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谡之死
据正史《三国志.蜀书》各传包含引注野史,一共有三种马谡的死法:
第一是病死:《马谡传》记载:「马谡下狱物故」,即病死狱中。
第二是死亡:
《诸葛亮传》:「斩(马)谡以谢众人。」
《王平传》:「丞相(诸葛)亮既诛马谡及将军张休、李盛,夺将军黄袭等兵。」
《襄阳记》:「(马)谡临终与(诸葛)亮书曰:『明公视(马)谡犹子,(马)谡视明公犹父,愿深惟殛鲧兴禹之义,使平生之交不亏于此,(马)谡虽死无恨于黄壤也。』于时十万之众为之垂涕。(诸葛)亮自临祭,待其遗孤若平生。」《华阳国志》:「马谡在前败绩,(诸葛)亮将杀之,(张)邈谏以『秦赦孟明,用伯西戎,楚诛子玉,二世不竞』,失(诸葛)亮意,还蜀。」
另外参考《晋书.陈寿传》记载:「(陈)寿父为马谡参军,(马)谡为诸葛亮所诛,(陈)寿父亦坐被髡」。《资治通鉴》魏纪太和二年记载:「(诸葛)亮既诛马谡及将军李盛,夺将军黄袭等兵」。
《向朗传》则提到马谡逃走,向朗知情不报
《向郎传》记载:「向朗平时与(马)谡善,(马)谡逃亡,(向)朗知情不举,亮恨之,免官还成都。」,裴松之的注释为:「(向)朗坐马谡免长史,则建兴六年中也。」
戮、诛、斩、夷、杀、屠等虽各具其义,但都有杀人致死的意思,非仅限于惩罚。《蜀书刘璋传》:「(刘)瑁狂疾物故」,意为刘瑁得急病而死。裴松之注:「魏台访『物故』之义,高堂降答道:『闻之先师:物,无也;故,事也;言无复所能于事也。』」注为原义,即物为无,故为事,物故即无事,即事情不能再有所作为,所以引申为死亡。
《英雄记》:「中(孙)坚头,应时脑出物故。」,孙坚头受重创,所以致死。再引《吴书薛综传》:「(番)歆弟苗帅众攻府,毒矢射(儋)萌,(儋)萌至物故。」,儋萌被毒矢射中而死。
又物故意指死亡,归纳综合马谡最后的下场必死无疑,此事着无庸议。
不过再彻底仔细深入研究,「下狱」与「物故」中间还应该还有故事。被关入监狱,不过人身行动自由受限制,圈禁不足以致死。刑求可致死、疾病可致死及饥渴可致死等,就是被关不会致死。当然下狱物故不过是叙述事实的经过,把人被关到监狱中,后来才因为其它原故而死掉。
大部分的记载都是支持马谡被孔明诛戮,但是再考虑其它的逃亡及下狱等说法,倒不见得扞格不入。孔明一但判定马谡死刑时,马谡应身在何方呢?有自由身及禁锢的不同,首先是自由身的评估,如果马谡出入自由,不被限制行动,惊闻死亡最后通牒时,会乖乖的在家坐以待毙等死呢?还是因惧死而逃亡他乡呢?
所以判死刑前会囚禁犯人的惯例,就是恐有逃亡之虞。其次就是禁锢以判刑处死,先关再杀,所以先下狱,被判处死,后来物故。
逃亡不一定就不一定必活不死,逃得再远,也是有追捕回笼的可能。因此发生逃亡不代表「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虽然可能一逃不复返,亦有极大可能被缉捕归案。
从反面来质疑马谡没被孔明戮死的话,那么同次战役的东路箕谷带兵官赵云虽敛兵固守,亦受贬官之罚(从征南将军贬至镇东将军),孔明本人也自贬三等(辞丞相降为右将军,但行丞相事,所总统如前),那么西路街亭带兵官马谡理应也有惩罪。所以马谡若未受死,也应受贬官,但是却无马谡贬官的记载,总不至于马谡打败仗还浑然没事吧?
记载马谡逃亡,只是曾经,后来还可通缉被捕。至于被关不是致命的主因,就算要死也得因为其它原因而死。唯一可以致死的真正原因,只有判刑定谳,而且执行服刑。曾经逃亡、下狱后死及判刑受死等这三段不同的说法若要串起来,也绝非不可能。逃亡与下狱之间就没有冲突,马谡可以先逃亡,再被捕回笼受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