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寡妇门前是非多。这是说寡妇这个特殊的女性群体,在男权社会中处于比一般女子还要低下的地位,谁如果招惹了寡妇,就会成为是非的焦点,就会招来满天口水,这无形中关闭了寡妇再接触和进入社会的大门,更使许多男子望门止步。因此,在过去男权社会中,寡妇再嫁是十分困难的事情。然而,在二千年前汉朝,寡妇却不愁再嫁,这是由于什么原因使然呢?对这种特殊的历史现象,不少史学家曾作过详尽的考证分析,本文只是在此基础上作一些延伸的论述。
其实,数千年来,中国文化的特征并不是始终凝定不变的。每一个历史时期的文化形态,大都具有表现出独特个性的时代风格。而在大汉王朝这个中国历史上的重要时期。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基本形成,并且经历了多次社会动荡的历史考验而更为完备。其女子的地位,女子的作用,女子的权利保障,与其他若干历史时期,在某些方面有明显的不同。
说到女子的地位,不能不说如今早已家喻户晓的吕后专政故事。吕后多谋而果断,汉并天下后,曾经努力协助刘邦翦除异姓诸侯王。她处死韩信,力促刘邦夷灭彭越宗族。汉惠帝死后,吕后临朝称制八年,擅权用事。汉朝这种所谓“母党专政”,“权在外家”的情形屡有发生,从而大大提升了女子的社会地位。于是,就出现了汉朝女子尊贵的特殊的历史文化现象。在汉朝,有名的女子不但可以封侯,还可以拥有爵位和封邑。如汉高祖刘邦就曾封兄伯妻为阴安侯,吕后当政后,也曾封萧何夫人为酂侯,樊哙妻吕媭为临光侯。汉宣帝刘询赐外祖母号为博平君,以博平、蠡吾两县户万一千为汤沐邑。
汉朝女子尊贵现象也使女子在婚姻关系和家庭生活中占据较高地位。汉朝的公主蓄养面首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汉武帝的姑母馆陶公主刘嫖寡居,宠幸董偃,一时“名称城中,号曰‘董君’”。即便是汉武帝还要尊称董偃为“主人翁”,一时“董君贵宠,天下莫不闻”。 “其后公主贵人多逾礼制,自董偃始”。
由于皇帝的姑母寡居时候可以肆无忌惮的蓄养面首,因而使当时寡妇再嫁成为自然而合理的事情。据史料记载,汉武帝的姐姐平阳公主初嫁曹时,再嫁卫青;汉宣帝的女儿敬武公主初嫁富平侯张临,再嫁临平侯赵钦,赵钦死后,又嫁给高阳侯薛宣;汉元帝的冯昭仪母初嫁冯昭仪父,再嫁郑翁;汉桓帝刘志的邓皇后之母初嫁邓香,再嫁梁纪等等。可见,在汉朝的皇家内院,寡妇再嫁犹如家常便饭。
据《后汉书·宋弘传》记载,汉光武帝时,湖阳公主新寡,刘秀便问起心中可有中意郎君。湖阳公主说:“宋公威容德器,群臣莫及。”表示对大司空宋弘德才与仪表的爱慕。刘秀尽管愿意谋求撮合,但宋弘则以“臣闻贫贱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加以拒绝。湖阳公主的婚事虽遭夭折,但她敢于主动追求有妇之夫的行为,真实反映了当时寡妇追求幸福婚姻生活社会风尚。汉朝寡妇不愁再嫁的风习,至汉末仍然多有史证。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揭开《三国志》的妃后列传,最令人注目的便是魏、蜀、吴三国的第一个皇帝,都曾娶过再嫁的寡妇。”如曹丕的皇后甄氏就是一位历史上著名的寡居美女。
由于寡妇不愁再嫁,因而也出现了女子主动要求离婚的现象。据《汉书·朱买臣传》记载,朱买臣家贫,卖柴为生,常担柴道中,诵书歌讴,“妻羞之,求去”,“买臣不能留,即听去。”后来前妻与其夫家一同上坟,见朱买臣依然饥寒,还曾经“呼饭炊之”。后来唐朝著名诗人李白曾有《妾薄命》一诗:“雨落不上天,覆水难再收。君情与妾意,各自东西流。”说得就是朱买臣夫妻离异故事。这种贫家女子主动提出协议离婚的情形,反映了当时女子善于主张自己婚姻权利的社会风尚已经从上流社会蔓延到了民间的街头巷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