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人为什么会离开贾府?解密袭人离开贾府之谜

来源:趣历史时间:2014-12-01 14:24:12编辑:zhaoxiaoyan

袭人的最终结局是嫁给忠顺王府的优伶琪官蒋玉菡。

第五回中袭人的判词写道:“堪叹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

第二十八回庚辰回前批:“茜香罗、红麝串写于一回,盖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者,非泛泛之文也。”

第二十八回行酒令时蒋玉菡说了一句“花气袭人知昼暖”,薛蟠喧嚷道“你怎么念起宝贝来?”,并说“袭人可不是宝贝是什么!你们不信,只问他。”说毕,指着宝玉。后经妓女云儿解释,大家才知道原因。少刻,宝玉出席解手,蒋玉菡便随了出来。二人站在廊檐下,蒋玉菡又陪不是。二人互表敬慕,互赠礼物。蒋玉菡赠给宝玉一条茜香罗,这条茜香罗后来被宝玉系在袭人的腰上。

袭人的警幻判词、“脂批”和有关情节描写都可以证明袭人最终嫁给了琪官蒋玉菡。袭人的最终结局是嫁给琪官蒋玉菡,这是没有异议的。

   问题在于,为什么袭人会离开贾府而嫁给优伶蒋玉菡?

由于第八十回之后的文稿已经佚失,八十回之后的故事情节,只能根据前八十回的伏笔和“脂批”的提示进行合理的推测。

目前关于袭人离开贾府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说法:

(一)、袭人为了避难而自行逃离贾府。

依据就是第六十三回中袭人抽的花签签词。

第六十三回:“袭人便伸手取了一支出来,却是一枝桃花,题着‘武陵别景’四字,那一面旧诗写着道是:‘桃红又是一年春’。”

武陵,指位于湖南张家界市的武陵源,陶渊明《桃花源记》中所记的桃花源是也。《桃花源记》中云:“自云先世避秦时乱,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不复出焉,遂与外人间隔。”宋·谢枋得《庆全庵桃花》诗:“寻得桃源好避秦,桃红又见一年春。花飞莫遣随流水,怕有渔郎来问津。”因此武陵源又称“世外桃园”和避难之所。

有人根据此签签词及诗句的意思推测,袭人在贾府被抄家后,为了避难而自行逃离了贾府,后因某种机缘嫁给了琪官蒋玉菡,由此认为袭人是个无情无义之人。

但持这种观点的人对袭人婚后的行为却无法作出合理解释。

第二十回庚辰双行夹批:“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这“好歹留着麝月”中的“好歹”二字已经是祈求的语气了,袭人离开贾府出嫁之后依然念念不忘宝玉的生活起居,可见她是个多么有情有义的人。如果袭人是个无情无义之人,为了自己避难而决然离开宝玉,那她出嫁后就没有必要再回到贾府向宝玉哀求好歹留着麝月了。

第二十八回庚辰回前批:“茜香罗、红麝串写于一回,盖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者,非泛泛之文也。”袭人与蒋玉菡婚后仍然供奉宝玉宝钗夫妻得同始终,这些都说明袭人是个有情有义之人。

这样一个有情有义之人,绝对不会为了自己避难而决然离开贾府弃宝玉而去。

事实上袭人也不能自行逃离贾府。因为袭人是卖倒的死契,未经贾府同意并发还卖身文契,袭人是不敢擅自逃离贾府的,他人也不敢收留。

清初因奴婢(奴仆)不堪其苦,大量逃亡。旗下奴仆大批逃亡直接影响八旗生计,清廷为此制定了严苛的逃人法,设立督捕衙门,督捕逃人,惩罚窝主。逃人法规定查获的逃人鞭打一百,归还原主。藏匿逃人者从重治罪,本犯处死,家产没收,邻里、甲长、乡约,各鞭打一百,流徙边远地区。顺治五年题准,逃人窝家正法,妻子家产,籍没给主。十三年又题准,凡逃一次者面上刺字,二次者正法。十四年又定,窝犯免死,责四十板,面上刺字,家产、人口给予八旗穷兵。康熙七年覆准,三次逃者,绞监候。二十二年又复准,三次逃者免死,发往宁古塔与穷兵为奴。乾隆年间,对逃奴和藏匿逃奴的处罚仍然较重。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于情于理于法,袭人都不可能擅自逃离贾府。

(二)、袭人嫌贾宝玉不上进而离开贾府。

张爱玲认为袭人可能是在贾府败落后,嫌贾宝玉不上进而出贾府。她在《红楼梦魇·三详红楼梦》中说:“想必穷了之后宝玉不求进取,对家庭没有责任感,使袭人灰心。正值荣府支持不了,把婢仆都打发了。花家接她回去,替她说亲。她临走说:‘好歹留着麝月’,让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个可靠的人。‘宝玉便依从此话’。显然宝玉也同意她另找出路。”

但我认为张爱玲的这种说法不太符合情理。

第九回中,袭人笑道:“读书是极好的事,不然就潦倒一辈子,终久怎么样呢。但只一件,只是念书的时节想着书,不念的时节想着家些。别和他们一处玩闹,碰见老爷不是顽的。虽说是奋志要强,那工课宁可少些,一则贪多嚼不烂,二则身子也要保重。这就是我的意思,你可要体谅。”第十九回中,袭人道:“你真喜读书也罢,假喜也罢,只是在老爷跟前或在别人跟前,你别只管批驳诮谤,只作出个喜读书的样子来,也教老爷少生些气。”

从以上袭人的话中可以看出,袭人劝宝玉,只是劝他装个象读书的样子,以免惹贾政生气被打,并未劝宝玉刻苦用功读书和与士大夫交游。

事实上,一个卖身为奴的女子,只图终身有个依靠,哪还敢奢望夫婿上进出将入相博得封妻荫子?袭人嫌贾宝玉不上进而离开贾府,纯粹是无稽之谈。

实际上袭人是“卖倒的死契”,其人身和婚嫁则由贾府支配,基本上与花家无关,同时也不是花家说接她回去就能接她回去的。“花家接她回去,替她说亲”,也是无稽之谈。

第三十六回中袭人对宝玉说:“难道作了强盗贼,我也跟着罢?”,有人将袭人的这句话理解为:“你穷到做强盗了,难道我还会跟着你?”,认为这句话表明袭人只愿跟着宝玉享富贵而不愿跟着宝玉共患难,因此推测:贾府败落以后,宝玉贫困潦倒,袭人不愿意再跟着他,毅然弃他而去。

但我认为这种说法也不符合情理。

其一,当时的情景下袭人不可能向宝玉表达这种意思。

在第十九回中袭人用母兄赎她回去等话试探宝玉是否真心留她,第三十六回中王夫人将其内定为宝玉的姨娘,此时的袭人自然是一心一意地跟定宝玉,哪还会起二心?在当时的情景下,袭人是绝对不可能向宝玉说:“你富贵我跟你,你贫穷咱俩拜拜。”

其二,袭人嫁给蒋玉菡表明她并非是贪图富贵之人。

第二十回庚辰双行夹批:“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表明袭人嫁给蒋玉菡时贾府还没有完全崩溃。俗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此时的贾府再困难、再不济,也比袭人乡下的家要强过许多倍,袭人不可能放着好日子不过而回到乡下过穷日子。

袭人出嫁给蒋玉菡时宝玉仍然是一个贵公子。而蒋玉菡呢,则是一个下九流的戏子,处于社会最底层。如果袭人只是为了贪图富贵,怎么会舍弃一个富贵公子而嫁给一个处于社会最底层的下九流戏子?无论从社会地位还是从生活条件考虑,袭人都不会主动提出离开贾宝玉而嫁给一个自己并不熟悉、并不了解的下九流戏子蒋玉菡。

对于袭人说“难道作了强盗贼,我也跟着罢?”,我认为不能理解为:“你穷到做强盗了,难道我还会跟着你?”,而应该理解为:“你做了强盗,难道我也跟着你做强盗?”。意思是说你做坏事难道也要我跟你一起做坏事?袭人的这句话是对宝玉的规箴。正是因为袭人认为自己已经成为宝玉的准侍妾并一心一意地跟定他,才会用这句话对宝玉进行规箴。

以上分析表明,袭人不是因为贾府败落宝玉潦倒弃之而去。

(三)、王夫人因推卸责任而将袭人赶走。

我的一位好友在红楼梦读书群里讲《论袭人》时说:“我觉得最大可能袭人是被王夫人赶走的,因为她无法向贾政交代为什么私下给了宝玉小妾,这个事情在前文有说,可是赵姨娘那次还没有给贾政提起,但是必定伏下后文,后文贾政知道了之后,王夫人为了推卸责任,必定想方设法把袭人赶走了。”

我认为这种说法的理由不够充分。

妾不是正妻,无须经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父母任何一方都可以为其子指定侍妾。王夫人作为母亲,有权为宝玉选定侍妾。在第七十八回中,王夫人将此事向贾母作了汇报,贾母也表示同意。贾母听了笑道:“原来这样,如此更好了。袭人本来从小儿不言不语,我只说他是没嘴的葫芦。既是你深知,岂有大错误的。”王夫人有权为宝玉选定侍妾,并征得贾母的同意,本身并无不当和违礼之处,不存在推卸责任的问题。

何况袭人是王夫人亲自为宝玉选中的侍妾,她将袭人撵走,岂不是自己打嘴?

事实上王夫人特别赏识和器重袭人,希望她能长远服侍宝玉。

第三十六回中王夫人含泪对宝钗、凤姐说道:“你们那里知道袭人那孩子的好处?比我的宝玉强十倍!宝玉果然是有造化的,能够得他长长远远的伏侍他一辈子,也就罢了。”

王夫人希望袭人能长远服侍宝玉,自然不会将袭人撵出贾府。

(四)、因宝玉不堪忍受袭人的规劝而将其逐走。

这个观点也是我的那位好友在其《论袭人》一文中提出的。依据就是蒙府本第二十一回回前的一条批语:“此回‘娇嗔箴宝玉’、‘软语救贾琏’,后文‘薛宝钗借词含讽谏,王熙凤知命强英雄’。今只从二婢说起,后则直指其主。然今日之袭人、之宝玉,亦他日之袭人、他日之宝玉也。今日之平儿、之贾琏,亦他日之平儿、他日之贾琏也。何今日之玉犹可箴,他日之玉已不可箴耶?今日之琏犹可救,他日之琏已不能救耶?箴与谏无异也,而袭人安在哉?宁不悲乎!救与强无别也,甚矣!”

《论袭人》一文说,按照这条批语理解:“明显可见宝玉长大了之后已经不可箴,然而袭人仍用以往的方法箴之,最终导致宝玉无法忍受而逐之。”

我则认为这种理解不够全面。

第三十六回王夫人说:“那宝玉见袭人是个丫头,纵有放纵的事,倒能听他的劝,如今作了他跟前人,那袭人该劝的也不敢十分劝了。”第七十八回王夫人说:“宝玉再自为已是跟前的人不敢劝他说他,反倒纵性起来。”贾母也说“我深知宝玉将来也是个不听妻妾劝的。”

为什么宝玉听丫鬟的劝而不能听妻妾的劝?这是因为劝者身份不同产生的差别。

妻妾则是自己家里的人,而丫鬟可能会嫁给别人,相对妻妾而言仍然属于外人。一般而言,人都很在意外人的评价,对自己家里的人的话往往不以为然。这就是男人不听妻妾劝而听丫鬟劝的原因。

而袭人在离开贾府嫁给蒋玉菡之前,始终没有成为宝玉的正式侍妾。此时正象王夫人说的那样:“那宝玉见袭人是个丫头,纵有放纵的事,倒能听他的劝。”而之后的宝钗,身为宝玉的妻子,就象王夫人说的那样:“该劝的也不敢十分劝了”,加之宝钗劝的内容宝玉本来就不爱听,因而其劝的效果也就自然不如袭人的劝。

事实上,袭人之劝与宝钗之劝是不同的。

第十九回情切切良宵花解语,袭人规箴宝玉的三件事:一是不让宝玉随便说自己死了化作轻烟之类的话;二是让宝玉在贾政面前装出喜爱读书的样子,以免惹贾政生气;三是不许宝玉毁僧谤道,调脂弄粉和吃人嘴上擦的胭脂以及那爱红的毛病儿。而对这些规箴,宝玉是什么态度呢?宝玉道:“都改,都改。”可见宝玉对袭人的规箴是接受的。

而宝钗则是劝宝玉留意仕途经济学问。

第三十二回中,史湘云说宝玉:“如今大了,你就不愿读书去考举人进士的,也该常常的会会这些为官做宰的人们,谈谈讲讲些仕途经济的学问,也好将来应酬世务,日后也有个朋友。没见你成年家只在我们队里搅些什么!”宝玉听了道:“姑娘请别的姊妹屋里坐坐,我这里仔细污了你知经济学问的。”袭人道:“云姑娘快别说这话。上回也是宝姑娘也说过一回,他也不管人脸上过的去过不去,他就咳了一声,拿起脚来走了。这里宝姑娘的话也没说完,见他走了,登时羞的脸通红,说又不是,不说又不是。幸而是宝姑娘,那要是林姑娘,不知又闹到怎么样,哭的怎么样呢。提起这个话来,真真的宝姑娘叫人敬重,自己讪了一会子去了。我倒过不去,只当他恼了。谁知过后还是照旧一样,真真有涵养,心地宽大。谁知这一个反倒同他生分了。那林姑娘见你赌气不理他,你得赔多少不是呢。”宝玉道:“林姑娘从来说过这些混帐话不曾?若他也说过这些混帐话,我早和他生分了。”

宝玉最不能忍受别人劝他留意仕途经济学问。湘云劝宝玉留意仕途经济的学问,使宝玉勃然大怒。宝钗劝宝玉留意仕途经济的学问,宝玉与她生分了。

袭人知道宝玉很烦别人劝他留意仕途经济学问,因此在前八十回中,袭人从来没有劝宝玉读圣贤书,没有劝宝玉留意仕途经济的学问,可以肯定第八十回之后也不会劝宝玉读圣贤书和留意仕途经济的学问。事实上,袭人是大字不识一个的丫鬟,也不可能有这种见识。她劝宝玉装做爱读书的样子,是为了宝玉少惹贾政生气,避免被贾政打骂。

只要袭人不劝宝玉读圣贤书和留意仕途经济的学问,宝玉都能够忍受,不可能出现宝玉不堪忍受袭人的规劝而将其逐走的情况。

(五)、袭人为救宝玉而被迫改嫁。

据周汝昌先生推测,袭人很可能是在贾家彻底败落之前为了救宝玉于水火而主动请嫁的,当然,不是请嫁蒋玉菡,而是请嫁于贾家的对头忠顺王爷。后来因为一系列变故,忠顺王爷把袭人赐给了蒋玉菡。

周汝昌先生在《红楼梦的真故事》第三部中说:“那时,贾府大势已去,众家仇者嫉者纷纷来攻,皆欲染指。财货珍玩之外,贾府出名的就还有一项——美女。于是,出现了‘抢红’的局面。”于是“忠顺王府遣人来说话了,点名只要宝玉身边的人,如不从命,则对公子即有不客气的行动!当此之际,举家失色——因为唯一合身份要求的人只有袭人一个,而袭人并非府里‘买断’‘死契’的家奴,她有家里人,自主权还不能由贾府擅夺。于是只好来找袭人本人,探她的心意,姑作一试。事情揭明之后,明敏冷静的袭人,毅然表示,见府中处在万难之境,为了解救,更为了保护宝二爷的身命,免遭不测,自己愿意到那王爷府里去,作妾为奴,吃苦受辱,一切甘愿。袭人临行,阖家以礼相送,痛哭一场!袭人到了那边,人家是居心侮辱贾氏,特将她赏与戏子为妻——戏子者,当时是一种‘贱民’,一般人是不肯与之通婚的。谁能想到:袭人被赏与了谁?却是小旦琪官,蒋玉菡。”

周汝昌先生的推测乍看似乎有道理,但经不起仔细推敲。

第一,第十九回中明确说袭人是“卖倒的死契”,周汝昌先生说“袭人并非府里‘买断’‘死契’的家奴”,显然与书中的描写不符。袭人既然是“卖倒的死契”,按照律例,贾府就有权将袭人转卖或者送人,完全没有必要征求袭人本人的意见。

第二,“抢红”和“点名只要宝玉身边的人”之说,前八十回原著和“脂批”并无伏笔和提示,完全是没有根据的臆说。

第三,退一步说,即使八十回之后有“抢红”和“点名只要宝玉身边的人”的内容,忠顺王向贾府要一个丫鬟并送给戏子蒋玉菡以此侮辱贾氏,也不太符合情理。要知道丫鬟是下人,随便配给谁,对贾府并没有什么影响。如果忠顺王要袭人并将其送给琪官蒋玉菡就是为了侮辱贾府,这忠顺王未免有些小孩子气,太搞笑了。

忠顺王侮辱贾府有很多方法,但不管采取哪种方法,都不会采取将宝玉的丫鬟送给戏子这种对贾府并无实质影响的办法对贾府实施所谓的侮辱。

通过分析可以看出,上述五种说法,都没有揭示袭人离开贾府的真正原因。

那么袭人究竟是什么原因离开贾府的呢?

要正确回答这个问题,还得从原著和“脂批”中寻找答案。

第二十二回庚辰夹批:“袭人出嫁之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话。”

从这段批语看,贾府败落后曾经进行大规模地遣散奴仆,宝玉、宝钗身边的婢女基本全部离开了贾府。麝月能够留下来,也是袭人祈求的结果。

“好歹留着麝月”,是一种祈求的口气,表明袭人、麝月等大小丫头均在被遣散之列,她们都是被动地离开贾府,袭人离开贾府也是迫不得已。

我曾在《试论巧姐后来的经历和归宿》一文中指出,贾蓉就是卖巧姐的那个奸兄。为什么贾蓉会卖巧姐?这是因为贾珍因与贾雨村有来往受到牵连而被羁押讯问,家里的大小事务都由贾蓉来负责料理。一方面急需大量的钱财来疏通各方面的关系,另一方面因贾府正在被查抄讯问而无人敢借贷。在这种情况下,贾蓉只能靠变卖人口来筹措资金。在家道艰难的情况下,卖掉一些用不着的家人,一则可以筹集一些钱款,二则家里省些口粮月钱。这种办法应该是宁国府的必然选择。

同样,荣国府在被抄家破败后也会采取这种办法来渡过眼前的困难。

第七十二回中林之孝就曾对贾琏说过:“人口太重了。不如拣个日子回明老太太老爷,把这些出过力的老家人用不着的,开恩放几家出去。一则他们各有营运,二则家里一年也省些口粮月钱。再者里头的姑娘也太多。俗语说:‘一时比不得一时。’如今说不得先时的例了,少不得大家委屈些,该使八个的使六个,该使四个的便使两个。若各房算起来,一年也可以省得许多月米月钱。”从林之孝的话中可以看到,荣国府被抄家后,财产被没收,生活陷于困境,为了节省开支,不得不遣散所有的奴仆和婢女。

第二十三回中有一条庚辰双行夹批:“妙!这便是凤姐扫雪拾玉之处,一丝不乱。”凤姐儿扫雪拾玉一回,应在第八十回之后,而且是在贾家抄家败落之后。正因为贾家抄家败落后奴仆和婢女都被遣散无人充当扫雪这样的杂役,凤姐儿才会亲自执帚扫雪。这条批语也证明了荣国府的奴仆和婢女最后都被遣散。

此上就是贾府抄家败落后,宝玉、宝钗身边的婢女都被遣散的原因。

“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即袭人出嫁后,又回到贾府对宝玉说这句话,表明贾府遣散奴仆婢女不是一次进行而是分批进行的,婢女们离开贾府的时间有先有后。袭人应该是第一批被遣散的婢女,麝月是拟最后一批遣散的婢女,只因袭人祈求宝玉“好歹留着麝月”,麝月才未被遣散,最终得以留在宝玉、宝钗身边。

袭人离开贾府是因为贾府裁人的大政策所致,所有的婢女都被裁减遣散,不单单是她一个人,因此她并不怨恨贾府里的任何人,更不会怨恨宝玉、宝钗夫妇,离开贾府后仍然眷恋牵挂着宝玉,关心宝玉的生活起居,这是她出嫁后再次回到贾府祈求宝玉“好歹留着麝月”的原因,也是她后来有始有终与丈夫蒋玉菡一起供奉宝玉、宝钗夫妇的原因。

至于第六十三回袭人抽的花签“武陵别景”四字和“桃红又是一年春”,只是暗示袭人最终会改醮他人,梅开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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