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1 23:35:45 首页
一、监察机关的设置
秦朝在中央设置御史大夫,作为主管监察的最高官吏。其位上卿,“银印青绶,掌副丞相”,御史大夫实即副丞相。秦朝任御史大夫者有冯动、李昙、钱产、得等。
御电大夫的属吏有两丞,秩千石。一为中丞,二是御史丞。御史丞主要是在府内协助大夫处理日常公务;中丞则在殿中掌图书秘籍,并外领监御史以督郡县,内领侍御史以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有独立的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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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御史中丞之下,秦朝中央的侍御史有15员。但基本上是临时性的派遣监官,其职责因需要而定。史载,秦始皇时张苍曾为御史,即是侍御史。在地方,秦朝郡级所置之监,即是监御史。史称“秦有监御史,监诸郡”。
二、监察机构的职权
作为秦朝监察机构的御史台,在当时并不是仅掌纠察之职。御史大夫中丞、侍御史等还掌管国家的图书秘籍,但以监察为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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