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有个“杜拉拉”皇后 最后居然被宋徽宗谋杀

2021-09-26 15:35:10 首页

    两宋后宫少内斗,因此谜案不多,这是公认的常识,原因之一,就是祖宗家法严,迫使历代后妃不得不以“冲淡”自守,和平共处。《明史-马皇后列传》里也特别提到,马秀英“以宋多贤后,命女史录其家法,朝夕省览”。但是不多不代表没有,《宋史》里就记载了一个迷雾重重的“自杀门”。

  “黑户”女佣上位

  刘清菁,史称昭怀皇后。这个女人,有些来历不明,父亲是谁,母亲是谁,原籍是哪儿,哪一年进的宫,史书上均无交代。现在可以查阅到也能确认的,是她的出生时间,即公元1079年,斯年,宋哲宗三岁。如果按照史料的说法,“自幼进宫、初为御侍”,那么,哲宗即位之日,应是她进宫之时,大概在1086或1087年间。

  七八岁的小女孩,专门服侍小皇帝,两个孩子在一起成长,虽然身份地位悬殊,但不会影响他们之间建立起青梅竹马的交情。从“黑户”女佣登上皇后宝座,刘清菁用了十三年时间,其升职秘诀,好比古典版的“杜拉拉”。

  她没有家族背景,甚至没受过任何教育,靠个人奋斗,与向太后、朱太妃及哲宗母子建立了不错的关系;靠娇美的容貌,率真的性格,赢得了哲宗的爱情;靠聪明才智,内外勾连,打败了后宫三千佳丽,最终获得了成功。“杜拉拉”很坚强,刘清菁比“杜拉拉”更有韧劲。

  关于这段经历,《宋史》的描述不可谓不具体:“昭怀刘皇后,初为御侍,明艳冠后庭,且多才艺。由美人、婕妤进贤妃。生一子二女。有盛宠,能顺意奉两宫。时孟后位中宫,后不循列妾礼,且阴造奇语以售谤,内侍郝随、刘友端为之用。孟后既废,后竟代焉”。其中涉及造谣诽谤、中伤情敌之事,属“宫心计”范畴,不应上升为个人品质及道德评价。

  有句歌词唱道:“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遗憾的是,刚刚升为六宫之主的刘清菁,却怎么也浪漫不起来。她当年即遭丧子之痛,出生仅两个月的儿子赵茂夭折了;次年又痛失爱侣,哲宗因伤心过度,不久去世。面对人生两大惨事,刘清菁伤心欲绝,但仍坚强地活着。

  违例册封背后有玄机

  公元1100年,哲宗病逝,弟弟宋徽宗赵佶即位,刘清菁的人生开始发生逆转。六宫之主肯定是做不成了,得让位给徽宗的王皇后;因为哲宗的年号叫“元符”,所以,徽宗册封嫂子为元符皇后,这没有违制。

  然而,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向太后去世,宋徽宗居然晋升嫂子做了崇恩宫太后。这就值得玩味了。首先嫂子做太后,明显违例;其次,哲宗的生母(也就是刘清菁的婆婆)朱太妃尚健在,理应当仁不让做太后,徽宗为何不册封朱太妃反而册封嫂子?难道他真的是在“下一盘很大的棋”?说对了,他甫即位,需要调和新旧党之间的矛盾,刘清菁很不幸地沦为了政治工具。

  有两个人不能不说一说,那就是哲宗朝独相章惇和右正言邹浩。

  当年孟皇后被废,章惇极力支持刘清菁母仪天下,邹浩却拼死反对。章惇代表新党利益,邹浩则是旧党领袖韩忠彦、曾布等人的马前卒。哲宗皇帝虽不像他老子宋神宗那样一心搞改革,但对章惇极为倚重,加上特宠爱刘清菁,于是不由分说,立刘清菁为后,把邹浩发配到新州劳动改造,新旧党之间的矛盾空前白热化。逮至徽宗主政,采取了调和的政策,“凡绍圣、元符以还,惇所斥逐贤大夫士,稍稍收用之”。邹浩官复原职,旧党多有起复者,章惇也受到特进,封申国公。

  外朝的政治大气候,波及了后宫。

  刘清菁是向太后和朱太妃得过的人,其中,向太后跟章惇不大和睦,朱太妃的政治倾向不明,多半是站在向太后一边的。此时向太后已死,若册封朱太妃为太后,会给群臣留下这样的错觉:新党会认为朝廷将循哲宗路线,独用新党;而旧党也会以为朝廷将对新党发难了。如此一来,矛盾会更加激化。而立刘清菁为太后,就可起到调和之效:既安抚了章惇一党,又明白无误地告诉旧党,朝廷不会再走哲宗的老路了。

  还有一个雷人故事,或许牵累了刘清菁。哲宗死,向太后临朝听政,欲立端王为帝(即徽宗),章惇不干,大喝一声:“端王轻佻,不可以君天下。”这话谁听了都不舒服。果然在进封章惇为申国公后不久,徽宗便找了个茬子,将他撵到外地去了。章惇倒台,旧党一派欢欣鼓舞,韩忠彦、曾布为相,邹浩当了兵部侍郎。作为政治工具的刘清菁,便不再有利用价值。

  扑朔迷离的“自杀门”事件

  根据《宋史》的记载,刘清菁的“自杀”,大致情况是,“后(刘清菁)以是颇干预外事,且以不谨闻。帝与辅臣议,将废之,而后已为左右所逼,即帘钩自缢而崩,年三十五”。短短数十字,矛盾重重,漏洞百出,简单加以分析,即可看出其中的蹊跷所在。

  两宋无内朝,后妃严禁干政,这是常识。除非是由群臣所请而垂帘的太后,才能具备“干预外事”的条件,否则绝无可能。

  刘清菁生活在哲宗、徽宗两朝,北宋立国已逾百年,她焉能不知祖宗家法及其中的利害关系?一个没有家族背景的“黑户”,哲宗活着,她或许会恃宠而骄,干一些出格的事儿,哲宗一死,她还有何可恃?自保尚且不暇,安能再惹是非?这个罪名显然无成立依据。

  再看第二个罪名:“且以不谨闻”。

  是语言不谨慎,还是行为不检点?我们今天不得而知,但其中的“闻”字多少透露出一些信息,即“听说”或传闻。刘清菁在竞争皇后位时,是得罪了不少人的,后宫传出一些流言飞语中伤她,实属正常。

  有一个故事可以证明。某年冬至节,孟皇后率领妃子们到隆祐宫等待与向太后贺节,大家都站着,只有刘清菁恃宠,到凤椅上坐下。于是,有妃嫔妒忌,耍了心眼,故意说向太后来了,骗刘清菁站起来,然后悄悄把椅子挪开。刘清菁看太后未来,随即又坐下,跌得双脚朝天。众妃嫔大笑,刘清菁狼狈地起身,夺门而出。从这个故事来看,后宫有不少人是愿意看到刘清菁倒霉的。

  就算这两个罪名都成立,那也罪不至死,“将废之”而已,跟孟皇后一样,当个废后,要么去守陵,要么进冷宫闲居,反正不会死。为何却出现了“为左右所逼,即帘钩自缢而崩”的怪事呢?

  “左右”指的是谁?是她自己的身边人,还是皇帝的身边人?如果是刘清菁的侍从,就荒唐了,他们哪来这样大的胆子?如果是皇帝的身边人,那《宋史》就该记载为“赐死”,而不是“将废之”。可见《宋史》的修撰者,还是有良知的,用蹊跷而矛盾的笔触,为刘清菁昭雪了沉冤。

  以刘清菁的性格,若无圣旨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外力逼迫,不可能自杀。前文中讲过了,她非常坚强,二十岁死了儿子死了丈夫,也没有寻死。如今三十五岁了,风风雨雨,历经(难,应更加成熟和坚强,区区“左右”所逼,恐难以让她甘心死于“帘钩”。

  由是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刘清菁的“自杀门”,不是自杀,而是他杀(赐死)。事件的幕后罪魁,宋徽宗是凶手,旧党群臣、后宫长舌妇等则是帮凶。对一位当朝太后的废立,如果不是皇帝先有暗示,辅臣哪敢造次?

  在三方势力绞杀之下,政和三年(1113年),一代艳后香销玉殒,正如她的名字“清菁”一样,“清”,代表清白无罪,“菁”,是秋天的韭菜在冬天开的花,虽其香馥郁,却开的不是时候,乃宋代“女生遗憾体”。(赵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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