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亚当斯 John Adams
生卒年月: 1735.10.30~1826. 7.4
总统任期: 1797.3.4~1801.3.4
所属政党: 联邦党
亚当斯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参加过第一、第二届大陆会议,是《独立宣言》的起草人之一, 被誉为 “美国独立的巨人”。 在华盛顿担任八年总统期间, 他一直任副总统。 1796年当选为总统。由于他任职期间在内政、外交方面均无明显成就,因而在1800年大选中败于杰斐逊。
波士顿的律师
亚当斯于1735 年10月30日出生在马萨诸塞的布伦特里(后改为昆西)附近的一个小村庄。他是英国人的后裔,父亲名叫约翰·亚当斯(亚当斯总统与父同名),从事农业和制鞋业,当过总统选举人和民兵官员,在当地颇有威望。亚当斯小时候在父亲的农庄于过锄地、铲雪、挤牛奶等各种衣活。
他爱好体育运动,放风筝、划船、游泳、滑冰和摔跤,样样都会。尤其喜欢打猎,经常猎回野免、松鼠等。体育运动给他带来健壮的身体。
亚当斯6岁开始上学,喜欢算术、阅读等科目,对拉丁文下感兴趣,成绩甚差。16岁中学毕业后,他希望进入哈佛学院学习,但能否考上,实在没有把握。幸亏他的老师约瑟夫·马奇与哈佛学院负责监考的老师梅林是老友,事先把亚当斯的情况作了介绍,并要求给予照顾。
1751年7月5日哈佛学院举行入学考试。那天一大早,亚当斯穿着漂亮的衣服骑马来到老师梅林的家里。不料,老师患了病,卧床不起,不能陪他去应考,这使他不知所措,呆呆地立在老师的床前。在老师的一再催促下,他才骑上马,心情沉重地前往哈佛学院。当轮到亚当斯口试时,他的心情十分紧张,但出乎意料,负责口试的老师对他的家庭情况很熟悉,他开始镇定下来回答了问题。接着是笔试,要求把一篇英文译为拉丁文。这个平时不注意学习拉丁文的学生,这下子给难住了。可是机会又来了,一位监考老师把他叫到一个僻静处坐下,并告诉他可以查字典,也可以参考语法书。他就这样考进了哈佛学院。
约翰·亚当斯剧照
当时,哈佛学院只有四位教师,每人基本上教一个班。那时,学生的名次排列不是根据成绩的优劣,而是按学生家长的社会地位。亚当斯在班上24名学生中被排在第十四位。
1755年7月亚当斯在哈佛学院毕业后,先在马萨诸塞的伍斯特担任小学校长,后来在波士顿当律师,并创办了律师事务所。在从事律师工作期间,他认识了艾比盖尔小姐。 1764 年 10 月他们结婚,生有三子二女。长子约翰·昆西·亚当斯为美国第六任总统。
白宫第一位主人
美国建国初期先后在好几个不同的城市建过首都。当时有必要建立一个永久性的首都,但究竟建在哪里,意见不一致。北方人说首都应建在北方,南方人坚持要建在南方。最后由汉密尔顿和杰斐逊提出一个折衷方案:北方同意将首都建南方,条件是南方必须同意共同负担独立革命时期的联邦债务。 1790年7月,国会授权在波托马克河地区挑选一块不超过260平方公里的土地作为建都用地。次年1月,华盛顿总统确定在马里兰州和弗吉尼亚州之间波托马克河两岸建都。
白宫是由爱尔兰出生的建筑师詹姆斯·霍本设计的,于1792年10月破土动工。 1800年夏天,在亚当斯总统的任期剩下约半年的时候,联邦政府从费城开始迁入新都华盛顿。同年9月亚当斯总统夫妇搬进白宫,成为白宫的第一位主人。
经过八年的施工,新都还没有完全竣工。街道尚未铺好,政府各部的办公大楼还未完工。总统官邸四周没有树木,也没有围墙,更没有总统散步的花园。白宫内部也还没有布置就绪。亚当斯总统看见这般景象感到十分沮丧。他的夫人给家乡写信说:“这么大的接见室,没有家具,我们把它作为晾衣房倒很合适。”亚当斯担任四年总统职务期间,在内政、外交等方面均无明显政绩, 而且对人民实行高压政策, 因此,在1800年总统大选中未获得连任,他的对手杰斐逊当选为第三任总统。
1801年3月4日杰斐逊在首都华盛顿宣誓就职。亚当斯由于竞选连任失败,沮丧忿感,于3月3日晚间离开白宫,不愿参加杰斐逊总统的就职典礼。亚当斯卸职回到家乡后,经常在自己的农庄里干农活,有时也为波士顿的报刊撰写文章,或者参加一些社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