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赫梯帝国的社会关系和经济状况

2019-01-14 10:38:52 首页

  小亚细亚地区的奴隶制国家。前19世纪时期出现赫梯国家,公元前17世纪拉巴尔纳斯始建赫梯帝国。约公元前14世纪达到鼎盛。首都先在库萨尔,后迁至哈图沙。公元前12世纪瓦解,公元前8世纪,残存的势力被亚述帝国灭亡。

  赫梯帝国,又翻译为西台帝国,或音译为希塔托,比泰多。

  赫梯国家大约形成于公元前19世纪中叶,初为小国,后以哈图沙(今波加科斯)为中心形成联盟,渐趋统一。赫梯在古巴比伦的后期逐渐强盛,常向两河流域侵扰,最大1次入侵发生在公元前16世纪初,赫梯军队攻陷巴比伦城,击溃古巴比伦王国,饱掠而归。公元前16世纪后半叶,赫梯国王铁列平进行了改革,他确立了王位继承法,即长子优先,无长子归次子,无子归女婿。同时规定王室内部纠纷交由"彭库斯会议"来解决,国王不得任意杀戮其兄弟姐妹,倘若其确属有罪,只究其本人罪责,不得连坐家属。改革使赫梯的王权得到巩固,国势日盛。公元前15世纪末至公元前13世纪中期,是赫梯最强盛的时期,是赫梯历史上的新王国时期。赫梯国王苏比努里乌玛什在位期间,赫梯人摧毁了由胡里特人建立的米坦尼王国,并趁埃及埃赫那吞改革之机,夺取埃及在西亚的领地,与埃及争霸。埃及第十九王朝的法老们,都与赫梯交过手。至埃及法老拉美西斯二世时,赫梯与埃及的军队会战于卡迭什,两败俱伤,结果于公元前1283年签订和约。与埃及的争霸使赫梯元气大伤。之后赫梯发生了内乱,伟大帝国走向衰亡。公元前13世纪末,"海上民族"腓力斯丁人席卷了东部地中海地区,赫梯被肢解。公元前8世纪,残存的赫梯王国被亚述帝国所灭。

  赫梯古王国的农业已成为主要生产部门。金属冶炼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据文献记载,赫梯人最早发明炼铁技术。赫梯古王国是以哈图沙什为中心的城邦联盟。国王由贵族选举产生,王位继承须经贵族会议承认。国王将征服的土地分配给王子统治,被征服的土著居民或被迁往他地,或留在原地成为赫梯的农业奴隶。一般奴隶被视为奴隶主的财产,战俘是奴隶的主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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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关系

  奴隶制有较大的发展,频繁的对外战争使大量战俘奴隶流入赫梯。国王将战争中掠夺的奴隶、牲畜、土地赐于大臣、贵族,促进了大奴隶制经济的发展,大臣、贵族、大奴隶主及神庙均拥有巨大的农、牧场,役使大批奴隶和依附劳动者耕作或放牧。有的奴隶制牧场甚至成为国中之国,奴隶受到残酷的剥削和虐待。赫梯古王国时期即已出现的农业奴隶仍大量存在,他们有一定数量的份地,须缴纳沉重的租税。家庭奴隶(仆人)地位较高,他们占有一定数量的土地和财产,可与自由民女子结婚(但须交付较高的聘金),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奴隶。另外,还出现了债务奴隶。

  王室直接控制大量耕地,除赏赐大臣贵族外,相当大部分是以份地形式分配给为王室服役之人。据赫梯法典,领有份地者有两个等级:①"部从"或份地占有者; ②"工具(武器)之人",即手工业者(工匠)等级的成员。"部从"身份来自国王,工匠身份来自地方长官。来自国王的份地不得买卖、转让,只能继承,领有份地的条件是为王室服军役,"部从"身份改变后,份地归还王室。来自地方长官的份地可以买卖、转让,领有份地的条件是承担大部分普通城市的徭役。工匠身份改变后,份地由当地公社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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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民阶层产生严重分化,有的沦为"希帕拉斯",被束缚于公共组织"劳动组合"中,地位近似奴隶;有的成为"继承份额人",依附于军人(替其耕地或出征) 或神庙,受其剥削和压迫。

  经济状况

  早期赫梯国家的生产力虽属青铜时代,但赫梯是西亚地区最早发明冶铁术和使用铁器的国家。赫梯的铁兵器曾使埃及等国家胆寒。亚述人的冶铁术就是从赫梯人那里学来的。赫梯帝国时期,农牧业均较发达,普遍使用青铜犁、镰。大量开采银、铜、铅矿,已掌握铁的开采和使用,并以之供应其他文明世界。贸易发达,是其主要经济部门之一。赫梯以农业为主,工业除冶金之外,还有陶器制造、纺织等下工业部门。商业贸易也算繁荣,与埃及、腓尼基、塞浦路斯、爱琴海诸岛等地都有往来。

  手工业出现更细的分工,有制陶、木器、皮革、裁缝、纺织等行业。由于经济的发展,赫梯帝国时期的政治体制已不再是城邦或城邦联盟,而是中央集权制帝国。国王是统揽军事、行政、外交、司法、宗教等权力的最高统治者。"太阳"取代古王国时期的"塔巴尔那",成为国王的王衔。国王死后被尊奉为神。

  赫梯人是一个习惯于征战的民族,世代征战让赫梯人认识到没有强劲的军队是不行的。赫梯历代国王保持有一支人数多达30万的军队。他们的武器先进,使用短斧、利剑和弓箭。赫梯人在冶铁方面颇具名气,是西亚地区最早发明冶铁术和使用铁器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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