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第七十九章赏析以及其延伸阅读

2021-10-18 14:34:24 首页

  《道德经》,春秋时期老子(李耳)的哲学作品,又称《道德真经》、《老子》、《五千言》、《老子五千文》,是中国古代先秦诸子分家前的一部著作,是道家哲学思想的重要来源。道德经分上下两篇,原文上篇《德经》、下篇《道经》,不分章,后改为《道经》37章在前,第38章之后为《德经》,并分为81章。那么今天趣历史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老子的《道德经》第七十九章,一起来看看吧!

  [原文]

  和大怨,必有余怨;报怨以德①,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②,而不责③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④。天道无亲⑤,常与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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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文]

  和解深重的怨恨,必然还会残留下残余的怨恨;用德来报答怨恨,这怎么可以算是妥善的办法呢?因此,有道的圣人保存借据的存根,但并不以此强迫别人偿还债务。有“德”之人就像持有借据的圣人那样宽容,没有“德”的人就像掌管税收的人那样苛刻刁诈。自然规律对任何人都没有偏爱,永远帮助有德的善人。

  [注释]

  1、报怨以德:许多学者都以为此句原在六十三章内,但据上下文意应在本章内。

  2、契:契约。

  3、责:索取所欠。

  4、司彻:掌管税收的官职。

  5、无亲:没有偏亲偏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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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阅读1]王弼《道德经注》

  和大怨,必有余怨,

  不明理其契,以致大怨已至。而德以和之,其伤不复,故必有余怨也。

  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

  左契防怨之所由生也。

  而不责於人。有德司契,

  有德之人念思其契,不令怨生而后责於人也。

  无德司彻。

  彻,司人之过也。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延伸阅读2]苏辙《老子解》

  和大怨,必有餘怨,安可以為善。

  夫怨生於妄,而妄出於性,知性者不見諸妄,而又何怨乎?今不知除其本,而欲和其末,故外雖和,而內未忘也。

  是以聖人執左契,而不責於人。故有德司契,無德司徹。

  契之有左右,所以為信而息爭也。聖人與人均有是性,人方以妄為常,馳騖於爭奪之場,而不知性之未始少亡也。是以聖人以其性示人,使之除妄以復性。待其妄盡而性復,未有不廓然自得,如右契之合左,不待責之而官服也。然則雖有大怨戀,將涣然冰解,知其本非有矣,而安用和之?彼無德者,乃欲人人而通之,則亦勞而無功矣。徹,通也。

  天道無親,常與善人。

  天道無私,惟善人則與之。契之無私,亦猶是也,惟合者則得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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