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巨埋儿原是千年骗局!24孝中的郭巨埋儿真相

来源:趣历史时间:2014-10-11 09:56:52编辑:zhaoxiaoyan

东晋学者干宝的《搜神记》里,有一则“郭巨埋儿得金”的故事,文章不长,但信息量很丰富。

曰:“郭巨,隆虑人也,一云河内温人。兄弟三人,早丧父。礼毕,二弟求分。以钱二千万。二弟各取千万,巨独与母居客舍,夫妇佣赁,以给公养。居有顷,妻产男。巨念举儿妨事亲,一也;老人得食,喜分儿孙,减馔,二也。乃于野凿地,欲埋儿,得石盖,下有黄金一釜,中有丹书,曰:‘孝子郭巨,黄金一釜,以用赐汝。’于是名振天下。”[1]

这故事很有意思。

第一,中国人的道德是以别人不道德为牺牲的。比如孔融让梨,我儿子小时候看了就很不满意,曾专门写文章批驳过,大致意思是说:你家大贵族,就不缺那个梨,你自己不喜欢吃也就罢了,非得让让哥、让让弟的,结果全天下都知道你哥、你弟吃了你的大梨了,让人家哥俩永远蹲在历史的角落里灰头土脸的,你好意思啊你。这里的郭巨也是这样的。钱都给了两个弟弟不说,还让两个弟弟都落个不养娘的恶名声。你自顾自出大名,让那俩既贪财又不孝顺的兄弟蹲在历史的角落里灰头土脸,情何以堪呵。

第二,中国人自己讲道德,更是以缺德甚至违法的方式来的。比如赵氏孤儿,在《史记》里是“谋娶他人婴儿”,在元杂剧里变成了程婴的亲生儿子。不管谁的孩子吧,尔们大人为了自己所谓的道义,就可以随便处置别人的生命?同样,郭巨也是这样的德性,你说那孩子虽然叫你爹,但人家毕竟是一条独立的人命。儿子跟你娘抢食,难道你就不吃饭?你所能做的,顶多是自毙,哪有权利剥夺儿子的生命呢?直让人感叹,难不成所谓的家国同构就体现在,家长也是皇帝,儿子就是他的臣子,高兴了赏他些吃的,不高兴了赏他去死?

郭巨埋儿的故事后来进了郭守敬的二十四孝,变成这样的了:“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上云:“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2]

这个版本也有意思。

第一,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云云,用现在的术语来讲,母亲是绝版,而儿子可以有很多备份,这就是中国人粗养孩子的传统思维吧,养孩子比种地还粗犷,多撒种,哪个长成算哪个;或者说跟抽彩票似的,多抽,穷抽,其中有一个孩子能出人头地就算抽中了。

第二,可怜的中国人,从古至今,没有给自己争来私有财产神圣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所以只能以邪制邪,以毒攻毒,拿孝道来捍卫私有产权了。

不管哪个版本,它都是很吓人的。

鲁迅小时候,长辈送他一本《二十四孝图》。小家伙高兴坏了,可一看内容,有些傻眼。他说他当时最反感的故事之一,就是郭巨埋儿。他说:“至于玩着‘摇咕咚’的郭巨的儿子,却实在值得同情。他被抱在他母亲的臂膊上,高高兴兴地笑着;他的父亲却正在掘窟窿,要将他埋掉了。……我最初实在替这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黄金一釜,这才觉得轻松。然而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家境正在坏下去,常听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亲竟学了郭巨,那么,该埋的不正是我么?”[3]

鲁迅太早慧了,担心他爹要做孝子呢。幸亏还没穷到那种地步,否则饭桌上他爹要多看他几眼,这孩子心里不知如何犯嘀咕呢。

这里我想说的是,其实最犯嘀咕的是我。

作为一个林县人的媳妇儿,我一直对这个故事耿耿于怀——所谓的林虑人,就是林县人,以至于我想起这事来就拿老公开涮:你们林县居然出产郭巨这种玩艺儿?男子汉大豆腐,有这样为人夫为人父的么?他咋不自己先饿毙他自己呢?老公平时脾气挺大的,但摊上这事儿他只有嘿嘿嘿。不过我心里还是不顺,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了一本小册子:《河南民间文学集成·安阳故事卷》,其中载有河南林县横水镇一老农讲述的故事:《郭巨真孝母假埋子的传说》。这故事太有意思了。

第一,郭巨埋儿的故事,出自林县三孝村,至今村东头石券门上,还刻着“郭巨故乡”四个字。

第二,郭巨兄弟三个,从小没了爹,日子穷得叮当响。郭巨上山砍柴,上集卖柴,认识了一些响马,跟着他们打家劫舍,有一天夜晚,送回家一些粮食,他娘一看就知道不对,跟儿子说:“咱人穷志不短,冻死不烤灯头火,饿死不吃昧心食,有神灵保佑,老天爷长着眼哩。”郭巨跪下说,娘,俺不打劫穷人,俺专整有钱的孬种咧。但他娘就是不同意他再干了。

第三,三兄弟先后成了亲,小兄弟俩要分家,郭巨说,男不在分家,女不在陪送,家产俺不要,都给你们,俺是老大,娘归俺养。

第四,郭巨和妻子赁房独居,几年后生了个儿子,名叫郭存。郭巨每次从集上卖柴回来,总要给娘买个烧饼,可娘舍不得吃,总是让给孙子,于是郭巨就怨恨儿子,不该争奶奶的嘴。

第五,郭巨跟同伙们跑河北做了一回响马,发了大财,回家到觉得既没法对付娘,又没法对付邻居,那个年代没有改革开放,先富起来的人,他自己都会良心不安的,何况是明抢暗偷的。左思右想,整出一个好主意,郭巨把这笔财换成金子,装到一个小锅里,在上边写了两行字,埋到了村外。然后回来跟老婆唱戏,要埋儿子云云。老婆拗不过他,只好背着娘,让儿子吃顿好饭,穿上新衣,抱着孩子跟着丈夫,来到了村头小河边,喏,就是小芳和城里哥哥约会的那个地方。

第六,郭巨假装刨啊刨,那锅就刨出来了,上写:“天赐郭巨,神不能占,鬼不能夺”。俩人掀开锅盖一看,一锅金子耶。正在傻眼间(实际上就傻婆娘真傻眼儿,老公是在装傻),娘哭着跑过来了,一瞧也傻眼了。于是郭巨乘势说:“娘,咱人穷志不短,冻死不烤灯头火,饿死不吃昧心食,这金子咱不能要。”娘说:“傻孩子啊,这是天赐给咱的,咋能不要咧?还不赶紧谢谢老天爷。”于是三个人一起跪下叩头,谢天谢地恩!

第七,故事很快传出去了,于是皇帝封郭巨为孝子。后来这个村就叫埋子庄。又在村边立了碑,修了庙,竖了牌坊,建了坟墓。至今姚村北边中学院里还有郭巨墓。

第八,“他的故事祖祖辈辈传下来,至于郭巨当过响马的事儿,写书人认为一个大孝子做过强盗,太不好听,就省去不写。所以后世的人们,都知道他真孝母的事儿,很少有人知道他假埋子的真象。”[4]

看完这故事,我长出一口气。这应该是目前我能看到的有关郭巨埋儿的最合理的解释了!而且这些解释还特益智:

第一,神州大地若再横空出世什么模范典型,特别是由政府鼓捣的那些,大家就会多个心眼,不会轻易的信邪了;

第二,鲁迅那样早慧的小朋友不用再害怕了,郭巨这种真正坑儿的爹是不存在的;

第三,以后俺再也不开涮老公了,人家郭巨,原来不是那么戳种嘛(林县骂人话,两大系列,一系列全是“种”字,比如戳种、俗种、贱种、孬种;一系列全是“孙”字,比如龟孙、鳖孙、凄孙、孬孙等)。林县男儿毕竟是林县男儿,这行为艺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一句话,俺们河南人才不傻哩,只有俺们河南人骗人的份儿,没有别人骗俺们河南人的份儿!哼!

第四,最不傻的是郭巨她娘,老太太贼精贼精的,平时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主要是一针一线不在她眼里而已。一旦“江山如此多娇”,掉下来的全是金子,她马上“天与弗取,反受其咎”、“君权神授”、“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了,中国多少窃国大盗,用的都是这手呵,随便扯个淡,合法性与正当性就都有了!郭大娘,你真正的孝子贤孙很多呵!

第五,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是仅限于英雄身边的群众。而英雄身边的群众限于多种原因,又发不出声音来,于是远处的庞大的群众对英雄就形成了仰望之势。一旦有个狐疑的,不想仰望的,其他群众马上冲过去,唾而弃之。中国的历史与现实,就是这样铸成的吧!不是坑儿,实在是坑爹!

最后画蛇添足一句,因为太喜欢《郭巨真孝母假埋子的传说》这一故事了,所以《河南民间文学集成?安阳故事卷》这本书俺就准备贪下了——本来是我一位世兄的,让我给他修改文章,才把书借我的,但我理直气壮地告诉他,那书我不还你了。他说,兴讹呢不是?我说,读书人的事,不叫讹。那个,你看看人家郭巨、郭大娘,窃金劫银都能鼓捣成感动中国的千年人物,我讹个书又算啥呢!

注:

[1](晋)干宝:《国学经典?搜神记》,吉林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89页;

[2]王芸廷:《中华孝德故事?附录古代二十四孝》,河南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334页;

[3]鲁迅:《朝花夕拾?二十四孝图》,《鲁迅全集?第二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62-263页;

[4]牛俊才讲述,牛安民采录:《郭巨真孝母假埋子的传说》,《河南民间文学集成?安阳故事卷》,中原农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92-9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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