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弱”的租界当局:民众抗议就免收2文过桥费

2015-06-02 17:22:56 首页

  1843年11月,根据《南京条约》的规定,上海成为向外商开放的通商口岸。吴淞江,这个长江入海前最后一个支流,在屈辱中见证了上海的崛起。上海开埠后,外国人沿江而上,发现可以直抵苏州,便称其为苏州河。而苏州河上,最著名的桥梁便是上海外白渡桥,它不仅是老上海市区连接沪东的重要通道,也是旧上海金融与外贸运输这两大支柱型产业得以贯通的重要枢纽。

  外白渡桥的名字颇有深意,其中的“白”字,既不是白颜色的白,也不是明白的白,而是特指无代价、无报偿的白,例如白看戏、白给,而这里的意思是“白过桥”。

  外白渡桥之所以能够白白通过,这是上海各界努力争取的结果。1848年,继英租界后,美租界又在上海虹口开辟,往返于苏州河两岸的人增多了,那时人们要过苏州河,只能依靠小船摆渡,往来很不方便。精明的英国商人威尔斯抓住了这个商机,1855年,他成立了苏州河桥梁建筑公司,并获得了上海公共租界当局的默许,拥有在苏州河口一代建造和使用桥梁的专利权,期限长达25年。1856年10月,苏州河上第一座木桥落成,被人们称作威尔斯桥,中国近代史上最著名的收费大桥由此诞生。仗着垄断特权,苏州河桥梁建筑公司规定,行人车辆过威尔斯桥都要收取过桥费,而且很快就翻番,每人每次过桥费最后从一文铜钱涨到两文铜钱,外国人甚至要交得更多。车辆过桥则另有规定,譬如月票为白银一两,年票为五两。

  两文钱在19世纪中叶的上海可以买什么?以1850年9月上海英租界伙食铺的售价为例,当时鸡肉每斤95文,鸭肉每斤110文,鸡蛋每个6文。两文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但是对于常过桥的人来说,经年累月地上缴过桥费,也是不小的负担。而这笔买路钱一旦收了,眼看着就再无收手之日。威尔斯坐地收银,很快赚得盆满钵满,引发了包括外国人在内的上海居民不满。1865年,一个愤怒的过桥人甚至殴打了威尔斯桥的收费人,最后被处以罚金了事。

  因为有垄断权出让在先,上海公共租界当局也无可奈何。经过数次与该公司的艰苦谈判,1867年,上海租界当局支付了一定的补偿费用后,获得了外国人免费过威尔斯桥的权利,但是华人过桥仍然要付费。一些华人为了争气,宁肯多花费时间坐摆渡船到对岸,就是不走威尔斯桥。

  这个局面一直到1872年《申报》创刊才有所改变。《申报》从创刊之日起,几乎每天都在头版头条位置发表一篇论说性质的文章,表示报纸言论应“上关皇朝经济,下知小民稼穑之苦”。1872年5月4日,刚刚创刊五天的《申报》就在显著位置发表批评文章,为国人在威尔斯桥上所受的不公待遇打抱不平。《申报》指出,即使是建桥时花费了巨资,想用过桥费来偿还本钱,收费也应该一视同仁,不应当单向华人收费。《申报》更一针见血地估算,每天过桥的人约有五、六万人之多,即使每个人每次付两文钱,“每年余应有两万余金”。而倘若以《申报》发表的这个数值为准推算,威尔斯桥一口气收了16年的过桥费,收入早就能够偿付建桥本金和维修费用。因为该桥工程师后来曾声称威尔斯桥造价为12000两白银,但根据上海租界工部局留存的一份董事会会议记录则显示,该桥实际上只花了6900两白银。

  《申报》一边惊诧过桥费暴利数额之巨大,一边怒斥威尔斯贪得无厌。根据《申报》的报道,华人当时已经派代表到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与其理论,争取华人能够和外国人一样,过桥不再缴纳费用。此外,大家还齐心协力,捐钱捐力,在北京路怡和码头,设立五只“义渡”,义务摆渡华人过苏州河,一起抵制威尔斯桥。

  《申报》的提议既出,民众抗议暴利过桥费的心气高涨。上海的社会舆论开始一边倒,一致要求上海公共租界当局能够把这座为商人牟暴利的桥改为真正的公共设施,免费为华人老百姓服务。租界当局迫于社会舆论压力,于1873年收购了威尔斯桥,将其拆除,而后在原址不远处重新建造了一座木桥。这座木桥比威尔斯桥宽敞了许多,还在两边各设有2米多宽的人行道。因为这座桥地处外摆渡,以及不再向老百姓收费,所以又被称作是“外摆渡桥”、“外白渡桥”,而后者更闻名遐迩。1907年,外白渡桥从木桥改为钢架桥,桥面随后又铺设了轨道,通行有轨电车。

  “钱渡桥”终于变成了“白渡桥”,而且是在中国灾难深重的半殖民地年代。如今,一个多世纪过去了,风华绝代的外白渡桥仍然在使用,成为了上海的地标式建筑,而早年《申报》为民请命,晚清老百姓为了两文钱的公共利益而团结抗争的历史,也藉此流传下来,成为今人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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