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青楼”,古代为妓院的代称,古典文学作品中将落难风尘的妓女称为“青楼女子”。其实,“青楼”最早的意思为华美的房屋,指代帝王之居所。
清代著名诗人袁枚的《随园诗话》载,《南齐书·东昏侯纪》:“齐武王于兴光楼上施青漆,世谓之青楼。”可见,青楼原先乃是帝王之居。所以三国时曹植写诗赞:“青楼临大路,高门结重关”。到了唐朝的进修“青楼”两种意义仍参杂错出,甚至有一人之作而两意兼用的例子。如韦庄《贵公子》“大道青楼御苑东,玉栏仙杏压枝红”,与大道、高门相关,而与艳游、酒色无涉;而《捣练篇》“月华吐艳明烛烛,青楼妇唱衣曲”,则指妓院。为此,袁枚指出:“今以妓院为青楼,实是误矣。”
最早称妓院为青楼的是南朝的刘邈,他的《万山见采桑人》,内有“倡妾不胜愁,结束下青楼”的诗句。唐代杜牧的“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中“青楼”都是妓院的意思。
“青楼”就因袭前人之误传,成为妓院的别称。古人给风月场所想了一个美丽的词:青楼。关于爱情,关于性欲,关于道德,这几项可以说是文学最基本的主题之一,而这几个最基本的主题可能通过妓女这一特定的角色而聚合在一起,因此文学从来都对妓女给予特别的青睐,古人还专门将这样的文学命名为“青楼文学”。
青楼似乎是古代文人除了庙堂、家庭、江湖以外必不可少的寄托之所,少了青楼文学,传统的文学大概就少了很多的韵味。有人做过统计。《全唐诗》将近5万首中,有关妓女的达2000多首,约占1/20。自从新中国成立,彻底消灭了卖淫这一丑恶现象之后,青楼文学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文化土壤,但是,随着近些年某些地方的繁荣“娼盛”,妓女逐渐成为了当代小说中的重要角色。最近出版的《小说选刊》第10期,就有三篇小说都涉及到妓女和卖淫的生活,一篇是石钟山的《一唱三叹》,一篇是阿宁的《米粒儿的城市》,一篇是乔叶的《解决》。这也许只是一种巧合,但也足以说明作家们对这一社会现象的关注程度。
卖淫现象自从在上个世纪80年代死灰复燃以来,至今已发展到相当严重的地步。据专家估计,在全国范围内,目前商业化性质工作从业人员约为400万人。放眼今天城市的街景,在灯红酒绿、雕梁画栋的背后,涌动着的是不可扼止的欲望。所不同的是,古代的青楼是公开的,今天的青楼是变相的,也许就藏在那些装潢艳丽的洗浴中心、歌舞厅、发廊等等场所的里面。这种社会现实的顽强存在,就在一点点地腐蚀和瓦解社会的道德精神世界。新青楼文学就是在这一文化背景下展开的。从一定意义上说,新青楼文学是一份及时的社会档案,客观真实地反映了中国社会中普遍存在着的性交易现象。这也正是今天的新青楼文学与传统的青楼文学的最大的不同所在。有人概括传统的青楼文学是一种诗化的青楼、浪漫的青楼。但对于今天的小说家来说,青楼不再是诗化的场所,作家们基本上是以批判现实主义的立场反映社会的“青楼”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