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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约前281年-前233年),又称韩非子,韩国(今河南省新郑)人,战国时期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也是先秦诸子百家史料可证中最后一位子家思想人物。韩王(战国末期韩国君主)之子,荀子的学生。作为客居秦国的法家代表,备受秦王嬴政赏识,但遭到李斯等人的嫉妒,最终被下狱毒死。
韩非子生平简介
关于韩非生平,因目前留存史料有限,未能清楚述之。韩非为韩国的宗室公子。在韩非的年代,韩国为战国七雄中最弱小者。韩非有口吃之毛病。约前255年至前247年间,与同学李斯(后来为秦始皇丞相)一同拜儒家大师荀子门下学习“帝王之术”,李斯自觉才学不如韩非。
韩非将自己的学说,追本溯源于道家黄老之术,他对老子《道德经》有相当大的研究,著有《解老》、《喻老》等篇。约前247年至前234年间,韩非多次上书韩王游说,皆不为所用。《孤愤》、《五蠹》、《显学》、《难言》等篇著于此时期。之后《韩非子》一书传到秦国,书中《孤愤》、《五蠹》内容被秦王政佩服:“唉,寡人假如能够见到这个作者,与他往来,就死而无憾了。”李斯说:“这是韩非写的书啊。”便以战争为要胁,逼韩非出使秦国。
韩非子
韩非到秦国后,受到秦王政的欣赏,准备重用,李斯与姚贾怕秦王重用韩非,私下诬陷韩非,说韩非是韩国宗室公子,必定不会效忠秦国,劝秦王把韩非禁锢,又在狱中把韩非毒死。
司马迁指韩非好‘刑名法术’且归本于‘黄老之学’,一套由‘道’、‘法’共同完善的政治统治理论。韩非总结法家三位代表人物商鞅、申不害、慎到的思想,主张君王应该用‘法’、‘术’、‘势’三者结合起来治理国家,此为法家之博采众长之集大成者。
秦始皇在初见韩非著作部份篇文内容就佩服地说:“寡人如果能见此人,与其同游谈论一番,那就是死也都无憾了!”在韩非死后,当代各国国君与大臣竞相研究其著作《韩非子》,秦始皇在他的思想指引下,完成统一六国的帝业。
韩非子死因之谜
韩非子之死,史籍有两种说法。一是司马迁的《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这也是迄今为止韩非子之死的母本说法和主流说法:“李斯、姚贾害之,毁之曰:‘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杀之。’秦王以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遗非药,使自杀。”
另种说法,较少为人提及,见于《战国策 秦五 四国为一》(以下单列篇名),原文较长,兹概述其意。四国联兵进攻秦国,姚贾毛遂自荐,出使四国,消除了这次兵灾。“秦王大悦,贾封千户,以为上卿。”韩非得知此事,到秦王面前说了一通,意思是姚贾这人怎么有问题。
秦王责问姚贾,姚贾对答如流,一番说话,比韩非子说的漂亮多了。结果,“秦王曰:‘然’。乃可复使姚贾而诛韩非。”——姚贾没事,韩非子被杀。(诛在先秦,并非只有杀死的意思,还有责问、谴责、惩罚之意,在此都通,但有人认为,诛韩非,就是把韩非杀了。)
这两种说法的相同处,是韩非之死,跟姚贾有关,也跟秦王有关。不同处,是司马迁笔下的韩非,是个无辜受害者,而《战国策》里的韩非,则有引火上身,咎由自取的味道。但这两种说法,都有让人无法释疑的地方。
《战国策》的那篇文字,除了事由,只有三段对话,然后,秦王就把韩非给杀了,——假如那个诛字,真的是杀死的意思(《秦五 四国为一》注有“韩非,韩公子也,著刑名之书十余万言。是时在秦,故知之也。终死于谮姚贾也。”此即解诛为杀)——生硬,突兀,一点说明没有。
再说《史记》。司马迁写韩非子之死,写得简练、生动、传奇,前后相连,看上去有理有据,然若仔细推究,同样让人疑心难释。韩非子从韩国到秦国,按司马迁的说法,是“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呼,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李斯曰:‘此韩非所著书也。’秦因急攻韩。”(《史记‘老子韩非列传》)——“死不恨矣”、“因急攻韩”八个字,惊心动魄、排山倒海,所谓人生得一知己足矣,被千古一帝秦始皇引为知己,以这种方式引为知己,不是空前绝后,也是绝无仅有了。——然而,费尽如此心机,为着李斯一句话,秦王就把韩非杀了?
杀韩非子,具体操作者是李斯。按某种流行的理解看法,李斯是杀害韩非子祸起萧墙的煽风点火者。李斯为何要杀韩非子?照理说,韩非子是李斯向秦王介绍的,韩、李二人还有同窗之谊,——但有人说,正因为俩人是同窗,李斯嫉妒韩非,所以杀了韩非子。何以证明李斯嫉妒韩非子呢?《史记老子韩非列传》有“(韩非)与李斯俱事荀卿,斯自以为不如非。”“斯自以为不如非”,就一定是嫉妒?嫉妒就一定要杀人?当然,说李斯嫉妒韩非子,还有一个证据,那就是“李斯、姚贾害之”的“害”字。
《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一语,其中的“害”字,通常都作嫉妒解,但《史记老子韩非列传》的话是“李斯、姚贾害之”,看来不仅是李斯一人,因同学关系而嫉妒。那姚贾为何也嫉妒韩非子?假如“害”字真作嫉妒解,那姚贾嫉妒韩非子,就至少缺乏背景交待。总不能笼统来一句,因为韩非子有才,所以,但凡一殿为臣的,都嫉妒他,都想弄死他。
韩非子的主张
韩非虽然是荀子的弟子,思想主张却与荀子大相径庭,他没有承袭荀子的儒家思想,却爱好“刑名法术”之学,整理并发展法家思想,成为法家之集大成者。韩非反对政治治理的原则建构在私人情感联系与当代社会道德水平的提升上,主张将人的自利本性作为社会秩序建立的前提,强调君主统制权视为一切事物的决策核心,君权是神圣不可侵犯,君主应当运用苛刑峻法重赏来御臣治民,以建立一个君主集权的国家。
韩非在其《韩非子》里面有《解老》与《喻老》两篇,直述自己思想部分也源自于老子,故后世称之为道法家,意味从道家里面延伸出来的新法家思想。但韩非的道法家与道家有一些差异。简单说,韩非子仅取《老子》‘无为’的思想,《老子》认为处世,不需要拘泥固定形式与方式,只要顺着大道即可。
但韩非认为无为,落实在君王统治上,应该是无论特定喜好,或不喜好都不能被臣下推测与掌握,此观点还包括施政习惯,统驭方式等,应该阴晴不定,难以掌握。如此才不会反被臣下驾驭,这也就是申不害的“术”。但也有部分学者认为,《解老》与《喻老》部分,似乎与韩非其他论述有出入,可能不是韩非所作。
韩非之学出于荀子,源本于儒家,而成为法家,又归本于道家。其最高理想为“君无为,法无不为”,认为法行而君不必忧;臣不必劳,民但而守法,上下无为而天下治。但其学说过于尊君,为后世所诟病。韩非另主张‘名实相符’,认为君主应根据臣民的言论与实绩是否相符来决定功过赏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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