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救大明于危难的忠臣于谦:要留清白在人间

2014-12-25 14:49:06 首页

  于谦,祖籍河南省考城县(今兰考县堌阳),1398年出生于浙江钱塘(今杭州),24岁时中进士。宣德五年(1430年)被任命为兵部右侍郎兼都御史,巡抚河南、山西。

  黄河河务是当时河南地方官的重要职责,于谦在河南巡抚期间对此十分重视。于谦在河南的18年中,黄河在河南境内只溃决3次,而开封附近一次也没有,当然这和于谦重视堤防,沿堤广植树木,加固堤基,加强巡查是分不开的。

  当然黄河在开封没有溃堤并不代表没有险情。有一年黄河水势上涨,逼近开封城垣,形势十分危急,于谦亲临第一线,组织和指挥人民抗洪斗争,并把皇帝亲赐给他的蟒袍丢到河里,表示誓死战胜洪水的决心,终于稳定了人心,战胜了洪水,保住了开封城池。就在这次大水之后,于谦加紧了开封护城堤的建设和铸造了一尊镇河铁犀。

  于谦巡抚河南后,体察民情,在城北人民构筑土堤抵御黄水的基础上,以工代赈,发动民工和征调士兵,参加修筑开封护城堤的巨大工程。堤从开封城西修起,至城北,再至城东三面,经过正统五年(1440年)那场大水的考验,于谦对开封护城堤的建设更加重视,城西、城北、城东三面护城堤于正统十一年(1446年)胜利完工,全长20余公里,堤宽六丈,高两丈余。有效地保卫了开封的安全。堤上五里一亭,派有专人看守,护堤巡防。堤两侧则广植树木,防止堤土流失。每至春夏季节,林木茂盛,郁郁葱葱,形成了一道护城的绿色屏障。

  明正统十三年(1448年)黄河在荥阳姚村决口,经中牟、开封城西之杏花营、城东之陈留,向东汇涡河后入淮,这时的开封城处于黄河北岸,城南变成了泛区,连续三年患水。至明景泰二年(1451年)河南巡抚王暹,接续于谦开封护城堤之未竟工程。在开封城南筑护城堤15公里许,东西两端与原来的护城堤接轨,至此一条周长40公里完整的环行护城堤终于全部完成。

  明弘治六年(1493年)黄河主流再次改道,从开封城北10公里左右处向东流去,开封段沿黄河两岸筑起了新的黄河大堤,开封护城堤退居二线。但作为历史遗迹,作为城市外围不多见的护城堤防,仍应受到保护,并发挥其在城市绿化和环境保护中的独特作用。

  开封镇河铁犀最初被安放在开封回龙庙里。明崇祯十五年(1642年)黄河决口,回龙庙被黄河水荡平,铁犀深陷泥淖之中。清顺治年间被人挖出保存了下来。开封沦陷期间,侵华日军将铁犀强行拉至开封城,准备销毁熔铁制造军火,后经铁犀所在地——铁牛村村民奋力抗争,铁犀方躲过劫难,仍然矗立在铁牛村边之堤上。开封铁牛村的居民尽管与铁犀世代相守,只叫铁牛村,而不肯改叫铁犀村。

  于谦在巡抚河南、山西期间的施政方针:主张薄赋安民,宽济贫寒,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为人民办了不少好事,他个人重名节守情操,为官清廉,不贪不敛,上不攀附权贵,下不卖官鬻爵,既不请客送礼,更不贪污受贿。在他被调回京,离开河南、山西任所的时候,轻车简从,两袖清风。他有一首绝句是这样写的:“手帕蘑菇及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另外,他未仕前的一首《石灰吟》“千锤万击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更脍炙人口,既可看作是他对自身廉洁奉公的期许。

  于谦离汴赴京供职的第二年(正统十四年即1449年)瓦剌入侵,于谦奉命署理兵部,明英宗朱祁镇御驾亲征,土木堡一役,王师50万人马全军覆没,瓦剌掳帝北去,京师震动。群议南渡以避其锋,于谦“定策固守,以社稷安危为己任”,力主另立宣宗子朱祁钰为景帝(代宗)改元景泰。于谦擢兵部尚书。提督各营军马保卫京师,获大捷,深为帝所倚重。每有赏赐辄不受。辞让不掉,便封存起来,不敢妄用。其所作所为,被人目为“身系安危,志存宗社,厥功伟矣的一代名臣”。后于谦组织兵力击退瓦剌,并力劝景帝迎回英宗。景泰八年(1457年)景帝病重。石亨、曹吉祥等发动“夺门之变”,景帝崩。

  英宗朱祁镇复辟,以“谋为不轨,迎立外藩”的罪名处死于谦。同时遇难的还有王文、范广等人。

  谦等“死之日,阴霾四合,天下冤之”。前往于谦府第抄家的官员惊奇的发现,堂堂兵部尚书家里除了书和日用生活器具以外,竟然没有任何值钱的东西。唯有一座正屋被封闭甚固,封视之,均是皇上所赐物件,封识记载分明,一丝未动,见者无不泪下。后人评价于谦“有巍巍定难之功;有侃侃立朝之节;有孜孜及民之惠;有徼徼律贪之洁”。确确实实实现了他自己《石灰吟》中所期许的话“要留清白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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