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的反贪风暴:十五万颗贪官的人头落地

2017-10-13 16:06:06 首页

  在我国历史上,反腐决心最大、力度最强、办法最多、惩处最严的,莫过于明朝朱元璋

  先拿自己的部下开刀!

  登上龙椅的第二年,朱元璋就对手下的大臣说了一番感人肺腑的话,大意是:从前我当老百姓的时候,见到贪官污吏对民间疾苦丝毫不理会,心里恨透了他们,今后要立法严禁,遇到贪官污吏危害百姓的,绝不姑息。

  于是,他颁布了有史以来最严厉的肃贪法令,规定但凡有官员贪污60两以上银子者,立杀不赦。此政策一出台,他的老部下名叫朱亮成的便享受到了这一“待遇”。

  盘点一下赃物:“收受衣服一件、靴二双”;“圆领衣服一件”;“书四本,网巾一个,袜一双”。如此小的数额、如此少的物品,皆列为贪腐证据,可见反腐力度之强。

  在史料记载里,有这么一条,可以充分说明当时官员的日子有多难过。洪武十九年,同批发榜派官364位进士监生。一年后,这些官吏被杀6人,戴死罪、徒流罪办事者358人,一个都没能幸免,全军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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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重”、“广”三字上狠下功夫!

  所谓“全”,是指立法较全。朱元璋对颁布的《大明律》,把《受赃》专设一篇。

  所谓“重”,是指量刑较重。朱元璋实施的律法内所规定的刑罚手段,其残酷程度骇人听闻,更有一些则是全新的发明,如“剥皮实草”。

  所谓“广”,是指法律适用范围较广。不避皇亲国戚,凡皇族贪赃,量刑尤重。

  更让人惊讶的是在朱元璋时期,百姓是可以绑贪官上京治罪的。如果有人敢于阻挡,不但要处死,还要株连九族!

  对这件事,朱元璋的认真程度,堪称前无古人,甚至创下了各种中国历史之最:最严苛的量刑标准,贪污六十两白银就是死刑;最残暴到酷烈的多种刑罚,从凌迟处死到扒皮塞草,再到砍手砍脚劳动改造,可谓耸人听闻。

  给官员发的俸禄,更是抠门到极致!

  洪武二十五年八月,朱元璋颁布了一份反腐教材,叫做《醒贪简要录》。这份教材详细记载了朱元璋制定官吏工资标准的理论依据。明代正一品官员的俸禄是每月支米87石,一年1044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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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代的一石米大约是现在的155市斤,按现在一斤米值2元钱算,年薪大概是32万元。在明代,正一品官员相当于现在的总理副总理一级,年薪32万元确实寒酸了很多。遥想大明王朝,在当时的世界范围内也是一哥。

  朱元璋认为,他给官员的工资是够他们养家糊口的,甚至可以算是优厚的。

  结果,一边是官吏们喊工资低;而另一边朱元璋则说工资已经够高了,若贪污,到时候杀头抄家可别怪我狠。

  渐渐地,朱元璋悲哀地发现,他一向推崇的酷吏重刑法宝不再有效。血雨腥风中,十五万颗贪官的人头落地,却依然挡不住他的官员“前腐后继”。

  这样戴着枷锁的王朝岂能长久?郁闷的朱元璋,瓦刀脸上挂满了问号。

  为何老朱的反贪注定是失败?

  说穿了也很简单,最根本的原因就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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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动机。朱元璋一系列政治运动的根本原因,目的并非是为了政治清明,而是加强皇帝权威和巩固皇权统治。

  二是人治。朱元璋虽然搞了相当多的条令,甚至明律几乎可以说是我国古代法律的顶峰之作,但问题在于其统治的本质和执行,却不幸回到了人治这条歪路上去。

  朱元璋同志是个苦娃儿,打小他那小肺腑里就充满了对地主老财的深仇大恨。马上打下江山后,于公于私,反腐就成了他的心头大事。

  那个执着劲啊,真让人怀疑他是天蝎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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