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乌孙的“大禄”是否就是尧手下的职官大麓?

2018-01-11 21:59:00 首页

  国学大师章炳麟所著《訄书》里有一篇史学论文,是关于西域古代官制的。这篇论文虽然只有457个字,但它却解决了我国二千多年来学术界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即乌孙的职官大禄。

  乌孙是我国古代部族名,也是古国名。其职官始见于《史记·大宛列传》。该传说张骞第二次出使西域时(前119年)到达伊犁河流域的乌孙国,了解到乌孙王“有十余子,其子曰大禄,强,善将众,将众万余骑别居。”自古以来,有不少学者为《史记》、《汉书》作注作疏,但对大禄一职均未做探讨,直到1899年章太炎先生发表了这篇论文,才解决了这个问题。

  章太炎先生这样解释大禄一职的含义:一、大禄为乌孙股肱贵臣,相当于内地的丞相,居三公之位,权力很大,居一公位,大总录二公事;二、相大禄为一职,大禄为乌孙语,相为中原地区语,即大禄从主人,相从中国;三、大禄渊源于尧时的职官大麓。乌孙曾在河西走廊驻牧很长时间,至汉文帝(前179—前157年在位)时,才西迁伊犁河流域重新立国。河西离陕西、河南不远。光辉灿烂的中原文化影响到这个地方,于是乌孙的官制中便有了大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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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制是政治制度的主要内容之一,设官分职自古就有。然而,时移势变,官制之沿革,政典之损益,除旧布新,不知凡几,尧舜禹汤和周王朝前期的典章制度到了孔子(前551-前479年)时几乎丧失殆尽,所以孔子称“天子失官,学在四夷”,得到四夷中去寻觅了。

  章太炎先生是在查阅了大量史书的基础上,才得出乌孙大禄就是尧时大麓的结论。他先是从以下文献中考查大麓的渊源和职权:

  1.《虞书·舜典》:虞舜所据侧陋,身又微贱,尧听说他有聪明才智,将使之继已帝位,历试于诸所难之事,虞舜考试成绩优秀,尧很任他,任命他为大麓,“内于大麓”,“麓”,录也。纳舜使大录万机。2.《尚书大传》:尧提拔舜为大麓,郑玄注曰:“麓者,录也”,“尧聚诸侯命舜陟位居摄,致天下之事使大录之。”3.《新论》:“昔尧试舜于大麓。麓者领录天下事,如今之尚书官矣,宜得大贤乃知可使处义持平。”4.刘昭《百官志》引《论衡·正说》:尧老求禅,四岳推荐舜,尧任命舜为大麓。“言大麓,三公之位也,居一公位,大总录二公事。”

  然后,章先生引用了下面三条资料来推断乌孙职官大禄即尧时职官大麓:

  1.《隋书·西域传》高昌国:高昌王于“坐室画鲁哀公问政孔子像。国内有城十八。官有令尹一人,次公二人,次左右卫,次八长史,次五将军,次八司马,次侍郎、校郎、主簿、从事、省事”。高昌国位于今新疆吐鲁番地区,460年建立,至640年灭亡。其国居民大部分是汉魏以来屯戍西域的汉人后裔。该国用周朝时期楚国的官职令尹作为国王下面的最高军政长官。高昌国时,西域与内地的交通隔绝,其官制还采用内地古时官号。如此一比较,便可知乌孙国采用尧时大麓职官的原因了。

  2.《周官》。《周官》即《周礼》,亦称《周官经》或《周官礼》,是周代典章制度的集结与规划。南北朝隋唐时的高昌国以使用周朝时的“令尹”职官,作为光宠;那么,乌孙国使用尧时职官大麓也就很正常了。

  3.扬子云(扬雄)喜识绝代《方言》。《方言》的全称是《輶轩使者绝代语释别国方言》,十三卷,九千字,为通释古代方言之书。此书为汉语方言学的第一部著作,也是训释古代经籍的重要工具书。乌孙国虽无自己文字,但有自己的语言,章太炎先生认为若扬雄从方言学角度来研究乌孙职官大禄,肯定会有圆满的答案的。

  “大禄”与“大麓”同为职官,职权相当,译音正同,说明章太炎先生的观点是正确的。

  章太炎先生的这篇论文言简意赅,短小精炼,可谓价值连城。然而,“绝代有佳人,幽居在空谷”。这篇论文自发表至今已有114年,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令人扼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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