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教育家黄佐:学生若逃学 老师可"罚其父兄"

2016-02-16 11:50:31 首页

  秋季入学的新生们陆续开学了,虽然总是说现在的孩子们辛苦,但和以前学校的规矩要求比起来,还是小巫见大巫……

  春秋时期开始“文化下乡”

  我们现在称呼的“小学”,在古代被归于蒙教育,也叫“蒙学”,承担蒙学的教育机构一般都是私塾。私学从春秋时期就出现了,当时社会动荡,官学衰微,一些文化官员就携带着文化典籍和礼乐器走向下层,这便是私学的开端。但到了宋元时期,官方也开始注重启蒙教育,在各乡镇设立了“社学”这一机构。

  元代时期,政府规定以50家为一社,每社设立学校一所,农闲时就让子弟入学读书。到了明清时期,政府沿袭了这一制度,在各地建立社学,数目相当多。据统计,在明洪武年间,仅南京设置的小学数量就达2919所之多。

  除了社学,还有义学、村塾、族塾、坐馆等启蒙教育场所。其中义学有官办也有民办,一般是地方官员或乡绅出资兴办,入学的都是贫困子弟,不用学费;村塾、族塾就是一个村或一个大家族举办的;坐馆、教馆则是有钱人家聘老师给自家孩子或亲友孩子上学,《红楼梦》里贾宝玉薛蟠等人所上的学校就属于坐馆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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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人连坐的处罚制度

  明朝对社学的入学年龄规定:“民间幼童十五以下者。”即15岁以下的孩子都可参加,入学时也不需要考试,招生数额也没有限制,凡是愿意读书的,都可以来参加。不过有些地区对儿童入学会采取强制性措施,如规定:“民间子弟八岁不就学者,罚其父兄。”

  除了刚入学时要举行“开笔破蒙”礼仪外,古代学生上学后还要经常举行各种其他礼仪。学生入学时,如果是进官方小学,会举办入学典礼。在大成殿内,就有一幅清代学生入学典礼图。正式上学后,每隔一段时间,还要举行祭拜圣人的礼仪。

  学生表现好的话也会得到奖赏。明代沈鲤主张:学生勤学、守规矩、有进益者,给免帖一纸,遇该责时,可以用免帖抵充一次。并且,如果学生勤学守规矩,还记录在簿,就可积1分,积满10分,则告诉东家,给纸笔犒赏一次。

  学生不听话,先生可以用戒尺打学生手心。在明代,一位叫黄佐的教育家就提出:“无故而逃学,一次罚诵书二百遍;二次,加扑挞,罚纸十张;三次,挞罚如前,仍罚其父兄。”老师不仅可以“扑挞”学生,甚至可以处罚学生的家人。

  放假模式五花八门

  古代小学教育,也注重劳逸结合,因此也会有假期,但那时没有寒暑假之说,假期也没有今天多。如明代的小学,每个月只有谒圣这天放假。而到了清代,每个学校根据自身要求会有不同的上学时间和放假规定,比如清代人唐鉴所办的义学规定,每天5时至7时到校,17时至19时回家,每年自正月十五开学,一直上到腊月十日才散馆,休假时间就只有每年的年末,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而有的学校则规定每天7时至9时入学,15时至17时回家,另外每个月仿照古人休沐之意,放假3天,此外不得擅自离校;还有学校规定,每日日出上学,日落放学,9时至11时吃午饭,每年端阳初四、初五,中秋十四、十五,清明,七月半,十月朔各放假一天,平时概不放假。

  就是说古代小学有的是平时休假,有的则是集中到年末一次性休完,中间除非有紧急情况才能请假,否则都视为旷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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