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6 12:00:46 首页
我国有关考试的法规和各种规定数以千计,可是追究高考舞弊者的刑事责任方面却没有专门的法律条文。而古代处罚考场舞弊者,通常的做法是罚科,也就是取消参加以后几届考试的资格。听起来似乎不怎么严厉,可是,如果赶上当今圣上要严打考场舞弊,后果就严重了。明代考场严打的时候,作弊的人要发配边疆; 清朝对“枪手”的处理程度已经到了空前绝后的地步。清雍正年间规定:“代笔之枪手……其雇请代笔之人,发烟瘴地方充军;知情保结之廪生……杖一百。 ” 乾隆四十八年广西乡试,土田州知州岑宜栋之子岑照赴试,岑知州找永安知州叶道和想办法,叶知州就让幕僚曹文藻做枪手,让人传递,岑照中了解元。案发后,叶道和被立斩,家产被抄,岑照被判死刑,他的父亲还被罚白银五万两。枪手曹文藻被判了个秋后处斩。清代还有一次泄露过考题的主考官被判处腰斩,咽气之前,蘸着自己的血连书七个“惨”字,连铁石心肠的雍正皇帝都看不下去了,下令废止了腰斩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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