为“后期吠陀时代”,时间大约从公元前900年至公元前6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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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期吠陀时代的历史主要是印欧语系的游牧部落——雅利安人从伊朗高原经阿富汗逐渐入侵印度河中上游和恒河上游的历史,也是雅利安人与当地居民进行武力冲突和共处生息的历史。从《梨俱吠陀》的描述中可以看出,雅利安人与本地居民在外貌、语言、性格和习惯等方面有很大区别。雅利安人身材较高、蓝眼睛、肤色白皙,他们爱好战争、饮酒、赛车和赌博;而与雅利安人对抗的土著居民则被征服者贬为身材矮小、黑皮肤、没有鼻子或低鼻子、说邪恶语言、崇拜男性生殖器、富有牲畜和住在设防堡垒里的人。经过激烈的战斗,雅利安人征服了土著居民,成了印度河中上游和恒河上游的统治者。

  早期吠陀时代的雅利安人尚未进入文明社会,他们仍过着氏族部落生活。当时他们的社会组织有部落(“噶那”)、氏族(“维什”)和村(“哥罗摩”)。每个部落包括若干个村,每个村由许多家族组成。有些部落已结成联盟。部落或部落联盟的首领叫“罗奢”(“王”),实际上是军事首领,其权力受长老会议(“萨巴”)和部落成员会议(“萨米提”)的限制。早期吠陀时代的雅利安人过着以畜牧业为主的生活。他们饲养牛、绵羊、山羊、马和狗,其中以饲养牛为主,财富的多少根据牛群的大小多少来判断。后来他们在当地农耕居民的影响下,学会了木犁牛耕和引水灌溉等农业技术,逐渐过上了农业定居生活。

  后期吠陀时代是少数先进的雅利安部落进入文明和国家的时代,也是种姓制度和婆罗门教形成的时代。后期吠陀时代,原先的部落或部落联盟的军事首领罗奢有的已变为名副其实的国王了,尽管这些小国王还不是专制君主,但他手下有一帮亲信组成的文武官吏,而且王位已经世袭。虽然限制王权的两种会议——萨巴和萨米提仍然存在,但远不如早期吠陀时代那么重要。大约在公元前9世纪至前8世纪,恒河上游的两个部落居楼和般奢罗已转变为国家。大约公元前7世纪,印度河流域上游和恒河流域中游又有一批部落跨入国家的门槛,如犍陀罗、摩德罗、乌希纳罗、迦尸、居萨罗等。但是,古代印度大部分地区的部落仍处于史前社会阶段。

  种姓制度萌芽于早期吠陀时代之末,形成于后期吠陀时代。种姓制度产生的原因与雅利安人的军事征服和雅利安人内部分化有着密切的关系。种姓,梵语叫“瓦尔那”,意为肤色。在白肤色的雅利安人入侵印度河流域之初,他们发现当地居民的皮肤是黑色的,为了区分,他们自称“雅利安瓦尔那”,把被征服的和与之敌对的当地居民称之为“达萨瓦尔那”。后来,雅利安人内部也出现了不平等的社会现象,出现了平民和贵族。平民称为“吠舍”;贵族中有一部分是从事祭祀的,称“婆罗门”,另外一部分从事战争的贵族叫“罗奢尼亚”。到后期吠陀时代,随着雅利安人国家和婆罗门教的形成,种姓正式演变为一种严格的等级制度。

  第一等级婆罗门是掌握神权的祭司贵族集团。他们拥有宗教经典的解释权和宗教仪式的主持权,是社会精神生活的统治者。第二等级刹帝利由“罗奢尼亚”发展而来,是掌握军权和政权的世俗贵族集团,是社会政治、经济和军事领域内的统治者。第三等级吠舍是雅利安平民,他们主要从事农、牧、商诸业,必须以捐赠和纳税的形式供养前两个等级。第四等级首陀罗是社会地位低下的被统治者,他们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也有少数是战败或沦落的雅利安人。他们从事各种生产劳动,被认为是低贱的劳动者,其中有的人已沦为雇工和奴隶。但从总体上来看,首陀罗是下层受苦的平民,不完全等同于奴隶。与前三个等级不一样,首陀罗没有宗教信仰权,不能参加前三个等级的宗教礼仪。种姓制度形成后,它的特征愈来愈明显,如职业世袭、不同种姓之间禁婚、法律地位不平等。

  后期吠陀时代,维护种姓制度的思想武器是婆罗门教。该教是在早期吠陀时代雅利安人原始自然崇拜的基础上形成的。那时他们崇拜很多神祗,如天神梵伦那、雷神因陀罗、火神阿耆尼等。随着雅利安人的一些先进部落进入国家阶段,原来的神被赋予某种社会属性,神的性质和地位发生了变化。例如,雷神因陀罗变成了国王和贵族的保护神,天神梵伦那则变成了主管司法的神。婆罗门祭司还创造了一位新神——梵天(Brahma,译为婆罗摩),它被认为是主宰整个宇宙和人间的最高神。婆罗门教就是因崇拜婆罗摩而得名的。

  后期吠陀时代之末,婆罗门教有了一套比较复杂的教义。后人将其高度概括为“梵我一致”论和“业报轮回”说。按照该教的说法,梵即梵天是世界唯一、永恒、真实的存在,是宇宙的本源和主宰,就像蜘蛛吐丝一样,一切生命和事物皆由梵产生。与梵相比,宇宙万物和人世间的一切现象都是虚幻的、暂时的、可生可灭的。“我”(亦称“神我”或“自我”)指人和运动的个体灵魂。“我”来自梵,是梵的一部分。“梵我一致”就是说作为宏观世界(大宇宙)精神实体的“梵”,与作为微观世界(小宇宙)精神实体的“我”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梵我一致”是婆罗门教宣扬的最高理想境界,若想达到这一境界,人们必须抑制七情六欲,放弃对尘世的眷恋,笃信梵天,才能使“我”复归于梵。

  “业报轮回”说是婆罗门祭司在吸取了印度土著居民万物有灵和灵魂转世的思想后而系统地提出来的。此说认为,人死后,其灵魂不死。灵魂可以转生到另一个躯壳里。第二个躯壳死,灵魂再转生到第三个躯壳……如此轮转不已。一个人重新转生到何种躯壳里,则取决于他过去的行为——“业”(“羯摩”)。“行善的成善,行恶的成恶。”如果人生前按婆罗门教规定的各种姓的行为规范——“法”(“达磨”)行事,死后可升入“天道”(神的地位);次之可转入“祖道”(人的地位),其中又有转生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的区别;如生前不信奉神明,不按“达磨”行事,则被抛入“兽道”(即地狱之中),来世转生为首陀罗和各种动植物等。

  婆罗门教的宗教仪式特别繁琐和复杂。其祭祀可分为家庭祭和天祭两大类。家庭祭由家长主持,在家宅之内举行。家庭祭共有12种祭仪(如受胎、安胎、命名、结婚等),以人事为主。此外,家庭祭还包括新月祭、祖先祭等定期举行的祭仪。天启祭由祭官主持,大体可分为供养祭和苏摩祭两类。供养祭有七种,它是以动植物为祭品供奉诸神和祖先,以求人福稼丰牧畜兴旺的祭仪。苏摩祭是用苏摩酒供奉神或祖先的祭仪,通常有六种(如“马祭”、“人祭”等)。婆罗门教的祭祀活动,尤其是大规模的祭仪要浪费许多财物,同时还要给婆罗门祭司以财物。婆罗门祭司声称祭仪可以给举办祭仪的人带来神的福佑,实际上是劳民伤财的活动。

  总之,婆罗门教是维护高级种姓和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是一种相当复杂和繁琐的宗教。后来它遭到新兴宗教(如佛教、耆那教等)的反对。大约公元8世纪以后,婆罗门教演变为印度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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