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1 21:47:50 首页
最近热播的《芈月传》想必大家不陌生,今天我们就来谈谈《芈月传》中有一种现代社会已经消失了的礼仪,也即“媵妾制”。
媵,音同“硬”,相送之意,后引申为陪嫁。其实,看这三个字,大家多半能猜出这种制度是用来干什么的,不错,这就是那时权贵们用来纳妾的,不过更准确的说法是,这是一种规范婚姻的制度。剧情中讲述,说楚国的公主芈月,作为她姐姐的媵侍来到秦国,成为秦王的妃子,也就是妾,说穿了也就是一种陪嫁品。
这在现代看来,当然是耸人听闻的,在当今社会,这种把小姨子也收入房中的行为,就算是有,但决不敢大张旗鼓,更不敢宣扬出来,因为这在道德和理法上,是说不通的。
可是周朝却不同。周朝诸侯国多的难以尽数,诸侯王就更多,他们就敢把小姨子拿下——而且不是一个两个。周朝国力强大那是不言而喻的,延绵近八百年,纵观周之后的历朝历代,秦历二世而亡,五代十国连年征战,换朝代跟换衣服有得一拼,各朝延续超过四百年的都是极少,决无能跟周相提并论的。周的八百年统治,对后世的影响也是极其的深远——就算媵妾制,先秦时期多承袭此制。那么媵妾制究竟是一种怎么样的制度呢?
据《公羊传·庄公十九年》载:“媵者何?诸侯娶一国而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诸侯一聘九女。”这话倒也容易理解,诸侯娶一国之女为夫人,女方须以侄(兄弟之女)娣(妹妹)随嫁,再加上各种“乱七八糟”的“侄、娣”,一共九人,这就是比较全方位的记载了,当然,还有一些,是我们可以从史料中看到的事例。
《春秋》、《左传》等先秦典籍,对于媵妾制虽然也有些记录,但并不算多。我们现在看到的观点,实是汉儒所提。汉儒们的说法,倒与公羊高(即《公羊传》著作者,有争议)的记载大同小异。而陪嫁过来的,就叫做“媵”,位属妾,位列正妻之后,其后人为庶出,地位远不及正妻的后人(即嫡出)。相传,尧嫁二女给舜,大女儿娥皇是舜的正妻,而二女儿女娥英则是媵妾。如此说来,远在尧舜时代,媵妾制就已经出现了,当然,这种说法的可信度不高。
在诸侯迎娶的九人之中,只有夫人处于正妻地位,其余都属于贵妾,而贵妾又不同于妾,贵妾的地位甚至还要高一些——当然,高也是高得有限,试想,一个贵妾,头上顶着一个夫人,周遭还有七个身份地位等同的人,再加上一些乱七八糟的人和事,那地位高,也高不到哪里去了。
媵妾制当然不止是规定了诸侯的婚嫁,连天子也一并规范了,只是为了显示天之骄子的尊贵,将媵妾的人数提升到了十二人而已——这制度,充斥着男权的声音。至上而下,到了卿、士大夫之流,也不会直接到了一夫一妻制的地步,怎么说那也还应有个三五个吧?
《公羊传》认为诸侯一聘九女,诸侯不得再娶,即诸侯和正妻如亡故或被休径,不可再娶,应由众妾中依次递补,这当然也算是媵妾制的一部分。当然,《公羊传》的这种观点,不会有个“母羊传”来否决,但在《仪礼》、《礼记》这些书里并没有发现文章支持这一观点,所以是否可以再娶,并非绝对,当然,现在大多观点认为《公羊传》的说法是有根据的。不过天子媵妾十二人,王公媵妾九人倒和隋唐时候天子十二琪,大臣九琪遥相呼应,当是没有错漏的。“凡诸侯三夫人皆曰妃,有元妃,有二妃,有下妃,有少妃。邾定公是邾文公元妃所生。陈哀公见元妃二妃下妃。此三夫人之别也。夫人称元妃,死则以二妃摄之。皆曰继室。”这几句话讲述的,也就是媵妾的身份地位之别,周时人们对周人对嫡庶的严格区分可见一斑,更是一种男权社会对多妻的现像的明确化和合理化的承认,而其中“夫人称元妃,死则以二妃摄之”也算是支持了“公羊理论”的。
众所周知,周朝行分封制,周王为“天下共主”,堪称雄霸天下,甚至“九鼎”都难以述说其权威,但再强盛的王朝也难以千秋万代,周王室逐渐走向没落,分封制的弊端暴露无疑,楚庄王问鼎中原后就更是有几分惨不忍睹的意思。既然王权没落,媵妾制就有些不合时宜,这倒不是说要废除,而是人们对这种制度的执行,据记载,战国时代,就有诸多诸侯行天子之制,一娶十二女,表示对周天子的蔑视,不过周朝也算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诸侯的这种“僭越”行为,还是受到人们的抵触。不过,那是个拳头是大爷的年代,虽有异议,终究顶不过大棒刀锋。
但周王朝的影响却越来越弱,诸侯们口口声声说着尊重周王,那只不过是求个名正言顺,畏惧其它实力更强的诸侯以不重周五为由头来攻打而已。其实春秋霸主,又有哪个把周王放在眼中了?所以到了后来,有的甚至娶得更多,或一娶再娶。至此,媵妾制即走向没落——这种婚姻虽然还能勉强看出有着媵妾制的影子,但已经与初时的规范相去甚远,久而久之,人们便也不再提起媵妾制了。
但媵妾制毕竟实行了多年,虽然周王朝已经不再,但封建社会男权的性质却并未改变,所以人们虽然不再提及媵妾制,但一夫一妻多妾制还是一直的存在,这其中难免有媵妾制的影子在里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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