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2 17:47:17 首页
曾任清史馆协修的唐邦治先生在《清皇室四谱》一书中指出:“皇三子弘时……雍正五年丁未八月初六日申刻,以年少放纵,行事不谨,削宗籍死,年二十四。”以唐先生的观点来看,雍正无疑就是杀子的元凶。可是,弘时早在雍正四年(1726年)二月十八日已被削除宗籍,至五年(1727年)八月才去世。《清皇室四谱》中将削籍和死亡时间混为一谈,足见记载有误。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既然雍正选择了弘历成为接班人,那完全可以通过抬升弘历的地位,并打压弘时就可以了。完全犯不着为了让一个儿子平稳接班,而要杀掉另一个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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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弘时死后,其妻董鄂氏、妾钟氏也都没有遭到任何处罚。如果是雍正杀死弘时,按照清代处罚的原则,弘时的妻妾必然也要遭到连坐处罚。
因此,雍正杀死儿子弘时的说法不能成立。不过,弘时在遭到削籍处罚后,可能情绪极度压抑,由此导致了病逝,倒不能说和雍正毫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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