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必须让贪官后代做穷人才满意

2017-04-21 16:56:18 首页

  满清的皇帝大多都是勤政的,雍正即是一位出类拔萃的君主。“康熙宽大、乾隆疏阔,若无雍正整饬,满清恐早衰亡。”日本史学研究者佐伯治如是评价雍正皇帝。《毛泽东眼中的帝王将相》认为,雍正是一位很有政治头脑和能干的皇帝。

  治官用人以“严明”著称

  “夫吏治不清,民何以安?”雍正治官,素以“严明”著称。在他手下,不说贪,平庸无为即难混下去。山东曹县知县王锡,到任一年多虽没有贪赃枉法之事,但既没有审完二十命盗案之一,也没有捕获一名人犯。雍正认为,不干事即是失职犯罪。摘了王锡的乌纱帽还不算,雍正还命有司判罚其五年有期徒刑。《清史稿·世宗本纪》记载,某年元旦,状元王云锦退朝和朋友相约玩牌,几局之后,一张牌不见了。有一次,雍正帝“不经意”地问汇报完工作的王云锦:“元旦以何事消遣?”王云锦据实一一相告。雍正笑道:“不欺暗室,真状元也。”由此他深得雍正的信任,掌修国史。

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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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雍正用人,“宁用操守平常的能吏,不用因循废事的清官”。雍正曾给山东兖州知府吴关杰颁过一道谕旨,吴关杰把谕旨奉为至宝,先是“挂在卧室朝夕相对,后又一字一字地刻在府衙大堂的屏风上”。这还不算,他还奏请雍正命各省文武官员一律在大小衙门的屏门上刊刻谕旨。雍正很反感地说:“你本来就不是什么超群之才,料理好你分内的事就够了,像这种迎合奉承的事朕很不喜欢。”为彻底消除官员好名的风习,雍正严禁百姓挽留卸任官员及建祠树碑:“嗣后如仍造生祠书院,或经告发,或被纠参,即将本官及为首之人严加议处。”

  让贪官后代做穷人

  雍正9岁随父巡行,19岁随父征战,21岁封贝勒,22岁建府参与政事,但直到45岁方登帝位。用他的话说:“朕在藩邸四十余年,凡臣下之结党怀奸,夤缘请托,欺罔蒙蔽,阳奉阴违,假公济私,面从背非,种种恶劣之习,皆朕所深知灼见”,所以,“朕欲澄清吏治,又安民生,故于公私毁誉之间,分别极其明晰,晓谕不惮烦劳,务期振数百年之颓风,以端治化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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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基第一个月,雍正即果断地下达了全面清查亏空的谕令。谕令要求,各省督抚将所属钱粮严行稽查,凡有亏空,3年之内务必如数补足,毋得苛派民间,毋得借端掩饰。如逾限期,从重治罪。3年补完之后,若再有亏空决不宽贷。

  文献记载,至少有2100多名官员因此而被革职、抄家。如雍正的十弟、十二弟皆因任上亏空而变卖家产补亏。《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的家庭和他的姑父苏州织造李煦也是因任上亏空而被抄了家,连他们的亲戚、子弟的家也不放过:“把贪官追得水尽山穷,叫他子孙后代也做个穷人,方符合朕的本意。”

  禁收地方官馈赠

  雍正登基前及登基初,地方官须按规定向上司馈送礼金。山东巡抚黄炳奏曰:“规礼不除,吏治难清。”雍正元年发出上谕,禁止钦差接受地方官馈赠,督抚也不得以此向州县摊派。对于贪恋规礼的官员,一经发觉,严加处理。同时,雍正还清理和取缔“部费”(相当于中央官员的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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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上雍正皇帝,官员们够倒霉了,尤其是贪官死了也不放过!雍正四年(1726),广东道员李滨、福建道员陶范,均因贪污、受贿、亏空案被追查而畏罪自杀。雍正下令,找他们的子弟、家人算账。雍正说:“这些人想一死抵赖,借死保住财产,让子孙后代享用,这是万万不行的。”

  后世评论“雍正一朝无官不清”。宠臣年羹尧被封为抚远大将军,加太保。他自恃位高权重、皇上宠信,贪赃纳贿,雍正断然将年羹尧革职抄家,赐其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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