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外交掌舵人广田弘毅:唯一被绞死的文官战犯

2021-09-06 11:58:12 首页

  中国国民政府对广田弘毅的态度,仍是妥协中保留一线希望。驻日大使蒋作宾回国述职完毕后于1935年8月30日返赴日本。蒋作宾向广田弘毅传递了中方当时的态度——仍以2月26日王宠惠向广田提出的三条为基本原则,即(1)中日两国应相互尊重对方在国际法上之完全独立;(2)两国要维持真正友谊;(3)今后在两国间发生之一切事件,应以和平外交手段解决之。同时,对这三个原则又进行了补充说明:“蒋介石委员长认为,如实现上述三原则,中日两国即成为真正朋友,上海与塘沽停战协定以及华北事件协定已无必要,因此希望予以取消。其次关于满洲国问题,蒋意虽不能承认该国之独立,但在目前可暂时搁置不问。如日本实现上述三原则,并且同意取消上海协定等项,中国亦将使经济合作之洽谈易于进行,蒋委员长在不损害中国主权之前提下,不仅准备答应上述洽谈,并根据中日亲善工作之进展情况如何,为‘共同之目的’亦准备进行军事上之商谈。”可见,国民政府的态度是,如果日本能放弃对华北的侵略,那么,国民政府则可以默认“满洲国”的存在,并且可以与日本进行经济乃至军事上的“合作”。这种有损主权的退让却仍不能让广田弘毅满足。

  广田弘毅在与外务省、陆军省、海军省合议后,最终提出了一个“对华三原则”,内容是:(1)“使中国方面彻底取缔排日言行,摆脱依赖欧美的政策。同时采取对日亲善政策,并付诸实行,进而就具体问题,使其与帝国合作。”(2)“虽必须使中国最终正式承认满洲国,当前则应使中国在事实上默认满洲国之独立,停止其反满政策,至少在与满洲国毗连之华北地区须与满洲国之间进行经济以及文化方面之融通合作。”(3)“鉴于来自外蒙等地赤化势力已构成对日满华三国共同之威胁,应使中国方面为排除上述威胁,在与外蒙接壤地区,对我方所希望之各种措施给予合作。”这个“对华三原则”就是臭名昭著的“广田三原则”。为了保证“广田三原则”的实施,广田弘毅还下令制定了一个《附属文书》,要求外务省、陆军省和海军省“应保持密切联系”,最终达到“操纵华北地方政府,使它升华”之目的。

  “广田三原则”实质就是要求中国停止抗日活动,接受日本的侵略“提携”,承认日本对华北的权益,并要最终承认“满洲国”存在的“合法性”。1935年10月21日,蒋作宾将中国方面的意见交给广田外相,其主要内容是:(1)中国向无以夷制夷之意。今后,为实现两国亲善关系,中国在与各国关系方面,不做排除或妨害日本之事。(2)对满洲不能进行政府间交涉,但对该地方现状,绝不通过和平以外之方法挑起事端,并将考虑保持关内外人民经济联系的方法。(3)中国关于防止赤化已做出最大努力,赤祸已处于无须忧虑之现状,关于在北部一带边界地区如何防范赤化问题,如日本完全实行以前中国方面提出之三原则,中国将在不损害中国主权与独立原则下,协商与此有关之有效方法。

  从1935年9月初至11月底,广田弘毅多次与中方大使交涉施压。另一方面,日军在华北地区不断挑起事端,制造紧张气氛。10月20日,日本特务策动了香河县汉奸暴动;11月25日,日军又扶植成立了以汉奸殷汝耕为首的“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关东军也不断地向平津地区增兵。

  在日本的军事、外交双重威逼下,蒋介石从“攘外必先安内”的“大局”出发,采取了妥协、投降的政策。11月底,蒋介石向日本驻华大使有吉明表示:“对前述三原则,本人完全同意。”并于1935年12月18日,组织成立了“冀察政务委员会”以回应日本“华北政权特殊化”的要求。该委员会可以独立处理河北、山西、察哈尔以及平津的一切政务,实质上是一个半傀儡式的政府机构,通过它,日本政府达到了入侵华北的目的。

  “冀察政务委员会”成立后,广田弘毅得寸进尺地要求国民党政府承认日本在华北的既得利益。1936年1月21日,广田弘毅要求驻华大使有吉明按《处理华北计划纲要》的要求,配合军部在华北五省建立自治政府的活动。虽然对于“广田三原则”的正式承认问题由于11月1日汪精卫被刺事件暂被搁置,但从蒋个人的表态以及国民政府的实际行为上可见,广田弘毅的侵略目标实际上已基本达到。

  傀儡内阁

      1936年2月26日,军部“少壮派”中下级青年军官举行武装政变,占领了政府重要机关,并且袭击高级官吏府邸,杀死内务大臣斋藤实子爵、财政大臣高桥是清和教育总监渡边锭太郎等人,向陆军大臣提出“兵谏”,要求成立“军人政府”,建立军事独裁,这就是二·二六事件。事变发生后不久,陆军省在昭和天皇的暴怒下采取了镇压手段,使政变未能得逞,不过经过此次事变,军部中的法西斯势力得到极大加强,其侵略野心亦日益膨胀。

  事变后,就继任首相人选,有两个考虑,其一是近卫文麿,另一即是广田弘毅。近卫文麿是公爵出身,与军部和右翼势力联系密切,并且在国内声誉较高,颇受重臣西园寺的赏识。但近卫文考虑到当时军部内斗剧烈,又得处理棘手的“二二六”事变的善后,他不想在情况不明的时候去趟浑水,因而就以生病为由,坚辞不就。元老西园寺公望转而考虑到广田弘毅,一方面广田任外相时,极力配合军部的对外政策,应能为军部所接受,另一方面他有丰富的外交经验,应能处理好对英、美等国的关系问题。因而,西园寺就委托近卫征求广田的意见。若在平日,能当上大权在握的首相,自然是一件风光的事,但这时,傻子也能看出情况的错综复杂,尤其是前边四个首相都被政敌暗杀,广田当然也不会甘冒此风险,因而他以“难以胜任”为由而拒绝。但在西园寺的坚持下,最后广田不得不接受组阁重任。

  1936年3月5日下午,广田弘毅拜谒天皇,接受了组阁大命。广田弘毅的组阁工作开展得很不顺利,法西斯右翼力量不断扩张的陆军以推荐主张对华强硬的寺内寿一大将入阁任陆相为条件,并且提出加强国防、明确国体、安定民生、革新外交四项要求。吉田茂等“带有自由主义色彩”人员的入阁,则受到军部势力的极力抵制,广田弘毅最后不得不屈从于军部的压力,将吉田茂等4人排除在内阁人选之外。到3月9日,所有阁僚人选才最终确定。

  广田内阁之后就不再有总理大臣、重臣或阁僚因恐怖事件丧生。不过他也并非和悲剧无缘。战后,广田是被判为甲级战犯而处极刑的唯一的文官。广田内阁商工相川崎卓吉入阁仅一个多月便因病去世;继任商工相小川乡太郎在1945年4月辞去缅甸政府顾问职务回国时,所乘阿波丸号被美军潜艇击沉,葬身鱼腹;藏相马场锳一在第二年年底病死。陆相寺内寿一在战败投降时担任南方军总司令,被拘押期间死于越南的西贡;海相永野修身作为甲级战犯受到审判,在审判过程死去;拓殖相永田秀次郎到菲律宾担任陆军军政顾问,1943年9月客死他乡。

  广田内阁有很多官僚,并以来自内务省者居多,占内阁成员大半。还有五人曾担任过次官,他们是内相潮惠之辅、商工相川崎卓吉、法制局长次田大三郎,外相有田八郎、法相林赖三郎。拓殖相永田秀次郎和书记官长藤沼庄平曾担任过警保局长,分别因“虎门事件”和“米骚动”而引咎辞职。藏相马场和农相岛田俊雄都曾担任过法制长官。这种人员构成反映出尽管广田内阁的施政方针和政策制定受到军方的强制,但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来自官僚的合作是不可缺少的。从这个意思上讲,广田内阁在人员构成方面可以说是军方与官僚的合作体制。在冈田内阁曾担任过书记官长的吉田茂出任汇集了各个省厅优秀人材的内阁调查局长官。因此,不能把广田内阁的政策责任推到给军部一方承担,这些政策也是他自己内心的想法。

  军部现役

  “二·二六事件”被镇压之后,青年军官们的动静与事件前并没有什么变化,随处可见更加满怀激愤的青年军官们在一起商谈。军事课为了平息他们的冲动情绪以防生变而奔忙。当时军事课对这些青年军官们明确表示,无论有什么理由、在什么场合,都不允许采取武力的直接行动,除陆军大臣以外,军部不能干涉政治。同时也表示陆军大臣在内阁中将努力消除那些引起青年军官们起义的各种恶劣事态。军方中枢部门为了说服青年军官,与理论相比必须让他们看到实际证据,所以在阁僚人事、政府政策以及预算案方面都必须积极发言,进行干预,而且还要取得实际效果。军部为达到这个目的,要求实行“陆海军大臣、次官现役武官担任制”。

  5月18日,根据敕令,陆军省、海军省修改官制,从“陆海军大臣官制附表备注栏”中消除了“预、后备役”的文字,恢复了陆海军大臣、次官必须由现役武官担任的制度。这件事的经纬是,4月17日陆相提出关于陆海军大臣现役专任制的规定草案,24日在内阁会议上通过,之后经过枢密院审议对外公布了《陆海军大臣现役将军(大、中将)专任制》。陆军主张修改官制的理由有两个,一是要对军队进行彻底整顿,消除内部派系间对抗,预、后备役军官容易与政党政治和世俗阶层发生利益关系,难以站在公正公平的立场上。而且好不容易才把皇道派从军队中清除掉,如果仍允许予后役将军担任大臣,他们有死灰复燃的可能。如果不把复活皇道派消灭在萌芽状态,就很难期待军队整顿能够彻底。不能说寺内等统制派的这种担心是杞人忧天。事实上,对行动派抱有亲近感并保持紧密接触的近卫文麿在第一次组阁时任命荒木贞夫为文相、与皇道派气脉相通的“舰队派”末次信正为内相;第二次组阁时任命柳川平助为法相。打击皇道派确实是寺内和陆军内统制派们的真实想法,但还有更重要的、被他们隐藏起来的目的,那就是陆军想要通过这个制度实现陆军大臣全面干预政治,同时把这个制度作为囊中之物,随心所欲地操纵内阁。现役武官的人事权分别由陆、海军两省掌握,即使是首相也不能越过两省直接选拔担任大臣的人选。陆海军两省可以要求现任陆海军大臣辞职,并拒绝选派继任人选。军部用这种手法掌握了内阁的生杀大权。此外,陆军还就推荐后任大臣人选问题在大正十三年制定过“三位长官一致推荐”的内部规定。根据“陆军省参谋本部教育总监部有关业务担当规定”和三长官会议形成的惯例,在推荐下一任陆相时,除了三位长官协商外还要听取次官、人事局长的建议,必须照顾到军方元老(皇族、元帅、军事参议官等)、骨干军官和幕僚们的希望和要求。

  据说在恢复现役武官担任大臣制度时,广田想以“三长官一致推荐”的方法推荐首相希望的人选,但寺内独揽了这个权力。战后不久的东久迩稔彦内阁时,陆军推荐教育总监土肥原贤二为陆军大臣,首相却起用了北支方面军司令下村定。在广田的后任宇垣一成组阁时,陆军三长官以没有可推荐的合适人选为由阻挠宇垣内阁成立。米内光政内阁时,陆相畑俊六与米内发生对立而辞职,陆军省以同样理由拒绝选派后继人选,迫使内阁总辞职。以上两例子反映出,把广田和陆军间的交易约定说成是一纸空文也不为过。被陆抢得先手分的广田在其后半生中一直陷于困境,丝毫没有作为首相的气概。

  之所说是“恢复”了现役武官担任陆海军大臣制度是因为之前有过先例。在第二次山县有朋内阁时期的1900年,政府对陆海军省官制进行修改,企图实现由现役大将或中将担任军部大臣的制度。这次修改官制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参加了政党或某个结社的人物担任陆海军大臣。有一种说法,上届内阁(宪政党大隈重信内阁)在组阁之初想从政党人士中挑选陆海军大臣人选,计划由头山满担任陆相,由平冈浩太郎担任海相(两人都是玄洋社最高领导人),因此山县有朋抱有危机感。联想到西乡叛乱时板垣退助等对西乡的帮助和当时头山满和平冈两人在福冈进行的活动以及与板垣退助等人之间的来往,还有组阁时除了留任的陆海相(桂太郎和西乡从道)外大半阁员都是政党人士这一点,隈板内阁想起用头山满和平冈分别担任陆海相的说法有一定可信度。和陆军不同,海军中推荐继任人选属于海相的专权,但自1932年伏见宫博恭王担任军令部长后,人选问题就必须征得他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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