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其实是一个好皇帝:论秦始皇的执政品行

2018-01-11 21:21:00 首页

  秦始皇是一位勇于开拓、大有作为且比较开明的皇帝,他在奠定封建国家体制方面建立了丰功伟绩,表现出他的雄才大略,他统治的时间虽说不太长,但也表现出他作为一个有作为的统治者所必备的优良品行,是值得肯定和称道的。其优良的执政品行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五个方面:他一生都十分勤政;特别重视和重用人才;能够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采纳正确的建议;没有“坑卒”、“屠城”暴举;不行人殉制。

  所谓“执政品行”是指执政者在行使行政权力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行为,不但包括其本人的一切言论行为,包括其处理国务的手段和措施,还包括执政者所主导颁行的一切政策法令、法规等。这些行为,有部分虽然其表现形式是属于国家性质,但其中却蕴含着执政者大量的主观因素。执政品行是与执政者个人的思想意识、道德品行密切相关的,它是执政者思想意识和道德观念的延展,是执政者性格和意志的社会化表现,它更能实质性地折射出执政者的道德观念。特别是在“惟我独尊”、“普天之下,莫非王臣;率土之滨,莫非王土”的君主制的封建社会,皇帝就是国家的代称,皇帝的诏命就是法令,我们通过对历史事件的剖析,就可窥透封建帝王的思想意识、道德观念和胸襟。

  秦始皇是一位勇于开拓、大有作为且比较开明的皇帝,他在奠定封建国家体制方面建立了丰功伟绩,表现出他的雄才大略,他统治的时间虽说不太长,但也表现出他作为一个有作为的统治者所必备的优良品行,是值得肯定和称道的。其优良的执政品行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五个方面:他一生都十分勤政;特别重视和重用人才;能够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采纳正确的建议;没有“坑卒”、“屠城”暴举;不行人殉制。

  1、一生都十分勤政。

  史书称秦始皇“昼判(处理)狱(案件)而夜理书”,据记载,他每天要批阅的各种奏请简札有一百三十多斤重,这是他自己规定的数量,每天必须完成。灭掉六国,统一天下之后,他又多次东巡,为的就是巡视各地的治理情况,但有时也是为了寻找长生之药。有的秦史研究家推断,秦始皇的死是由于疲劳过度所致,就是今人所谓的“精力透支”、“疲劳死”。他特别喜欢读商鞅的《商君书》和韩非的著述,即便外出巡狩也不辍研读。

  2、重视和重用人才。

  征服东方六诸侯国之初,为了得到著名的谋略军事家、当时尚在魏国作将军的尉缭,秦始皇想尽一切办法,包括派李斯入魏劝说,最后终于说服尉缭入秦,成为他东征六国的主要谋士之一。有人把富谙帝王权谋的韩国公子韩非的书札传到秦国,当秦始皇看到韩非的《孤愤》、《五蠹》之书,不仅赞叹道:“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遗憾)矣!”后来,为了得到韩非一人,不惜兴重兵攻打韩国,终于迫使韩王不得不遣韩非入秦。征伐楚国之战,秦始皇为了请正称病在家的大将军王翦出山,曾三次前往王剪府拜访,终于打动王翦答应作征楚大统帅。因犯了法而被关押的县胥吏程邈在监狱里研究文字改革,他把李斯创制的小篆圆折改成了方折,削繁就简,经过十年的努力,终于创造了一种新体字(即隶书)。后来有人把这些字上奏,秦始皇看了,认为这种字很实用,就赦免并起用了他,让他在御史寺里供职。秦始皇的身边聚集了一大批有才能的“客卿”(秦国称其他诸侯国在秦谋事的人为“客卿”),这些受重用的“客卿”大致算来主要有:丞相李斯(来自楚国)、中车府令赵高(来自赵国)、军事家尉缭(来自魏国)、将军赵佗(来自赵国)、上卿甘罗(秦将甘茂之孙,甘茂来自齐国)、将领蒙武及其儿子大将军蒙恬蒙毅兄弟(蒙武是秦老将军蒙骜之子,蒙骜来自齐国)、水利专家郑国(来自韩国)、帝王权谋理论家韩非(来自韩国)、客卿茅焦(来自齐国)、乐师高渐离(来自燕国)、博士淳于越(来自齐国)、方士徐市(来自齐国)、卢生、侯生(来自燕国)……

  3、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采纳正确的建议。

  公元前237年,韩国水工郑国受韩王之命假借协助修筑水渠疲秦之谋败露,秦宗室大臣借机建议秦始皇驱逐在秦国谋事的所有诸侯国的“客卿”,秦始皇误宗室大臣之言,错颁“逐客令”,命令所有在秦任职的“客卿”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一律离开秦国。同在被驱逐之列的李斯在离秦的途中给秦始皇上书《谏逐客书》,据理力争,力陈“客卿”为秦作出的贡献、留用“客卿”的重要及逐客的弊害,使秦始皇翻然省悟,即收回“逐客令”,重邀被逐客卿回秦供职,不久还提拔李斯做了廷尉;同时,在李斯及郑国的极力劝说下,秦始皇权衡利弊毅然采纳了他们的建议,赦免了疲泰之计的实施者郑国并让他继续主持郑国渠的修凿,用了近十年的时间终于修成了秦国第二大水利工程——郑国渠。

  嫪毐之乱平息之后,秦始皇怒其母赵太后与嫪毐沆瀣一气,即下令削去其太后之称,撤除其一切待遇,并将其囚禁在雍城。后来,齐国、赵国派使者使秦,“齐人茅焦说秦王曰:‘秦方以天下为事(把统一天下作为目标),而大王有迁(贬斥)母太后之名,恐诸侯闻之,由此倍(同“背”,背叛)秦也。’秦王乃迎太后於雍而入咸阳,复居甘泉宫。”(《史记。秦始皇本记》)

  4、没有“坑卒”、“屠城”暴行。

  秦始皇之前,秦赵“长平之战”秦将白起、王龁将赵军四十万降卒除放掉二百四十名小龄卒外,全部予以坑杀。

  秦始皇之后,项羽起兵反秦,攻襄城久持不下,攻克后屠城坑卒。《史记.高祖本纪》说:“襄城无异类,皆坑之,诸所过无不残灭。”为上将军后,打败了秦将章邯的队伍,俘获秦降卒二十万,打算收编共击咸阳,行军至河南新安城,听秦降卒有怨言,就将二十万降卒全部予以坑杀。

  楚汉之争时,项羽率兵与齐将田荣在城阳交战,田荣被打败,带兵逃到平原,项羽追杀。不但坑杀了田荣的降卒,还将城里房屋全部烧毁,又将俘获的老弱妇女几乎全部杀光。特别是项羽攻入咸阳后,“杀子婴及秦诸公子宗族。遂屠咸阳,烧其宫室,虏其子女,收其珍宝货财,诸侯共分之。”(《史记.秦始皇本纪》)

  而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秦始皇在近十年的征服六国、完成统一霸业的漫长征战中,历经屡战,却不见史书有关其坑卒、屠城暴行之记载。

  5、不行人殉制。

  用人殉葬是一种残酷的阶级压迫,这种制度历史悠久,天子、大夫都可以用人殉。公元前384年秦国首先废除了人殉制度,至秦始皇登基作皇帝也只仅过了一百三十八年。秦始皇自认为是功过三皇五帝的君王,又是权力至高无上的始皇帝,他要做的事恐怕无人能拦得住,也无人敢阻挡,别看人殉制已废除百余年,可凭他的权势和好大喜功要使用人殉,怕不少大臣都会附会,然而他没有,连牲殉也未用,只是用与实物同样大的陶制兵马俑陪葬。他要是坚持恢复用人殉葬,怕规模会是惊心动魄的。

  在今人看来,没有坑卒、屠城暴行,不行人殉制,也许没有什么可值得称道的,但是,不要忘了秦始皇正处于把奴隶视为牲畜可以任意杀戮的野恋奴隶制社会向着封建制社会过渡的转型时期,他的前后都有人屡行坑卒、屠城、人殉(需要指出的是,直到清代顺治皇帝仍在行使人殉)之暴,而唯有他能够摒弃陈腐的观念,平待黎民百姓,把平民视为“人”来看待,这不能不说是一大进步,实属难能可贵。

  然而,不可否认秦始皇施政也是比较严苛的,这种严苛,来自秦始皇对社会管理的特殊理念和与之相应的严厉措施。实际上秦代无论在社会管理、工业制造还是农业生产等领域推行的都是标准化的管理制度,这些无论哪个领域的制度标准都以法律的形式确定并实施,任何人不得违背,否则,要受到惩罚。如秦法规定灶灰等家庭垃圾一律不准随意倾倒在大街上,否则要受到处罚;《史记.秦始皇本纪》:“秦法,不得兼方,不验,辄死。然候星气者至三百人,皆良士。”就是秦法律规定,一人不可同时兼营两种方术,若朝廷考察出其人不精于自己的本业,就要将其处死。然而观测云气星象的人有三百多,个个技术精通。在工、农业生产上实行的是标准化生产,生产标准也是以法律的形式推广开来。在工业制造上,实行的是“物勒工名”制,也就是在今天看来都比较先进的责任制管理模式。在秦始皇兵马俑坑出土的数千件青铜武器,显示了秦代在标准化管理模式下青铜制作的高超的工艺水准,出土的组合类武器,如弩机,其望山、牙机、悬刀、枢轴等附件都铸造得十分标准,误差不超过一毫米,相同部件在同类其他弩机上仍可以使用,方便了武器的更新和维修;出土的大批青铜箭镞(箭头),都是一个标准:三棱体,呈流线形。证明了秦代标准化生产的优势。见过秦代青铜武器的国外专家一直认为,世界标准化生产最早在中国秦代就已经开始了。出于战事需要的考虑,秦国注重的是农业生产和军事战争,推行的是“奖励耕战”的国策。军事上实行的是“军功”制,而对农耕的规定更是十分细致严谨,秦法规定,天下雨的雨量及范围都要逐级上报;播种,亩用种量也有规定,只是可以根据土地的肥瘠稍加或稍减;耕牛是秦农业的主要动力,规定,养牛人养10头母牛,如果有4头不下仔,养牛人要受罚;对牛的喂养也有规定:牛瘦(指腰围)1寸,人笞10鞭;如果牛死掉三头,不但养牛人要被治罪,养牛人所在的县令、县丞也要承担连带罪责;对养牛情况每年有四次评比,若连续两次被评比为未尾的,养牛人要受处罚。

  从某种意义上说,秦的暴政是源于秦始皇急躁、暴悷而刚愎自用的性格。

  应当公正地说,秦始皇吸纳了商鞅和韩非的某些治国方略和措施,虽然管理效果显示出十分的优势,然而,某些政策和法规在今天看来,也许都远远超过现代人的接受界限,而在两千多年前人的思想意识还处于蒙昧散漫的时代,强行推广起来无疑必是困难重重、怨声载道,再加上秦代徭役繁重,给百姓带来极大痛苦,也激起了百姓对秦统治的怨恨。

  纵观封建社会的历史,哪一个统治者不是视民命如草芥?可是,为何独有秦始皇“暴君”之称犹甚呢?恐怕有诸多的历史原因,其中也不能排除被灭除的六诸侯国王室的切齿诅咒。秦始皇的首事之举,必会惹恼利益丧失者的痛恨。另外,秦始皇“暴君”之称,或许是沾了其不肖子二世胡亥的光。胡亥年幼无知、昏愦无能、听信赵高谗言,虽在位仅三年,也由于厉行督责术,给百姓带来深重的灾难,加剧了人们对秦的痛恨,加速了秦的灭亡。

  《史记.李斯列传》载:“二世行督责益严,税民深者为明吏。二世日:‘若此则可谓能督责矣。’刑者相半于道(路上的行人,有一半是服刑者),而死人日成积于市。杀人众者为忠臣。”可见,二世所行督责之术用法之酷,是远远超过其老子的。二世的劣行,人们自然而然会记到秦始皇帐下,因为提起秦朝,人们首先想到的是秦始皇。

  我们应该运用“实事求是”这把唯物史观之刀,将秦始皇与二世胡亥剥离开来,还秦始皇帝一个真实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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