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9 21:07:30 首页
话说岳飞冤死风波亭以后20年,朝廷派人到江西九江调查岳飞家产,拿到一份财产清单,清单上说,岳飞在九江的时候陆续买下旱田“十一顷九十六亩三角”,水田“七顷八十八亩一角”,以及房屋“四百九十八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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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知道,一顷是100亩,一角是2.5分,岳飞的旱田和水田加一块儿,刚好是1985亩。这么多地岳飞当然种不完,事实上他公务繁忙也没空种地,所以他把大部分土地都租了出去,总共出租了1400亩,分别租给江西九江无地少地的农民耕种,然后每年夏、秋两季向农民要租子。从这个角度讲,岳飞其实是个大地主。
再看岳飞的房子:498间。这里面有别墅也有商铺,别墅自己住,商铺租给别人做生意。据清单上记载,岳飞总共出租了151间商铺。按南宋前期二三线城市房租标准,每间商铺每月房租在1000文左右,这151间商铺每年能给岳飞带来180万文的收入。从这个角度讲,岳飞不光是大地主,还是包租公。
岳飞的孙子岳珂写过一篇《祖宗田米直》的文章,说出租一亩中等肥沃的土地,每年能收租8斗,值1500文。岳飞出租1400亩土地,每年进账大约是210万文,再加上出租商铺的收入,合计将近400万文。这就是岳飞每年通过不动产赚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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