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休简介 唐朝大臣工部侍郎尚书右丞韩休生平

2021-09-06 11:57:02 首页

  韩休(673——739)唐朝大臣,字良士,京兆长安(今陕西西安)人。先天元年,登文可以经邦科,累授桃林丞。又举贤良方正科,授左补阙,判主爵员外郎。历司封员外郎、起居郎、中书舍人,迁礼部侍郎,兼知制诰。开元十二年出为虢州刺史。以母丧去职。服除,除工部侍郎、仍知制诰。迁尚书右丞。开元二十一年三月,拜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既为相,犯颜敢谏,宋璟誉为“仁者之勇”。十二月,转工部尚书,罢知政事。二十四年,迁太子少师,封宜阳县子。二十七年卒。谥曰文忠。休工于文词,张说曰:“韩休之文,有如太羹玄酒,虽雅有典则,而薄于滋味。”(《大唐新语》卷八《文章》)张孝嵩出塞,张九龄、韩休等皆有诗送行,编为《朝英集》三卷,今佚。《全唐文》卷二九五录其文一一篇。《全唐诗》卷一一一录其诗三首,《全唐诗补编·续拾》卷一一辑补一首。生平事迹见《旧唐书》卷九八、《新唐书》卷一二六本传、《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三上。

  韩休,京兆长安人。伯父大敏,则天初为凤阁舍人。时梁州都督李行褒为部人诬告,云有逆谋,则天令大敏就州推究。或谓大敏曰:“行褒诸李近属,太后意欲除之,忽若失旨,祸将不细,不可不为身谋也。”大敏曰:“岂有求身之安而陷人非罪!”竟奏雪之。则天俄又命御史重覆,遂构成其罪,大敏坐推反失情,与知反不告同罪,赐死于家。父大智,官至洛州司功。

  休早有词学,初应制举,累授桃林丞。又举贤良。玄宗时在春宫,亲问国政,休对策与校书郎赵冬曦并为乙第,擢授左补阙。寻判主爵员外郎,历迁中书舍人、礼部侍郎,兼知制诰,出为虢州刺史。时虢州以地在两京之间,驾在京及东都,并为近州,常被支税草以纳闲厩。休奏请均配余州,中书令张说驳之曰:“若独免虢州,即当移向他郡,牧守欲为私惠,国体固不可依。”又下符不许之。休复将执奏,僚吏曰:“更奏必忤执政之意。”休曰:“为刺史不能救百姓之弊,何以为政!必以忤上得罪,所甘心也。”竟执奏获免。岁余,以母艰去职,固陈诚乞终礼,制许之。服阕,除工部侍郎,仍知制诰,迁尚书右丞。

  开元二十一年,侍中裴光庭卒,上令萧嵩举朝贤以代光庭才,嵩盛称休志行,遂拜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休性方直,不务进趋,及拜,甚允当时之望。俄有万年尉李美玉得罪,上特令流之岭外,休进曰:“美玉卑位,所犯又非巨害,今朝廷有大奸,尚不能去,岂得舍大而取小也!臣窃见金吾大将军程伯献,依恃恩宠,所在贪冒,第宅舆马,僭拟过纵。臣请先出伯献而后罪美玉。”上初不许之,休固争曰:“美玉微细犹不容,伯献巨猾岂得不问!陛下若不出伯献,臣即不敢奉诏流美玉。”上以其切直,从之。初,萧嵩以休柔和易制,故荐引之。休既知政事,多折正嵩,遂与休不叶。宋璟闻之曰:“不谓韩休乃能如是,仁者之勇也。”

  其年夏,加银青光禄大夫。十二月,转工部尚书,罢知政事。二十四年,迁太子少师,封宜阳子。二十七年病卒,年六十八,赠扬州大都督,谥曰文忠。宝应元年,重赠太子太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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