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血统之悬疑
雍正登基之事,始终笼罩在历史的迷雾之中,其间蹊跷之极,难以琢磨。
早年有一部书,叫做《清朝野史大观》,书中说:康熙十四年,清圣祖立第二子胤礽为太子。四十七年,以不类己而废之,幽禁咸安宫。次年复立之。五十一年,仍废黜禁锢。他子亦不立。及六十一年冬,将赴南苑行猎,适疾作,回驻畅春园,弥留时,手书遗诏曰:“朕十四皇子即缵承大统。”所谓十四皇子者胤也。贤明英毅,尝统帅西征,甚得西北人心,故圣祖欲立之。而卒为其兄世祖所攫。世宗盖侦得遗诏所在,欲私改“十”字为“第”字。遂以一人入畅春园侍疾,而尽屏诸昆季,不许入内。时圣祖已昏迷矣。有顷忽清醒,见世宗一人在侧,询之,知被卖,乃大怒,投枕击之,不中,世宗即跪而谢罪。未几,遂宣言圣祖上宾矣。世宗即位,改元雍正。这里说的是,康熙死前并没有故意摆乌龙,不留遗诏,而是留下了传位十四阿哥的诏书,但这封诏书落到了四阿哥胤禛的手中,四阿哥拿过来一看:哎哟……老头怎么写错了一个字啊,把“于”字错写成“十”了,我得帮老头改过来……于是,“传位十四阿哥”这句话就变成了“传位于四阿哥……”
这个说法,在中国民间一度成为了“定论”。但是显然,只这么一个定论是远远不够的,所以书中还有新的猛料爆出:或曰:窃诏改窜之策,年羹尧实主持之。盖世宗之母,先私于羹尧。入宫八月,而生世宗。至是,乃窃诏改篡,令为天下主。故当雍正时代,羹尧权倾朝右,而卒以罪诛。是又一说矣。这里说的就更离奇了,说是雍正的生母乌雅氏在入宫之前,人家是有男朋友的,这个男朋友名叫年羹尧。此人乃中国历史上比较有名的传奇人物,有着许多神异的传说……这里说年羹尧不辞辛苦地将乌雅氏搞大了肚皮,然后乌雅氏就拖着大肚皮进了宫,生下了小雍正……
照这个说法,雍正实际上是年羹尧的亲儿子,与爱新觉罗一家没有丝毫关系。
实际上,《清朝野史大观》这本书,虽然说的是“野史”,却也不是捕风捉影,凭空杜撰。这本书,是汇集了自雍正时代以来民间舆论的反映,说白了就是雍正年间的小道消息和坊间百姓言论的集成,正是因为当年这些小道消息在江湖之中传得沸沸扬扬,所以书生曾静才以此为据,撰文批评了雍正。
话说曾静关起门来,对雍正诸多错误行为进行了批评之后,就琢磨拿出点实际行动来,以免让雍正在错误的路线上越走越远……拿出什么行动呢?
要不就造反吧。曾静想。
可曾静只是一介书生,手无缚鸡之力,这反又是如何一个造法呢?忽然之间他发现了当朝统兵的大将叫岳钟琪,这个老岳端的了得,是南宋时代抗金英雄岳飞的直系后裔。再推究起来,早年间岳飞抗金,打的就是金兀术、哈迷蚩这些女真人,可是现在金兀术、哈迷蚩的后人坐了江山,岳飞的后代反倒替他们打工,这事不对头啊,大大的不对头。于是曾静就派了自己的学生张熙去找岳钟琪,理论理论这件事。
张熙见到了岳钟琪,先讴歌了岳飞的先进事迹,然后质问岳钟琪:“你的祖先,抗击女真人,成为了民族英雄,你再怎么着也不能给你的祖宗丢脸吧?可你怎么屈身于异族甘为奴才呢……那什么,你要是深明大义的话,赶紧站出来,跟朝廷划清界限,反戈一击,回头是岸,未为晚也。”
岳钟琪道:“是极是极,先生说得真是太好了……来人,给我将这个书呆子抓起来。”
于是张熙被岳钟琪扭到朝廷,朝廷再往下追究,就把曾静给追究出来了。发现了嫌疑犯曾静,雍正才知道,这些不利于自己的市井传言,已经成为广为人知的“公论”了。当时他非常窝火,就命人将曾静押入宫中,他要和曾静面对面地展开公开大辩论。
雍正:“老曾啊,我们做学问的,讲究一个以史实为据,以资料为准,不可以乱来的。你说我弑父、逼母、弑兄、屠弟、贪财、好杀、酗酒、淫色、好谀、任佞……这些生活作风错误,是不是捕风捉影?有没有确凿证据?”
曾静:“有啊,大家都这么说……”
雍正:“大家都这么说有什么用?确凿的证据你有没有?比如说宫中的档案?”
曾静:“档案……那是你自己写的吧?”
雍正:“当然是我写的,不是我写的,还是你写的不成?”
曾静:“你自己写的,那当然……所以我说皇帝理应我们读书人来做,我们读书人写史,才不会像你一样隐恶扬善,不尊重历史……”
雍正:“可不管怎么说,这些事宫中档案上没有,这你总得承认吧?”
曾静:“我承认……”
雍正:“好,你承认错误就好……现在我宣布,本次大讨论胜利闭幕!”
雍正皇帝就这样赢了。只是他一个人赢了还不算,关键是他的观点获得了后世史学家们的一致赞同,以后再说起这事,史学家们就会追问:嗯,你说雍正弑父逼母?嗯,这事雍正的个人档案上记载了没有?没有?没有你瞎说什么?咱们史家要的是证据,除非你能找来雍正的日记,发现上面写着:“今天,是我最开心的一天,因为今天我终于逼死了我妈……”没有雍正的日记为凭,你说什么都是没用的。
那么后世史学家所依据的这些证据,到底能不能靠得住呢?答案是不能,因为清宫档案中,缺失了一大块。
神秘的潜在力量
诸阿哥争位,不显山不露水的雍正异军突起,入主了皇宫,这件事让人惊讶无比。实际上这事没什么好惊讶的,因为雍正控制了一支神秘的力量。
《啸亭杂录》上有两段故事,说的就是这支可怕的力量:
第一个故事,说的是有个大臣,新买了一顶帽子,就戴着这顶新帽子入朝,见到雍正谢恩的时候,雍正笑曰:“小心点儿,别弄脏了你的新帽子……”
第二个故事,说的是大臣王云锦,晚上的时候和家人玩叶子牌,玩着玩着,忽然有一片叶子找不到了,找不到就算了……第二天上朝,雍正问他:“老王啊,昨晚上你干啥了?”王云锦回答:“没干啥,就是和家人玩牌……”雍正又问:“玩得开心吗?”王云锦说:“开始时挺开心的,可是后来有张牌怎么找也找不到了。”这时候就见雍正慢慢地从袖子里拿出张牌来,问道:“怎么找不到呢?这张牌不是在这儿吗?”
《郎潜纪闻三笔》上,也有一段故事:说的是天津抚部周人骥,是雍正丁未年的进士,他被朝中以礼部主事的身份派到四川挂职锻炼,眨眼工夫挂职了三年,要调回京师了,临行的时候,他的仆人来跟他打招呼,说是自己要回京师。周人骥说:“你急什么,再等两天,我回京述职,带你一起走。”那仆人却道:“我也是回京述职的。”周人骥大诧:“先人板板,你龟儿子述个什么职?”仆人笑道:“你娃还不知道呢?我原本是京中的秘密侦探,被派来跟在你身边……幸好你没惹我,否则的话……哼哼……”
《满清外史》中,还有一段故事:这里说的是一个内阁供事,姓蓝,快到春节的时候,同事们都回家过年去了,只有姓蓝的供事留下来值班。一个人横竖无事,就弄了壶酒,对着月亮慢慢喝,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走了进来,身上的衣服非常华丽,蓝供事心里说这家伙会不会有什么来头呢……就急忙小心地迎上前去,请来人喝酒。来人欣然入座,一边喝一边问:“你是什么官?”蓝供事回答:“不是官,是个供事……勤杂员的意思。”对方又问:“那你都供什么事呢?”蓝供事回答:“也就是收收报纸,发发文件……”对方又问:“这大过年的,别人都回家了,你怎么一个人待在这里?”蓝供事回答:“正因为别人都走了,我才得留下来,这万一要是有什么事的话……”对方又问:“那你天天在这里收收发发,有什么意思呢?”蓝供事回答:“有,有意思,熬到最后,可以弄一个小官来干干……”对方又问:“那你想当个啥官呢?”蓝供事回答:“最好能当上一个广东的河泊所官,那就太美了。”对方不明白:“当个管理河泊的小官,这有什么意思?”蓝供事回答说:“这你就不知道了,别看这个官小,可是送礼的人多啊……”对方哈哈大笑,起身离去了。
第二天,雍正上朝,就问大臣:“听说广东有河泊所官,是真的吗?”百官回答:“是真的,确实有这么个官,官不大,油水挺足……”雍正又问:“听说内阁有个姓蓝的供事,真有这么个人吗?”百官回答:“是有这么个人,吃啥啥不剩,干啥啥不行……”就听雍正吩咐道:“传旨,任命蓝供事为广东河泊所官,钦此,谢恩。”
蓝供事突逢这种好事,惊得嘴巴都合不拢,才知道昨夜与他聊天的人,竟然是雍正派出来的秘密侦探。
还有一个更有趣的故事,这个故事却是载入正史的:曾经有一个御史,态度坚决地反对某项提案。第一次反对,雍正没理他;第二次反对,雍正装没看见;到了第三次,雍正终于批复了:你沽名钓誉,骗取名声,骗三次就差不多了,再这么搞下去,信不信我把你脑袋切下来……“尔欲沽名,三摺足矣。若再琐渎,必杀尔。”
那么这个御史,用来沽名钓誉的是什么事情呢?原来,这个御史是个同性恋,他深深地爱上了一名男演员,然而情天恨海,棒打鸳鸯,男演员竟然被选入南府当差,从男演员晋升为警卫员了。此一去,可谓侯门深似海,从此萧郎是路人……御史无法承受这种生离的折磨,就愤然上疏,反对将此男演员选入公务员队伍……这事,早已被雍正知道得清清楚楚,所以他在后面又加了一个批注:“这就好比狗正在咬一块骨头,忽然被人抢走了,你当然怒火攻心了……”
从正史到坊间传言,都确凿无疑地证明了一件事:雍正使用了一支隐秘的侦探力量,对朝中的大臣们进行二十四小时贴身跟踪。但有关这支密探队伍的行踪,我们没有在大内的宫廷档案上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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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十为于”说
雍正矫诏篡位“改十为于”,是清史中最广为人知的故事之一。它说的是:“圣祖皇帝(指康熙帝)原传十四阿哥允禵天下,皇上(指雍正帝)将十字改为于字。”雍正非法继位之传言,以此最具代表性,但很遗憾,早就被争辩对手轻而易举地驳倒了。今天我们旧话重提,无意发起又一轮争辩,而是想借此探讨一下,“道理”与“实际”之间,有时会有怎样的背离。
“于”还是“於”?
辩驳“改十为于”不成立的第一条理由是:“于”字在当时应写成繁体的“於”,“改十为于”的说法本身就不能成立。从“道理”上看,这不可谓不充分。“改十为于”内中之义,无疑是篡改康熙帝的遗诏,那能不能换个问法:康熙帝到底使用“于”还是“於”呢?康熙帝确实使用“於”字,下面是一个例子,在江西巡抚郎廷极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所上奏折中,康熙帝有亲笔朱批:“凡地方大小事关於民情者,必须奏闻才是。近来南方盗案颇多,不可不细心察访。”
但康熙帝也写“于”字的,他在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苏州织造李煦的奏折上有朱批:“巡抚宋荦,朕南巡二次,谨慎小心,特赐御草书扇二柄。赐李煦扇一柄。尔即传于宋荦,不用写本谢恩,以后有奏之事,密折交与尔奏。”应该用“於”的地方,却分明写成了“于”。还有“与尔”也是用的今天所谓的简化字。那么面对着这一不合理的“于”字,臣下如何反应?李煦将皇帝旨意传达给身为江宁巡抚的宋荦,宋荦上折谢恩,他在奏折中重抄了上述部分朱批文字,值得注意的是,最后一句中的“与尔”两字是用繁体字写成,但“于”字并没有使用繁体字的“於”。这充分表明,宋荦注意到了皇帝不符合“规范”的“于”字的写法。
宋荦是以这种独特的抄写方式,质疑朱批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吗?根本不是。看看他对于两把御赐书扇的态度就可以知道:“仰见我皇上诗兼风雅,书驾钟王(指钟繇、王羲之),臣什袭珍藏,世世永宝。”他丝毫不怀疑不“规范”的带“于”字朱批。其实,这“规范”只是我们今天的规范罢了,实在是替古人瞎操心。曾有人推测,康熙帝有可能写“于”,现在终于“发现”了实例,一个足矣!我们能够说,仅就“于”字而言,如果康熙帝真有遗诏,如果雍正帝真的将“传位十四阿哥(或皇子)”,改为“传位于四阿哥(或皇子)”并公之于众,那么,臣下是不会以“一字之差”否认这份诏书的真实性和权威性的。因此,以清代诏书中“于”与“於”不能通用就直接否定“改十为于”说,不能成立。
必须称“皇四子”“皇十四子”吗?
判定“改十为于”不成立的第二条理由是,传位诏书这样的重要文件,清代必须用“皇四子”“皇十四子”此类书写格式。若“改十为于”,就成了“传位皇于四子”(此时“于”的繁简问题不再重要),这在逻辑上根本讲不通。“皇几子”格式的说法,有强有力的证据,如雍正帝所颁行的康熙帝遗诏中说:“雍亲王皇四子胤禛,人品贵重,深肖朕躬,必能克承大统,著继朕登基,即皇帝位。”还有道光帝的亲笔秘密立储诏书:“皇四子奕詝立为皇太子,皇六子奕訢封为亲王。”以上这些原件具在,言之凿凿。但我们还是可以追问一句:那时必须要用“皇几子”的书写格式吗?
顺治帝的传位遗诏是这么写的:“朕子玄烨……即皇帝位”。康熙时的册封,如康熙十四年(1675年)“授允礽以册宝,立为皇太子。”四十八年(1709年)复立太子允礽时,“允祉、胤禛、允祺俱著封为亲王”——这些重要文件都没有用“皇几子”的格式。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十三日,康熙帝去世,十六日颁行康熙帝遗诏,四天后即二十日颁行雍正帝登极诏书。登极诏书的原件迄今未见,《清世宗御制文集》收录的版本说:“……惟我国家受天绥佑,圣祖、神宗肇造区夏,世祖章皇帝统一疆隅,我皇考大行皇帝临御六十一年……二皇子弱龄建立,深为圣慈钟爱……”这里的“二皇子”,指的是允祉。值得注意的是,《上谕内阁》所收该诏书如是写道:“……惟我国家受天绥佑,太祖、太宗肇造区夏,世祖章皇帝统一疆隅,我皇考大行皇帝临御六十一年……皇二子弱龄建立,深为圣慈钟爱……”
同一份诏书的不同抄录版本,“二皇子”写成了“皇二子”。何以如此呢?原来,十一月二十日的诏书,用“圣祖、神宗”指代皇帝先人,但是八天后即二十八日雍正君臣议定康熙帝的庙号为“圣祖”。如此一来,诏书中既有“圣祖”,又有“皇考大行皇帝”,后人看了肯定会莫名其妙,以为说的都是康熙帝。后来雍正君臣在编纂以往上谕时,对此做了必要的改动,改用“太祖、太宗”指代先人,同时也将“二皇子”改为“皇二子”。乾隆时篡修《清世宗实录》采用的是改动后的诏书,也成为了最常见、通用的版本。康熙帝传位遗诏和雍正帝登极诏书,都是最重要的文件,且前后相继颁布,上述书写格式的不一致,充分说明了康熙帝传位之际,“皇子”的书写并无固定格式。册封、传位等正式文件中“皇几子”格式用法,应是雍正以后才确定的。
也正是因为当时没有固定的称呼格式,才会有更多的传言。朝鲜人记载说:康熙帝在畅春苑临终时召阁老马齐言曰:“第四子雍亲王胤禛最贤,我死后立为嗣皇。胤禛第二子有英雄气象,必封为太子。”后来索性有了矫诏篡位的另一种版本:改“十”为“第”。民国时期天嘏所著的野史《满清外史》说:康熙帝弥留时,手书遗诏曰:“朕十四皇子,即缵承大统。”雍正帝改“十”字为“第”字。以“皇几子”的书写格式为据,反对“改十为于”说,实际上是受到了后世官方文件书写的影响,以此作为判定较早期的康熙帝传位书写的标准,这是时空倒置,不足为凭。
是书面遗诏,还是临终遗言?
第三种反对意见认为,遗诏这么重要的文件,康熙时不可能只有汉文,也须有满文,或首先应是满文;即便汉文改了,满文的内容也难以篡改,绝不像改汉字“十”为“于”那么简单。对于“改十为于”说,此乃釜底抽薪的一击。问题复杂,无法细辩,只是想指出,此说法同上面的一样,都过于讲求“道理”,而忘了“实际”。反对“改十为于”矫诏篡立说的,恰恰与他们的论敌有一共同的前提,即认为确实存在康熙帝的遗诏。这里所说的遗诏不是指前面引述过的,雍正帝即位后公之于天下的康熙帝遗诏(此遗诏是在康熙帝去世后制作的),而是指康熙帝临终前的遗诏,且它必须是书面遗诏,否则何谈篡改?
但真有这样一份遗诏吗?雍正帝第一次谈到他继位的情况,是在雍正元年(1723年)八月秘密立储之时。他说得很简单:“我圣祖皇帝……去年十一月十三日,仓促之间,一言而定大计。”在“仓促”“一言”的氛围中,分明不会有什么书面遗诏。第二年,雍正帝又说:“前岁十一月十三日,皇考始下旨意,……皇考陟天之后,方宣旨于朕。”到了雍正五年他又说:“皇考升遐之日,召朕之兄弟及隆科多入见。面降谕旨以大统付朕。”直到雍正七年,他在亲自颁行的《大义觉迷录》一书中为自己继位辩解时,还是如此立场,那就是:康熙帝只有“末命”,也就是临终遗言,是口头遗诏,而没有书面遗诏。
这不是偏听雍正帝一面之词。隆科多曾自言:“白帝城受命之日,即是死期已至之时。”对于这句话的意思,后世众说不一,但没有人否认隆科多是康熙帝临终皇位授受的见证人。“白帝城受命”与上面雍正帝所说的场景一致,都在表明了康熙帝传位,只有临终遗言,没有书面遗诏。“改十为于”只是谣言,乃争夺皇位失势的皇子身边的太监所编造,目的在于泄私忿。而历来此说的反驳者自信“道理”在握,但未曾想到自己与被反驳者一样,从一开始就远离了“实际”,因为没有书面遗诏,那些关于诏书的种种“道理”,统统都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