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1 21:11:23 首页
王温舒摆出这两副面孔,其实都是为了一个目的:贪。在无权无势者面前,他以酷行贪;在权贵面前,他以谄行贪。其手段不外是贪污和纳贿两种。就其贪污而言,主要是贪污被籍没财产。在广平,在河内,在京师,他杀几万人,被籍没财产的人家恐,陷也有数百上千家。对这些籍没人官的财产,他当然不敢全部鲸吞,但完全可能从中染指一部分。就其纳贿而言,情况就多了。正因为他掌握着生杀予夺大权,以权换钱也就有了雄厚的资本,加上他以暴虐酷杀著称,更使他在这场权钱交易中处于优势地位。一些豪强地主虽无权无势,却有的是钱。更何况杂生死紧要关头花钱买命,即使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于是他们大行其贿,以求脱祸,这是可想而知的事。一些无辜百姓为求免遭株连,被迫破产行贿者也不在少数。更有那些“有奸如山”的权贵,因为受到王温舒的包庇回护而逍遥法外,他们当然愿意拿出大量钱财进行贿赂,作为对王温舒的报答。
这方面的具体细节,虽然史料语焉不祥,但也透露了一些信息。史载,王温舒任中尉后,“数岁,其吏多以权贵富”。王温舒的爪牙都因权贵的贿赂二暴富,他本人就更不用说了。赖苇子向王温舒行贿一万两黄金,王温舒答应帮他弄一个番禺海务司的官做。赖苇子到了长安,又花了一万两黄金,还把长安的青楼妓院包下来供王温舒享用。王温舒已经办好了官文,就是不发给赖苇子可悲又可怜,只好求助于强盗,向王温舒取官文。向赖苇子这样的官员尚且如此,老百姓在这样的贪官酷吏的治理下就更没法活了,卖儿鬻女,得钱上供,犹不能安居乐业,比起文景之治时期给人足,栗红贯朽的情景,真是天上地下了。
王温舒在几年后曾被人告发,其中的重要罪状就是“受员骑钱”及其他“奸利事”。所谓“受员骑钱”,显然是接受部下贿赂。部下贿赂,他都敢接受,其他人的贿赂更是来者不拒了。至于“奸利事”,当然是枉法卖狱、贪污受贿之类的丑行。
王温舒死后,史载其“家累千金”。这在当时可谓“暴发户”了。先他几年而死的张汤,也是个酷吏,官至御史大夫,贵为三公,遭人陷害而自杀。据记载,其家产不过五百金,而且这都是得自平时皇帝的赏赐和自己积攒的俸禄,其他什么产业也没有。比王温舒后死几年的尹齐,也曾以酷吏闻名,也曾官至中尉,后在淮阳都尉任上病死,其家产所值不满五十金。由此可知,王温舒在短短十几年的官场生涯中聚敛了这么多的财富,确实是个以酷行贪的典型。
以杀立威,其威风只能奏效一时;以酷行贪,其贪迹也不能隐藏长久。一旦威势不再,贪迹败露,就绝对逃不脱可悲的下场。

大初元年(前104年),西汉王朝派兵征大宛。汉武帝下诏征发豪吏从军,而王温舒却隐匿他的官吏华成。对他不满的官吏向汉武帝告发了此事。接着又有人控告他企图谋反,而他“受员骑钱”及其他“奸利事”也相继被揭露。按照汉朝法律,王温舒的罪行应当诛灭九族。王温舒知道末日来临,于是自杀身亡。他的两个弟弟和他们的岳丈家也各以其他罪名而全族被杀。难怪当时曾有人感慨道:“真可悲啊,古代有诛灭三族之行,而王温舒竟然被诛了五族。”
王温舒以杀立威、以酷行贪的劣迹,在当时产生了恶劣的影响。由于他屡次得到汉武帝重用,所以当时那些“郡守、都尉、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其治大抵尽放(仿效)温舒”史记. 列传》)。他们在境内大开杀戒,滥杀无辜,造成白色恐怖,企图也能像王温舒那样青云直上。主管官员法外造法,恣意用刑,豪恶属吏望风而动,变本加厉,这是对法律制度本身的破坏,从根本上动摇了法律的威严。他们对国家法制的破坏程度,绝非普通人的违法行为所能相比。司马迁在《史记》中写到:“其好杀伐行威,不爱人如此!”并且在写这群酷吏时,每每指出“上以为能”,用意显然表示对汉武帝的讽刺和愤慨。
压迫越深,反抗越烈;蓄之越久,其发越速。越是严刑竣法,越是达不到大治的局面。相反,“吏民益轻犯法,盗贼滋起”。这些人的暴行,激起了人民的强烈反抗。南阳以梅免、白政为首,南方楚地以殷中、杜少为首,东方齐地以徐勃为首,北方燕赵之间以坚庐、犯生为首纷纷举行起义。他们的斗争沉重地打击了西汉王朝的统治,使西汉政府元气大伤。这无情地宣告了王温舒以杀立威道路的破产,也是对汉武帝酷吏政治的莫大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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