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性地位:商代女子主持祭祀 汉代可择偶再婚

2017-05-19 21:14:33 首页

  春秋战国时,女子参与政事的个别事例,比如秦国宣太后、赵威后、田齐君王后,是特定情景下的特定角色,不具有普遍性。

  与此类似的是汉代女性参政议政的情况,比如以吕后为代表的两汉太后涉政。还有贵族妇女被封侯,拥有爵位和封邑,像汉高祖刘邦封长兄妻子为阴安侯;吕后封萧何夫人为侯, 樊哙妻子吕媭为临光侯。另有其他女性展露出过人的政治才能,如淮南王刘安之女刘陵常年在长安替父搜集情报,和亲乌孙的解忧公主及其心腹冯嫽在西域外交上做出的巨大贡献。但总体来讲,两汉贵族女性政治权力具有不稳定性和局限性,她们的政治权力,是男权的衍生,女性本身依然处于附属地位。

1.jpg

网络配图

  到了唐代,出现了历史上罕见的女皇帝武则天,“内辅国政数十年,威势与帝无异”。 “太平、长宁、安乐、宜城、新都、安定、金城公主并开府,置官属”,公主们公开参政,太平公主更是直接参与了王朝的更替,诛灭“二张”、光复唐室有功,权势显赫,“仪比亲王”。上官婉儿得到中宗赏识,令其“专掌制命”。

  择偶再婚

  汉代女性在再婚问题上有很大自主权

  周代女性在婚恋生活中自由度较高,自己物色对象甚至私订终身的情况,在《诗经》中屡有展现。《国风·郑风·野有蔓草》“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这说的是男女邂逅,情愫暗生。《国风·召南·摽有梅》“求我庶士,迨其吉兮!”一名单身女子公开征婚,催促有意追求的男子尽快行动。离异女性虽然哀怨,但可以从容再嫁。对于男性来讲,也不会歧视再嫁过的女子。《小雅·我行其野》“尔不我畜,复我邦家。”就是说,你不再爱我,那我就回家去。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返回顶部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