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李日知人物生平简介,旧唐书传

2018-07-20 10:20:05 首页

  武则天天授年中 (690—691),累迁司刑丞,时法令严厉,吏争为酷,独日知执法宽平无冤滥,曾为一犯量刑与少卿胡元礼强争,终免囚死。唐中宗神龙初(705),为给事中,寻加朝散大夫。唐睿宗景云元年 (710),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转御史大夫,知政事如故,不以进退为意。时安乐公主大兴土木,营建馆第,馆成,中宗临幸,宴饮从官,命赋诗文,日知独以规诫,睿宗后来说:“虽朕亦不敢谏,非公挺直,何能尔?”景云元年 (710),韦后被诛,以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三品。次年进侍中。玄宗先天元年 (712),转刑部尚书,罢知政事。日知事母至孝,廉洁奉公,不治田园,家产屡空。

  旧唐书

  神龙初,为给事中。日知事母至孝。时母老,尝疾病,日知取急,调侍数日而鬓发变白。寻加朝散大夫。其母未受命妇邑号而卒,将葬发引,吏人赍告身而至,日知于路上即时殒绝,久之乃苏。左右皆哀恸,莫能仰视。巡察使、卫州司马路敬潜将闻其孝悌之迹,使求其状,日知辞让不报。服阕,累迁黄门侍郎。

  时安乐公主池馆新成,中宗亲往临幸,从官皆预宴赋诗。日知独存规诫,其末章曰:"所愿暂思居者逸,莫使时称作者劳。"论者多之。

  景云元年,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转御史大夫,知政事如故。明年,进拜侍中。先天元年,转刑部尚书,罢知政事。频乞骸骨,请致仕,许之。

  初,日知将有陈请,而不与妻谋,归家而使左右饰装,将出居别业。妻惊曰:"家产屡空,子弟名宦未立,何为遽辞职也?"日知曰:"书生至此,已过本分。人情无厌,若恣其心,是无止足之日。"及归田园,不事产业,但葺构池亭,多引后进,与之谈宴。开元三年(715)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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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折狱大理

  原文:

  李侍中日知初为大理丞。武后方肆诛戮,大卿胡元礼承旨欲陷人死,令日知改断,再三不从。元礼使谓李曰:“胡元礼在,此人莫觅活。”李起谓使者:“日知谘卿:李日知在,此人莫觅死。”竟免之。(《隋唐嘉话》下。又见《大唐新语》四)

  译文:

  武则天(她在位期间,李日知任大理相,管理司法方面的事情。当时常常有反对武则天的官员遭到杀戮)

  一次,一个叫胡元礼的大官,按武则天的旨意,想通过李日知将一个无辜的人处死,李日知坚决不答应。

  那位大官依仗武则天的权势,再次派人到李日知的府上,狐假虎威地大声喊到:“胡元礼在此,这个人休想活!”面对这个狂妄之徒,李日知义正辞严地拒绝道:“李日知在此,这个人不会死!”

  由于李日知执法如山,铁面无私,最终,武则天和胡元礼的阴谋也没有得逞。

  不肯杖人

  刑部尚书李日知自为畿赤,不曾打杖行罚,其事亦济。及为刑部尚书,有令史受敕三日,忘不行者。尚书索杖剥衣,唤令史总集,欲决之。责曰:“我欲笞汝一顿,恐天下人称你云撩得李日知嗔,吃李日知杖。你亦不是人,妻子亦不礼汝。”遂放之。自是令史无敢犯者,设有稽失,众共谪之。(《朝野佥载》五)

  中正

  昆明池者,汉孝武所穿,有蒲鱼利,京师赖之。中宗朝,安乐公主请焉,帝曰:“前代已来,不以与人。不可。”主不悦,因大役人徒,别掘一池,号曰“定昆池”。既成,中宗往观,令公卿赋诗。李黄门日知诗云:“但愿踅思居者逸,无使时传作者劳。”及睿宗即位,谓之曰:“当时朕亦不敢言,非卿中正,何能若是!”无何而迁侍中。(《隋唐嘉话》下。又见《唐语林》一)

  知足

  李日知为侍中,频乞骸骨,诏许之。初,日知将欲陈请,不与妻谋。及还饰装,将出居别业,妻惊曰:“家室屡空,子弟名宦未立,何为辞职也?”日知曰:“书生至此已过分,人情无厌,若恣其心,是无止足也。”(《大唐新语》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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