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6 12:02:03 首页
中国和日本,既是一衣带水的近邻,又是恩怨难解的历史冤家。中古以来,中日两国间无论是政府或民间的纠緾就一直没有消停过。如今,日本公然叫嚣要对钓鱼岛进行所谓“国有化”。我国政府明确表态,这是非法的,钓鱼岛的中国主权是不容置疑的。在这些历史的斗争中,明代徽州绩溪龙川的胡宗宪,为中华古国的领土完整,东南沿海百姓的生活安康,立下了不朽的功勋。
胡宗宪(1512-1565),字汝贞,号梅林,江南徽州府绩溪县龙川村人。明嘉靖十七年(1538)进士,授山东益都令,屡决悬案,平反冤狱,获朝延嘉奖,晋三级。后任杭州知府,修整西湖,扩建岳坟。嘉靖三十二年,歙人汪直、徐海、陈东等据岛作乱,煽引倭寇骚扰东南沿海,致使闽、奥、浙、苏、赣、皖等地百姓惨遭荼毒,民不聊生。嘉靖三十四年,明廷任命胡宗宪担任浙江巡按御史,随即提为总督,总制东南七省军务,领导抗倭灭冠。胡宗宪召徐渭、沈明臣、茅坤、文征明、郑若曾等为幕僚,参賛军务;以俞大猷,戚继光、卢镗为大将,制定“攻谋为上,角力为下”,和“剿抚兼施,分化瓦解”策略,转战江、浙、闽、赣,每役躬擐甲胄,指授方略。至明嘉靖三十六年,计斩徐海,俘陈东、降汪直,断倭寇之内应,东征西讨,终于弥平倭患,使东南百姓重新过上安定的生活。
胡宗宪以平倭战功显著,屡获殊荣,官至太子太保,兵部尚书,并加少保衔。嘉靖四十年,因南京给事中陆风凤仪弹劾胡宗宪为“严(嵩)党”而入狱。明世宗对群臣说“宗宪非严党,朕拔用八九年,人无言者。自累献祥瑞,为群邪所嫉”。于是获释。第二年,御史汪汝正以宗宪付严嵩之子严世蕃手书中有“自拟圣旨”罪再次弹劾胡宗宪,又重新下狱。在狱中,胡宗宪愤然上书数千言,发出“宝剑埋冤狱,忠魂绕白云”的慨叹。世宗怜之,久未定其罪。嘉靖四十四年,胡宗宪瘦死狱中。隆庆六年(1572)宗宪案得以昭雪,并录平倭功勋。万历十七年(1589)胡宗宪孙胡灯奏准,御赐葬故里龙川之天马山,谥号襄懋,备极哀荣。
胡宗宪本为进士出身,虽系抗倭著名统帅,实乃一代儒将。他在抗倭之戎马倥偬中,著作甚丰,有《三巡奏议》、《督抚奏议》、《忠敬堂江录》等,特别是有鉴于当时抗倭斗争需要和国家的领土完整以及航海必须,精心组织郑若曾等一干幕僚,主持编纂的《筹海图编》一书,对于中国海防史尤其是钓鱼岛主权的明确标注,意义巨大深远,成为后代中国海防和主权历史的圭臬。
关于《筹海图编》,《明史》和《清史稿》均说是胡宗宪纂辑,绩溪县图书馆藏本明天启版《筹海图编》亦注明为胡宗宪纂辑,清康熙朝还有一个重刻版本的《筹海图编》,主纂者是郑若曾,亦即胡宗宪的幕僚是也。
郑若曾(1503-1570),字伯鲁,江苏昆山人,少师岳父魏校,后从师于明代著名教育家、哲学家王守仁,并经常和归有光、唐顺之等人相互切磋学习。明嘉靖十五年(1536),以贡生入国子监读书,嘉靖十九年在北京应顺天乡试,未中。嘉靖三十一年倭寇劫掠东南沿海,郑若曾以《殄倭方略》密陈总督胡宗宪,被招聘入幕,参賛军务。他侦知倭寇不熟悉地理环境,是通倭的内奸带领他们劫掠的。于是命人伪装内奸,击退倭寇,论功而授世袭锦衣卫官员,但他力辞不受,又荐修国史,也不就。他有感于当时的抗倭将领,经常在不明敌情的情况下,冒然用兵,以致兵败。于是多方收集资料,询问熟悉日本国情的人,调查倭寇情况,参互考订,分别于嘉靖四十年、四十一年纂辑成《日本图纂》和《筹海图编》。后又著有《万里海防图论》、《江防图考》、《朝鲜图说》、《琉球图说》、《安南图说》等,为明清研究海防和海外贸易交通的权威著作。在这些著作中。尤以《筹海图编》对后 影响最大,意义殊深。该书共13卷,记载了明代抵御倭寇事迹,以嘉靖时为重点,上溯明和及明以前中日交通情况。首列沿海和日本地图,日本事略;继以分省御倭事宜,并列年表、寇踪图谱;再次记述重大战役及遇难者事迹,而终以兵略。对于用兵、城守、剿抚、互市等,均予以详细记载,还附有沿海布防、形势、武装等详图。其中《福七·卷十九》图中左上角明确标出了中国主权岛屿“钓鱼屿”,即钓鱼岛。并在“福州琉球针路”中明确指出:“从福州外港梅花开船,向东南取小琉球(即台湾)方向,夸北过鸡笼屿(基隆屿即基隆岛)、彭嘉山后向东取钓鱼屿(即钓鱼岛)、赤坎屿方向,再到古朱山,然后抵达大琉球,在那霸泊船”。
郑若曾在《筹海图编》自序中说:“壬子以来,倭之变极矣,久乃得今少保梅林(即胡宗宪)公,祇承天威,殚虑纡策,元凶授馘,余党底平。当变之始作也,莅事者欲按往迹,便地利,侦鼫技,以图万全事功,而记载蔑如,天所从得,仅有日本考略,而挂纤漏巨,无关成败,咸以为恨。荆州唐公顺之谓予宜有所述,毋令后人之恨今也。稿未半,荆州不逮,陇池王公道行,顾予旅舍,困命成之。会少保公征辟賛画,参与机宜,且获从幕下诸文武士闻所未闻,越数月而书竣事……是编也,肇意于荆州,玉成于龙池,而少保公实厘正之。其翼而辅之者,则柏泉胡公,晴江杜公拯,中方范公惟一,娄江唐公爱,洋山凌公云翼,二华唐公枢,允斋严公中,鹿门茅公坤,翔海载公冲霄,松坡黎公秀,南塘戚公继光,山南蔡君汝兰,九河俞君献可。考核地理,搜罗志史,则吾儿应龙一鸾。倾发宛委,商订义例,则丹阳邵君芳之力居多,邵君有经济之负,隐而未试,少保公所器重而宾礼者,因面命而得其相切磋云。”因此,可以认定,《筹海图编》是一部集众人之大成的著作,胡宗宪是组织领导并具体进行编审即“厘正”工作,郑若曾是执行编纂人,这有如现在的执行主编,而胡宗宪则是编辑《筹海图编》的组织领导人,是编审和出版人。因此,后人说《筹海图编》为胡宗宪所辑议,似不为过。《筹海图编》第一次在福建海防备上明确标注钓鱼岛方位,胡宗宪就是将钓鱼岛划归中国领土的第一人。
而钓鱼岛,自古以来即是中国领土,我国有关钓鱼岛的最早文献出自明永乐元年(1403)的《顺风相送》一书,称该岛为“钓鱼屿”。它是我国最东部的岛屿,由11个无人岛组成,包括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北小岛、南小岛、大北小岛、大南小岛等。具体地理位置在台湾省东北,距离基隆港(即前文之鸡笼屿)约190公里,距日本冲绳岛西南约420公里。钓鱼诸岛总面积约5平方公里,岛屿周围的海域面积约17万平方公里,相当于5个台湾本岛面积。自明永乐以后,各类文献及官方舆图均采用“钓鱼屿”名称,可见于明嘉十三年(1534)第十一次册封使陈侃所著《使琉球录》,嘉靖四十一年(1562)胡宗宪、郑若曾等编纂的《筹海图编》,乾隆三十二年(1767)钦命绘制的《坤舆全图》(该图使用闽语发音,称为好鱼须,即钓鱼屿)。台湾则沿用“钓鱼台”名称至今,大陆现在则称“钓鱼岛”,有时也用“钓鱼台”名称。据鞠德源先生《钓鱼岛正名》记载:“早在春秋战国时代,”钓鱼岛列屿就已被中国先民发现,与海山列岛一起称为“列姑射”。隋朝时,正式给包含在列姑射中的钓鱼岛一个名字叫“高华屿”,这是钓鱼岛最原始的命名。
作为台湾岛的附属岛屿,历史上钓鱼岛还有过其它不少名称,如“高英屿、钓鱼山、花鸟山、鱼屿、钓鱼台”等。隋、唐、宋、元、明、清六朝,福建与广东均掌握至琉球和通往日本列岛的航海针路,并对我国沿海的海山岛屿完成岛名核定,载入各种海防图籍文献,绘入海山沙舆图之内。尤其是元、明、清三朝经营中国东海岛屿主权领土疆域所记录下来的岛屿名称,是具有权威性并独具中华特征的法定的主权领土标志。贾宇先生《国际法视野 的中日钓鱼岛争端》一文指出,根据国际法,中国通过先占取得了钓鱼岛的主权。钓鱼岛在南宋时即由福建泉州管辖。南宋乾道年间,泉州知府汪大猷在澎湖派驻水师,遣将分屯各岛,台湾及其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岛屿在军事上隶属澎湖统辖,行政上则由福建泉州的管辖。
在光绪十九年(1893)10月,即甲午战争前一年,慈禧太后下诏,将钓鱼岛赏赐给当时的邮传部尚书盛宣怀作采药用地。慈禧的诏书中写道:盛宣怀所进药丸甚有效验,据奏,原料药材采自台湾海外钓鱼岛,灵药产于海上,功效殊于中土。知悉该卿家世设药局,施诊给药,救济贫病,殊堪嘉许。即将钓鱼台、黄尾屿、赤屿三岛赏给鉴宣怀为产业,供采药之用。
2010年12月30日,在北京的一场慈善拍卖会上,一件晚清册封使钱梅溪《册封琉球国记略》手抄本,以1325万元的天价拍出,震惊海内外,其主要原因是该手抄本记载了1808年清代文学家沈复经钓鱼岛赴琉球途中的所见所闻,对钓鱼岛附近海域的描写清晰地勾勒出当时中国国界的钓鱼岛段,比日本宣称古贺辰四郎在1884年发现该岛的时间早76年,此件被普遍认为是古代名人亲笔记录钓鱼岛为中国固有领土的孤本墨迹,是证明中国钓鱼岛的铁证。(来自毕青的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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