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为人知!太平天国早期连夫妻俩同房也要杀头

2015-01-23 10:04:47 首页

  1851年1月11日(清朝道光三十年十二月初十日),这天恰好是洪秀全的38周岁诞辰(按农历)。在广西桂平金田村西犀牛岭脚下的韦家祠堂前广场,拜上帝会众向他祝寿。

  在万众欢呼声中,洪秀全头扎黄巾,身穿黄袍,两耳长发过肩,登上金田村古营盘新筑的土坛,宣布起义,正号“太平天国”,军称“天军”、“天兵”,并自称为主;册立牙牙学语的长子洪天贵为幼主。

  通常,这天就被定为太平天国诞生的纪念日。

  国号“太平天国”是组合词。“太平”出自《公羊传》的“三世”,即据乱世、升平世、太平世;太平世是最高境界,是古中国的大同世界,乃农耕社会人们所向往的理想国。洪秀全的著作中,多次运用“共享太平”、“安享太平”,这是他的理念。“天国”源自基督教《圣经》,洪秀全等人将其运用于中国,意为建立人间天堂。“太平天国”就是由中外文化思想库中寻找出来并结合而成的新型国号。

  从此“太平天国”就写进了中华历史的华章。

  数年之后,洪秀全亲临朝政时,曾一度下诏先后更改国号为“上帝天国”、“天父天兄天王太平天国”,但因原有的国号简明扼要、深入人心,人们仍多采用“太平天国”。

  金田起义爆发后,洪秀全发布了第一道命令,就是严申军纪:

  天王诏旨列后:庚戌十二月初旬,时在金田。天王令曰:一、遵条令;二、别男行女行;三、秋毫莫犯;四、公心和傩,各遵头目约束;五、同心合力,不得临阵退缩。

  “和傩”即和睦意。

  当时洪秀全还并未称“天王”,何来“天王诏旨”呢?那是该篇在永安州(今广西蒙山)镌刻《天命诏旨书》时作修改后始出现的。农民领袖是不很注重历史固有的严肃性的,由此扑朔迷离,往往会使后来者肇成认识上的误区。

  这份“诏旨”的内容,在过去的岁月里也曾多次提及,要大家都知道;太平军民来自四面八方,参差不齐,接受力度和认识力度各有不同,它不可能也不是清纯一色组成的队伍,因而必须是再三重申,认真对待。

  诏旨特别强调“别男行女行”,它对原先已建立了的“女营”还须坚决执行营规。传统农民造反后,大多是携带家属一同行动的。妇女在军中,士气多不扬,那是很影响将士的作战力度的。太平天国从金田起义到占领南京的那几年光景,就是因为坚持执行了这条规定,得以极大地保证了部队一路凯歌,飞速行进。它是太平天国比过去农民造反更上层楼的一个方面。

  为强制奉行“男行女行”,自金田起义以后,要求更加严格。男女不准同营,纵然夫妻、母子也得严遵。他们之间如要见面,要先打报告,请示可以与否,经有关执行人员查明、核实,始得由旁人陪同会晤。男方不得进女营,双方要相距十步路才能对话,且须高声,限定几分钟。正是防范之紧,有若面临大敌。

  太平天国深怕将士在男女性爱上出轨,由此奉行的禁欲主义也是极严格的。就在占领永安期间,洪秀全严令全军大小男女兵将,千祈遵天条办事,其中尤其是第七条:“务宜时时严查军中有犯第七天条否。如有犯第七天条者,一经查出,立即严拿斩首示众,即使是名正言顺的夫妻,亦决无宽赦。众兵将千祈莫容忍包藏,致干天父皇上帝义怒。”(《天命诏旨书》)

  按《天条书》:“第七天条,不好奸邪淫乱。”犯此天条者,除了所谓上帝诸子女,不论是谁,即使王亲国戚功臣良将,都不得加以庇护,一概斩首。

  当时普遍传说,在太平大军北上途中,萧朝贵的继父萧玉胜忽然头脑发热,竟忘记了背得滚瓜烂熟的第七天条所说内容,乘着天黑,偷偷溜进女营,找上老伴,两口子亲嘴摸奶,甚至有男女交合人伦之举,在床上度过了风流的一夜。但第二天清晨就被发现了,怎么办?为整饬军纪,按天条办,连堂堂西王的宗亲也不得例外赦免,萧玉胜夫妻还是被处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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