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真实的宋江接受招安了吗?宋江结局是什么?

2014-11-01 11:07:32 首页

  宋江等人接受招安,同日拜爵,是当时颇为轰动的一桩大事。宋江肯定是很辉煌地接受招安了,至于招安之后的结局,李若水没有写到。

  一部《水浒传》,把水泊梁山的一百零八条好汉推向社会,以至于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历史上到底有没有宋江?他们是否在水泊梁山安营扎寨?他们的真实结局到底如何?不只备受学者们的关注,而且是广大社会群众茶余饭后极有兴趣的话题。

  水泊梁山

  梁山泊又称梁山泺,最早见于《资治通鉴》。后周显德六年(959),“复汴水,浚五丈渠,东过曹、济、梁山泊,以通青、郓之漕”。可见,那时的梁山泊不过是连通青、郓漕运的一片水域,并不以汪洋浩瀚著称。

  大约在后晋开运和北宋天禧、熙宁年间,黄河先后三次大决口,滔滔的河水倾泻到汴、曹、单、濮、郓、澶、齐、徐等州,淹没的田野与零散的湖泊连成一片,形成了一个以梁山为中心、水域达八百里的大湖,统称为梁山泊。

  当时,梁山泊的生态环境十分和谐,岸边有垂杨绿柳,湖上有鸥鹭翔集,荷花满望,渔歌唱和。宋代著名文学家苏辙途经此地,恍然有置身江南之感,禁不住在《梁山泊见荷花忆吴兴》(之一)中写道:

  花开南北一般红,路过江淮万里通。

  飞盖靓妆迎客笑,鲜鱼白酒醉船中。

  不过,梁山泊的广阔开始引起了人们的注意。邵博《闻见后录》载:“王荆公好言利。有小人谄曰:‘决梁山泊八百里水以为田,其利大矣。’荆公喜甚,徐曰:‘策固善,决水何地可容?’刘贡公在坐中,曰:‘自其旁别凿八百里泊,则可容矣。’荆公笑而后止。”

  别以为这是反变法派编造的政治笑话,苏辙在另一首《梁山泊》诗中自注:“时议者将干此泊以种菽麦。”可见,北宋的改革家们确实在怎样利用梁山泊的问题上做过文章。

  徽宗政和年间,朝廷成立了一个掌管公田的机构,名曰“西城括田所”。括田所以清理公田为名,把民间地契不全的、地契与实地方位或面积有异的,以及当权者想要的良田美地,一律指为公田。然后抑勒百姓承佃,强征公田钱。“由是破产者比屋,有朝为豪姓而暮乞丐于市者”。前后所括,共得田三万四千三百余顷。当然,梁山泊也在劫难逃。

  《宋史·杨戬传》载:“梁山泺(泊)……绵亘数百里,济、郓数州,赖其蒲鱼之利。”杨戬宣布将整个梁山泊八百里水域全部收为“公有”,“立租算船纳直,犯者盗执之”。根据规定,百姓凡入湖捕鱼、采藕、割蒲,都要依船只大小课以重税,若有违规犯禁者,则以盗贼论处。自此之后,水泊梁山开始不得安宁。

  梁山泊本来就港汊交错,芦苇纵横,湖中有许多天然小岛,形势险要复杂。许多破产农民、渔民以及一些被政府通缉追捕的逃犯遂藏匿于此,成群结伙,靠抢劫过往客商营生。后来,人数愈聚愈多,实力越来越大,形成了一股与官府对抗的武装势力。宋江起义军大约就是其中的一支。

  问题的严重性在于,广济河是京东通往汴京的重要漕道,梁山泊扼守着广济河中段,距京城仅百公里,对北宋王朝的政治、经济、军事威胁可想而知。所以,朝廷不得不时时议论是剿是抚的问题。

  宋江在梁山泊聚义了吗?

  从北宋神宗后期起,梁山泊就有了盗匪的记载。《宋史·许几传》载:许几知郓州时,“梁山泺多盗,皆渔者窟穴也。几籍十人为保,使晨出夕归,否则以告,辄穷治无脱者”。《宋史·任谅传》也载:任谅“提点京东刑狱”时,“梁山泺渔者习为盗,荡无名籍。谅伍其家,刻其舟,非是不得辄入。他县地错其间者,石为表。盗发则督吏名捕,莫敢不尽力,迹无所容”。

  以上所记,大约是一批打扮成渔民的小股匪盗,或者本身就是当地的贫苦渔民,渔而兼匪,根本就不是宋江。

  有关宋江的记载在《宋史》中仅见三条。

  其一是《徽宗本纪》记:“宣和三年(1121)二月……方腊陷处州,淮南盗宋江等犯淮阳军,遣将讨捕;又犯京东、江北,入楚、海州界,命知州张叔夜招讨之。”

  其二是《侯蒙传》记:“宋江寇京东,蒙上书言:‘江以三十六人横行齐魏,官军数万无敢抗者,其才必过人。今青溪盗起,不若赦江,使讨方腊以自赎。’帝曰:‘蒙居外不忘君,忠臣也。’命知东平府,未赴而卒。”

  其三是《张叔夜传》记:“宋江起河朔,转略十郡,官军莫敢撄其锋。声言将至,叔夜使间者觇所向。贼径趋海濒,劫巨舟十余,载卤获。于是募死士,得千人,设伏近城,而出轻兵踞海诱之战。先匿壮卒海旁,伺兵合,举火焚其舟。贼闻之,皆无斗志。伏兵乘之,禽其副贼,江乃降。”

  根据这三条记载以及宋人留下的零星资料,学者们为宋江起义勾画出了一条比较清晰的轨迹。

  大约在徽宗宣和元年(1119)十二月间,以宋江等三十六人为首的农民、渔民,在京东东路所管辖的黄河以北地区揭竿而起,攻州占县,杀富济贫,引起统治者的恐慌。徽宗赵佶诏令京东东路、京东西路提刑督捕。在官军的征剿中,宋江并没有像《水浒传》等文艺作品所描绘的那样,在八百里的水泊梁山建立根据地,以与宋军抗衡,而是“横行齐魏”,马不停蹄地转战于山东、河北一带。先是攻打河朔、京东东路(今山东一带),后又转战于青、齐、濮州,一连攻陷十余郡城池。数万官军表面上在围追堵截,实则闻风色变,“莫敢撄其锋”,一时间声威大震,朝野震惊。

  宣和二年(1120)十二月,宋江率部攻打京西、河北等地。徽宗采纳亳州知州侯蒙“招降”之策,并任侯蒙知东平府,以便办理招安事宜,但侯蒙没上任就一命呜呼,此事不了了之。

  后来,宋徽宗又派歙州知州曾孝蕴率军讨伐。宋江为避其锋,自青州率众南下沂州。宣和三年初,起义军在攻打沂州的战斗中被知州蒋园击败。二月,起义军继续南下,攻打淮阳军,接着,占据楚州,进入海州(今江苏连云港)境内。徽宗连忙下诏给刚刚以徽猷阁待制出任海州知州的张叔夜,令其设法招降宋江。

  宋江和起义军副将吴加亮等人根据海州滨海的特点,决定先在海上建立一个流动根据地,于是直奔海滨,抢夺了大型船只十余艘,把掳获的财物都搬到船上,以便胜则可进,败则可逃。然而这一切,都被张叔夜所派的侦探窥视到了。张叔夜招募敢死队员一千余人,在近城设伏;然后,再派出小股士卒前往海滨诱战,同时又将精兵埋伏在海边。双方开战后,伏兵蜂拥而上,举火烧毁了宋江的船只。宋江虽率部勇猛拼杀,给敌人以重创,但见船只着火、退路已断,不免有些慌乱。这时,张叔夜又乘势发动全面进攻,俘虏了吴加亮。宋江在重兵包围之下,痛感大势已去,不得已率部接受招降。

  由此得出的结论是:

  第一,宋江起义军的活动范围,大略是以今山东为中心,北至河北,西至河南北部和东部,南至江苏、安徽。他们从来没有建立过自己的根据地,因此,他们属于“流寇”性质。

  第二,从他们在海州“劫巨舟十余”的情节看,他们有水上生活和水上作战的经验,也可能以浩瀚的梁山泊为背景与宋军交锋过,但这不能作为他们“聚义梁山”的根据。

  第三,在他们南北转战期间,肯定会多次经过梁山泊,洗劫梁山泊周边州县,但没有资料表明他们曾在梁山泊安营扎寨,聚义梁山。

  宋江接受招安了吗?

  新中国成立以后,宋江被列为农民起义领袖,尽管《宋史》已记录在案,但许多人认为,作为农民起义领袖的宋江居然接受“招安”,当了投降派,是不可能的。理由是:

  其一,北宋朝的记载全无宋江受招安之说,此说是南宋期内编造出来的。

  其二,《宋史》是元朝人写的,其根据也就是南宋人的一些胡编乱造,不能以元朝人编写的《宋史》来作为宋江是否接受招安的根据。

  其三,续写《水浒》的俞万春在《荡寇志·自序》中也十分肯定地下结论,当年宋江并没有受招安、平方腊,只有被张叔夜擒拿一节。

  其四,即使宋江为保存实力诈降,或者被迫投降,也不可能出现真正的招安,出生于北宋的洪迈在《夷坚志·蔡侍郎》条载,蔡居厚“帅郓时,有梁山泺贼五百人受降,既而悉诛之”。考蔡居厚卸任郓州的时间是政和八年(1118),早于宋江起义两年(按:《夷坚志》所记杀降为宣和六年(1124),迟于宋江受降三年)。但不管怎样,朝廷的态度是斩草除根,容不得他们死灰复燃。而宋江有此前车之鉴,也不会重蹈覆辙。

  但是,这些看似有理的说法遭到了严重的狙击,在1981年的《中华文史论丛》第一辑上,美籍学者马泰来披露了李若水《忠愍集》中的《捕盗偶成》一诗,为宋江接受招安找到了确切的根据。其诗云:

  去年宋江起山东,白昼横戈犯城郭。

  杀人纷纷翦草如,九重闻之惨不乐。

  大书黄纸飞敕来,三十六人同拜爵。

  狞卒肥骖意气骄,士女骈观犹骇愕。

  今年杨江起河北,战阵规绳视前作。

  嗷嗷赤子阴有言,又愿官家早招却。

  我闻官职要与贤,辄啗此曹无乃错。

  招降况亦非上策,政诱潜凶嗣为虐。

  不如下诏省科繇,彼自归来守条约。

  小臣无路扪高天,安得狂词裨庙略。

  这首诗所写的宋江招安后入城的场景应该是真实可的:

  一、考李若水早年在太学读书,政和八年敕赐同上舍出身。宣和四年(1122)任元城(今大名)尉,此诗言“去年”、“今年”,又自称“小臣无路扪高天”,可见,这首诗写在宣和四年或五年,他正在元城尉任上。因为在此之前,他并无官职。

  宋江等人入京拜爵大略是“去年”,即宣和三年,当时他尚在京城候选,应该也在围观者之列,所以,他能把宋江三十六人骑马入城,“狞卒肥骖”,气宇轩昂,叫“骈观”的士女“骇愕”不已的样子,写得活灵活现。当时李若水刚入仕途,正值忠直为国之时,又是写自己的经历,胡说八道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二、他不是刻意为文的写作者,也绝不愿意为宋江立传。这首诗写作的起因是因为“今年”又有一个叫“杨江”的在河北起事,“战阵规绳”都同宋江一样,而老百姓又叫嚷着要朝廷招安,元城位于河北省东南部,当冀、鲁、豫三省要冲,此事与他职责有关,所以他才有感而发。

  三、他写诗的主要目的是借题发挥,明确地提出自己的政治主张:如反对招安;主张官职应当“与贤”,而不能“啗贼”;而消除盗贼的根本办法是“省科繇”以安民;等等。正因为他不是为写宋江而写了宋江,这个与宋江有关的场景才真实可信。

  四、李若水最后的官职是吏部侍郎。靖康之难中同徽、钦二帝一道被俘,他见二帝备受羞辱,仗义执言,先怒斥敌酋,后骂敌不止,被敌酋金太子粘罕割舌、挖目、断手,最后壮烈殉难,年仅三十五岁。言以人重。这样的节烈之士,他的记述应该是可信的。

  宋江等人接受招安,同日拜爵,是当时颇为轰动的一桩大事。宋江肯定是很辉煌地接受招安了,至于招安之后的结局,李若水没有写到。

  宋江“征方腊”了吗?

  根据《宋史·侯蒙传》,招安宋江,“使讨方腊以自赎”,本来就是大宋王朝的既定方针。许多宋代史籍,也留下了宋江参与征讨方腊的记载,

  如南宋徐梦莘的《三朝北盟会编》引《中兴姓氏奸邪录》载:“宣和二年,方腊反睦州,陷温、台、婺、处、杭、秀等州,东南震动。以(童)贯为江浙宣抚使,领刘延庆、刘光世、辛兴宗、宋江等军二十余万往讨之。”

  他的《三朝北盟会编》又引《林泉野记》载:“宣和二年,方腊反于睦州,光世别将一军,自饶趋衢、婺,出贼不意,战多捷。……腊败走,入清溪洞,光世遣谍察知其要险难易,与杨可世遣宋江并进,擒其伪将相,送阙下。”

  又如,南宋李埴的《皇宋十朝纲要》载:“宣和三年二月庚辰,宋江犯淮阳军,又犯京东、河北路,入楚州界。知州张叔夜招抚之,江出降……六月己亥,姚平仲破贼金像等三十余洞。辛丑,辛兴宗与宋江破贼上苑洞,姚平仲破贼石峡口。贼将吕师囊弃石城遁走,擒其伪太宰吕助等。”

  又如,南宋杨仲良《通鉴长编纪事本末》载:“宣和三年四月……刘镇将中军,杨可世将后军,王涣统领马公直并裨将赵明、赵许、宋江,既次洞后,而门岭崖壁峭拔,险径危侧,贼数万据之。刘镇等率劲兵从间道掩击,夺门岭,斩贼六百余级……”

  据此则知,宋江不只参加了征讨方腊,而且在最后的战斗中,直捣洞穴,擒获其将相,立下了大功。

  但是,许多后世学者对这些记载提出了异议。

  其一,清末俞樾在《小浮梅闲话》中提出:“宋江降后,无使讨方腊事……擒方腊者韩世忠也。”《宋史·韩世忠传》载:“……世忠穷追至睦州青溪峒,贼深据岩屋为三窟,诸将继至,莫知所入。世忠潜行溪谷,问野妇得径,即挺身仗戈直前,渡险数里,捣其穴,格杀数十人,擒腊以出。”后来,他的功被辛兴宗掠为己有,有别帅杨惟忠返京后直言其事,韩世忠升转承节郎。

  其二,《宋史》中的征方腊主帅童贯所率将领中没有宋江。《童贯传》载:宣和三年二月,“贯、稹前锋至清河堰,水陆并进,腊复焚官舍、府库、民居,乃宵遁。诸将刘延庆、王禀、王涣、杨惟忠、辛兴宗相继至,尽复所失城。四月,生擒腊及妻邵、子毫、二太子伪相方肥等五十二人于梓桐石穴中,杀贼七万”。

  其三、宋江接受招安是宣和三年二月,擒方腊是宣和三年四月,中间只有两个月时间。即使想让宋江参加征讨方腊,首先还得上报朝廷,获得批准,往返需要时间;其次,为防止这支犯上作乱的队伍与方腊合流,还必须进行整编、掺沙子等一系列工作,这也需要时间;第三,从海州行军到江浙,也至少需要十日。即便如此,朝廷对这支刚刚降顺的队伍,一定还心存猜忌和防范,只可能列入预备队,不可能把他列入前锋和主力,参与直捣方腊巢穴的战斗。

  其四,南宋王偁《东都事略》卷十一《徽宗纪》载:“宣和三年二月,方腊陷处州。淮南盗宋江陷淮阳军,又犯京东、河北,入楚、海州。夏四月庚寅,童贯以其将辛兴宗与方腊战于青溪,擒之。五月丙申,宋江就擒。”该资料标时、记事都清清楚楚,如果宋江二月接受招安,随后又参与征讨方腊,怎么五月又会被擒呢?

  其五,问题还在于宋江在方腊之后被擒并非孤证,1939年在陕西省府谷县出土的华阳范圭书撰的《宋故武功大夫河东第二将折(可存)公墓志铭》载:“宣和初元,王师伐夏,公有斩获绩,升壑门宣赞舍人。方腊之叛,用第四将从军。诸人藉才,互以推公,公遂兼率三将兵。奋然先登,士皆用命。腊贼就擒,迁武节大夫。班师过国门,奉御笔:‘捕草寇宋江’。不逾月,继获,迁武功大夫。”方腊就擒是宣和三年四月,“捕草寇宋江,不逾月”,应该就是五月了。与王偁《东都事略》所载,正好吻合。

  可见,宋江无论接受招安与否,都不可能参与征讨方腊。

  “两个宋江”说

  但是,也有人对上述异议进行了反击。

  一、招安宋江,用于征讨方腊,本在朝廷计划之列,在时间上无须周转,因此。二月招安,就可以赶上出征的童贯大军,参与四月追剿方腊的决战,在时间上是完全可能的。

  二、折可存其人,不见于任何史籍,他的墓志铭出自其女婿范圭之手,洪迈有云:“碑志之作,本孝子慈孙欲以称扬其父祖之功德,播之当时,而垂之后世。”(《容斋三笔》卷一)其中牵强附会的溢美之词,不应作为论史的依据。

  三、那么,为什么出现“五月丙申,宋江就擒”的记载呢?有人推论,宋江二月接受招安后,参与了四月讨平方腊的战斗,但也可能因为封赏不公,再次起事,然后,才有五月又被平定之说。这种推论,也算得合情合理。

  问题是,有一道坎不能跳过,这道坎就是,李埴《皇宋十朝纲要》所载,宣和三年六月“辛丑,辛兴宗与宋江破贼上苑洞”,宋江又在攻打方腊的余部了。

  南宋之于北宋,算不上改朝换代;南宋文人,大多是从汴京等地逃窜而来,对北宋旧事非常熟悉,怎么可能在记载上出现如此混乱:二月,宋江降;四月,宋江讨方腊;五月,宋江被擒;六月,宋江又征讨方腊余部,“破贼上苑洞”。唯一可能得出的结论是:此宋江非彼宋江,两个宋江而已!

  宫崎市定(1901―1995)是日本颇负盛名的东洋史学家,也是战后日本“京都学派”的第二代巨匠。他在《宫崎市定说水浒》中提出,梁山泊的宋江和征方腊的宋江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身为众寇之首的宋江一开始便是盗贼,而朝廷大将宋江一开始便是官军”。因此,“五月就擒的宋江乃草寇宋江,而四月到六月平定方腊起义的却是大将宋江”。这样,在时间周转上就没有矛盾,所有的资料都可以落实了。

  但事实是不是真的如此呢?也不一定。由于年代久远,史料不仅缺乏,而且来源驳杂而又互相抵牾,大多数专家还是认为以存疑为妥。

  宋江的结局到底如何?

  海州城南有一座小山,遍山磊磊青石,像一只白虎蹲伏在那里,人们叫它白虎山。“虎峰夕照”,历来就是八景之一。白虎山北有座坟墓,人称“好汉茔”。海州人历代相传,宋江并没有投降,他同梁山好汉一起被张叔夜杀害,埋在这座坟墓里。当地还流传着一首诗:“白壁虎山阴,坟冢草木青。问是谁家墓?梁山好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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