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欧美国家基督教宗教改革是如何进行的?

2016-05-10 16:15:38 首页

  改革的发起者

  简单的说,基督教教会历史上重要的改革都是宗教教义的改革而非宗教制度的改革。更严谨的说,即便是宗教制度改革,也是奠基于教义改革基础上的制度改革。

  基督教教会自使徒时代末期就逐渐堕落俗化,后来虽然也出现过护教人士如犹大,还有“独一神观”者在公元三世纪—四世纪对“三位一体观”的对抗,这些改革最后虽然都失败了,但他们保存《圣经》真理的精神依然存在。如马昂留斯与央登·约翰等人合著的《和平的保卫者》一书,主张恢复平民信徒参与教会事工;孟他努倡导圣灵与灵恩,勉励信徒远离奢靡生活,其本身言论虽偏激,但异端影响极大。

  聚集力量

  公元七—八世纪,又有忠于《圣经》的教士反对教会如同异教的跪拜神像及抬举马利亚为圣母的谬误。

  九世纪中叶,为证明当时教皇所宣布的主权。是早在数世纪前就实行的文献“伪西多尔教令集”(Isidorian Decretals)出现时,许多有良知的主教群起反对这个骗局,但终被压制。

  十二世纪又有法国瓦勒度派(Waldensians)主张教会应恢复以《圣经》为唯一真理,反对炼狱邪说,强调平信徒可上台讲道,教士的言论并非完全无误等,声势相当浩大。虽遭教皇视为异端,予以除名,但他们仍然存在意大利阿尔卑斯山区,成为十二世纪以前改革教会的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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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克里夫

  1376年英国的勒得倭得教区长兼英王皇家神学顾问约翰·威克里夫(John Wycliff,1320-1384)

  眼见教皇生活奢靡,教会因争竞逐财而腐化,便在牛津公开指责教会的主决者。世俗事务由神派政府管理,教皇不应干涉。他获得英国朝野的拥护,未被教皇捉办,继续推动改革,1377年又宣称《圣经》是信仰唯一根据,教会唯一律法。

  接着,他将《圣经》译成白话英文 (1384年完成,1388年修订) ,结果销路意外广大。他又主张“平民主权”即教会应以平民信徒为中心,而非教皇;但可有一人遵照圣经总揽相关事务,否则便是敌基督者。并要二人一组出外传道,但非终身职。英国黑死病流行时,他被保守派归咎拿办。他的追随者被称为罗拉德派(Lollards),后受英王亨利四世、亨利五世摧毁殆尽,幸因理查二世娶波希米亚公主而传入波希米亚。

  约翰·胡斯(John Huss,1369-1415年)是波希米亚布拉格大学教区长,因阅读威克里夫的著作后深受感动,也开始作类似的言论,起初大受波希米亚朝野赞赏,后因严词指责出售赎罪券是违反圣经的可憎行为,在1409年比萨会议被教皇定罪,1414年赴君士坦丁堡会议后被拘留,次年七月六日被处以火刑,引起波希米亚反教皇的革命战争,迄今改革火苗仍未熄灭。

  荷兰革命

  尼德兰宗教改革不同于欧洲的其他改革,它的宗教改革更具有民族性和革命性。原因是尼德兰政治上受到西班牙的控制,经济上出现了较早的资本主义萌芽。

  尼德兰宗教改革是具有资产阶级革命和民族独立性质的宗教改革,是欧洲历史上上最早的资产阶级革命(1566),尼德兰独立后建立了荷兰共和国,在17世纪的荷兰被称为“海上马车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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