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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朝

  胡朝建立者胡季犛,字理元,本是越南陈朝末期的权臣。先祖胡兴逸为中国浙江人,其十二代孙胡廉为宣尉黎训的义子,遂改为黎姓。胡季犛系胡氏十六世。胡季犛的两个姑姑嫁给陈明宗,本人的堂妹又是陈睿宗的皇后,因此以外戚参政。后受到陈艺宗的信任,对占城国的战争获胜后成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掌握了大权。

  胡朝建立者胡季犛,字理元,本是越南陈朝末期的权臣。先祖胡兴逸为中国浙江人,其十二代孙胡廉为宣尉黎训的义子,遂改为黎姓。胡季犛系胡氏十六世。胡季犛的两个姑姑嫁给陈明宗,本人的堂妹又是陈睿宗的皇后,因此以外戚参政。后受到陈艺宗的信任,对占城国的战争获胜后成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掌握了大权。

  陈艺宗季犛曾对胡季犛提到:“平章亲族,国家事务,一以委之,今国势衰弱,朕方老耄,即世之后,官家(指陈朝王室)可辅则辅之,庸暗则自取之。”季犛连忙答“臣不能尽忠戮力辅官家,传之后裔,天其厌之”;“纵糜身碎骨,未能报答万一,敢有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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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艺宗去世后胡季犛日益跋扈,废陈废帝,1397年强迫陈顺宗迁都至清化的新都西都。1400年废少帝自立,恢复胡姓,自称是虞舜后裔,将国号从原来的“大越”改为“大虞”,年号圣元。同年12月禅位于其子胡汉苍,自号太上皇,仍掌大权,就这是历史上的越南胡朝。

  胡氏为帝不久,改革甚多,然取得成果甚微。其原因在于缺乏改革的政治和经济基础。由于胡氏骄横专权,任意杀害陈朝忠臣良将以及皇子、亲王乃至于皇帝,触犯众怒,不得众臣支持,形成孤立无援和政局不稳的形势。农业经济基础薄弱,缺乏农业耕作技术改革;连年灾荒频仍,收成不佳,入库粮不足;新王朝多次对占城发动战争,劳民伤财,国库空虚,赋税有增无减,遭到人民反对;虽实行改良政策,然因政权存在太短,加上文武旧臣顽固反对,均未贯彻施行。特别应提出的是,新王朝建立伊始,即发动对明朝边境的侵犯,而失去大明的支持。所以胡氏父子的改新政策如昙花一现即告失败。

  1405年,明成祖派兵护送逃亡到明朝的陈艺宗之孙陈天平归国复位,被胡朝伏兵击败,陈天平被俘处以极刑。由此激起胡朝与明朝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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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成祖派成国公朱能、新成侯张辅、西平侯沐晟等人率大军80万讨伐胡季犛,由于有陈氏余党的响应。明军在半年之内先后攻占东都升龙和西都清化。并继续追击,擒获胡季犛与其子国王胡汉苍,据说胡季犛后来被赦免并派往广西任职。明朝随后在占领地设府任官,1407年(永乐五年)8月, 明成祖下令改安南为交趾,设置三司,以都督佥事吕毅为交趾都指挥使司、黄中为副都司、黄福为布政司和按察司。安南重入中国版图。

  至此胡朝仅历二世七年(1400—1407)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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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虞国在陈朝大越国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封建中央集权专制君主制度。胡氏对内推行专制统治,对外实行扩张政策。为此推行一系列的改革措施:

  改组中央政府机构

  任命杜满为水军都将、陈松(赐姓胡)为步军都将、陈问(赐姓胡)为左圣翊军都将、杜元拓都将。遣三馆属官、只侯内人、内寝学生分行各路,潜访官吏得失,民间利病,以为黜陟,永为定式,自此辄易守令,试大学生刘叔俭等20人。李子晋、武梦原、阮诚仕今朝,为国子监祭酒。

  建西都清化

  早在1396年,胡理元欲迁都清化,以便篡位,遂派官员修筑西都城于安孙洞(今在永禄县孙社尚有遗址,俗称西斋)。强迫陈顺宗迁都城于西都。1402年,胡汉苍令修治道路,自西都至化州,沿途置舍传书,谓之千里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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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诏定试举人格,定文体

  1396年(洪武二十九年),胡氏改以前科试未定文体,现定出“四场文字体,罢暗写古文法(即弃用默写之法)。第一场用本经义一篇,五百字以上;第二场用诗一篇,写唐律赋一篇,用古体,或骚或选,亦五百字以上;第三场用诏一篇,用汉体,制一篇、表一篇,唐体四六;第四场策一篇,用经史时务中出题,一千字以上,以前年乡试,次年会试,中者御试策一篇,定其第。”

  定文武冠服

  1396年“定文武冠服,一品紫色,二品大红,三品桃红,四品绿色,五、六、七品碧,八、九品青。惟内侍开裙,皆不用裳,无品及宏奴(家官奴婢)白色。文从官职爵六品以上,用高山巾;正六品得束带,着舄巾;正皂色从青色,宗室皂方胜;武爵六品用折冲巾;爵高无职,得束带,戴角顶巾;七品以下用太古巾;从七品攒花巾;王侯戴远游巾;御史台却非巾,纱法冠服制,皆从少保王汝舟之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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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管理

  改外诸路(府)为镇并在诸路府设官职另定外任官制。1396年,改清化镇为清都镇、国威镇为广威镇、沱江镇为天兴镇、义安镇为临安镇、长安镇为天关镇、谅江镇为谅山镇、演州镇为望江镇、新平镇为西平镇。

  定外任官职,“路置安抚使副,府置镇抚使副,州置通判、佥判、县置令,尉主簿以管之。路统府、府统州、州统县。凡户籍、钱谷、狱讼,总为一路之簿,岁季报省,以凭稽考。”

  又将全国分为诸辖区:“府置都督、都护、都统、总管府、太守司以辖之。以副将黎汉苍领东都路都护府、太保陈元沆领北江路都统府,陈元杼领三江路都统府、少保王汝舟知天长府路军民事、行遣阿德邻行新安府路太守、又州镇置教授、监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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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朝曾出兵征服了越南胡朝,越南由此从藩属国“升级”为天子内臣。

  如果说《皇明祖训》中所列的十五个“不征之国”中是朱元璋为历代明朝天子设下的遗命,那越南则算得上唯一一个未被遵守的戒律。在永乐帝、洪熙帝、宣德帝三代帝王统治时期,明朝曾出兵征服了越南胡朝并依照内地建制设置交址都指挥使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等官署进行直接管辖,越南由此从藩属国“升级”为明朝天子的内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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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战史称“明入越”,越南人则称之为“明与大虞战争”。有明以降,作为宗藩体系的中心,明朝以天子之师征讨外藩实在是一个例外。然而以越南历史为视角,这场战争又显得如此自然。作为中原王朝最古老的藩属国之一,越南的北部边疆常常战火弥漫,而这片战火背后,则是越南与中原王朝变化无常的政治联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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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朱元璋已经将安南国列为“不征之国”,为何其子永乐帝朱棣还要对安南妄动刀兵呢?原因是此时的越南政权发生更迭,权臣胡季犛篡位建立胡朝并开始蚕食明朝南部边疆;正奉此时陈朝遗臣至明朝控诉胡季犛“弑主篡位,屠害忠臣”之恶行,请求明朝以宗主国的身份“擒灭此贼,荡除奸凶,复立陈氏子孙”,由此便发生了“明入越”之战。因胡季犛改国号为“大虞”,故越南史又称此战为“明与大虞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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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朝大军很快横扫越南,又因陈朝王室已经被屠戮殆尽,遂决定“原复古郡县”进行直接统治。只是明朝这一时期对越南的统治颇为严苛,越南人起义不断,最终在黎利的带领下击败明朝取得独立,是为后黎朝。曾经击败过蒙古大军的越南人再一次发扬了其战斗精神,在数场重要战役中重挫明朝军队,最终迫使明朝罢兵,并重新册封越南君主为安南国王——由此,中原王朝与越南重归宗藩体系,并一直维持到清朝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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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永乐五年(1407年)至宣德二年(1427年)这二十年被称为安南属明时期,在此期间内越南为明朝直接统治的领土。可惜的是,明朝对越南的统治显然称不上德政与仁政,这一点《明史》自身也多有记载:“交人苦中国约束,又数为吏卒侵扰,往往起附贼,乍服乍叛。”在此情况下,越南人一心“兴复陈室”也便情有可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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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治失策也罢,命中注定也罢,在经历了抗明十年战争后,越南终于得以独立。黎利击败明朝军队后发布了一份《平吴大诰》,一方面抨击了明朝暴行,指出“仁义之举,要在安民,吊伐之师,莫先去暴”;另一方面也强调了越南民族“惟我大越之国,实为文献之邦,山川之封域既殊,南北之风俗亦异”的独立性,为其摆脱明朝统治提供理论基础。这份被后世越南人视为十五世纪“独立宣言”的文书显然并没有过分刺激到明朝——或许是明廷对越南人的战斗力已有所顾忌,又或许是宣德帝对越南实在缺乏兴趣,抗明十年战争战争最后以越南独立并向明朝称藩告终,也算是皆大欢喜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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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原王朝与越南的战事就此消弭,在此之后越南历经南北朝、莫朝及郑阮纷争时期,一方面基本形成了相对独立的次文化体系,另一方面国力逐渐强大称霸中南半岛,并在向中原王朝朝贡的前提下命令其它邻国向其朝贡。至西山朝时期,阮岳更自称“中央皇帝”,从这一称号中不难体会到越南历史上浓浓的“小中华”情结。不过与前朝相似,这一帝号同样在面对中原王朝时收敛起来——此时中原王朝已经是由满人建立的清朝,阮岳之弟阮惠继位后最终入清请求册封,后得乾隆帝册封为“安南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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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户籍、定军

  1403年(开大元年),攒造户籍,强迫国人两岁以上者入籍,隐瞒不报者罪之。至户籍编造成之后,15岁以上至60岁以下得人数倍于前,从此军队数目大有增加。又如水兵,为防守江面、海域,胡理元则命人制造大船,上有甲板,下有人摇棹,利于战斗。胡氏又置四库以贮备军器,令凡有技艺者入库制作器械。在诸海口和大要处,皆令取木植桩,以御敌人。同年九月“汉苍定南北班军,分为十二卫,殿后东西军分为八卫。每卫十八队、每队十八人、大军三十队、中军二十队、营十五队、团十队。禁卫都五队、大将军统之。”

  多次侵略占城

  胡氏在任陈朝辅政和篡位做王时,占城多次北犯,而胡氏又多次发兵侵略占城国土。双方多次交战,互有胜负,但胡朝大军侵占了占城广阔的土地,劫掠大批财产,屠杀数万居民。最后终于侵占古垒之地(广义)、占洞之地(广南省升平府),安南领土向南扩展甚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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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制名田

  早在胡氏任陈顺宗辅政时,即颁发限制名田法令。今制定条例:凡陈朝皇亲国戚,不任官之王侯公主和大贵族限制其掠夺农民土地;限制使用奴婢和佣人去强行开发土地;除大王、公主而外,庶民占田不得超过十亩,余者则应上进入官或用以赎罪。凡作官被免职者,插在田间,作为监督;各路、府、州、县官设立勘丈土地机构登记入簿,不登记的土地没收为“公田”。然而推行不久,遭到显贵豪族的反对,末能实行。

  限制豢养家奴和奴婢。

  陈朝末年,皇室国戚、王侯、公主皆豢养众多的家奴和奴婢。1401年,胡氏父子下诏,规定限制豢养家奴和奴婢的数量并有一定的标记。凡朝臣和各级官员和奴婢超过限额者必须归公。史曰:“汉苍立《限名家奴法》。照依品级有差,余者上进,每人还钞五缗。应得者出呈三代嘱书。外国奴无例。皆有题额样为记。官奴火珠样,公主杨棠样,大王朱圈二,一品黑圈各一,二品以下黑圈二。”其时,朝中诸大臣上书胡氏,认为实行《限名家奴法》, 必须首先诛杀陈氏贵族。史载:“上书劝诛陈氏子孙,及减损田奴,以抑其势”。但是这种政策一出台,遂即受到各王侯、公主、 显贵的顽强反对随即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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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赋税

  1402年,胡汉苍新定诸税例。商船皆需纳税,上等每棹钱5缗,中等每棹4缗,三等每棹3缗。“田租前朝亩征粟三升, 今征五升。桑洲前朝亩征钱九镪或七镪,今征上等亩钞五缗,中等钞四缗,下等钞三缗,丁男岁供钱,前征三镪,今照田止五陌,征钞五陌。六高分至一亩,征一缗,一亩一高(分)至五高分,征一缗五陌,征二缗六陌,二亩六高(分)以上征三缗,丁男无亩,及孤儿寡妇者,停征。”

  改革币制,改铜币为纸币

  1396年,胡理元任陈顺宗辅政时,下诏收回铜币,改行纸币。“三月,初行通宝会钞,印成,令人换钱,每钱一镪,取钞一缗二陌。其法:十文幅画藻,三十文幅画水波,一陌画云,二陌画龟,三陌画鳞,五陌画凤,一缗画龙。伪造者死,田产没官,禁绝铜分,不得私藏私用,并入京城龟池,及各处治所,犯之者罪如之。”凡纸币盖印后随即发行,强制百姓使用, 无数铜币收缴入皇室。隐藏铜钱不缴者,与伪造纸币同罪。胡氏以行政命令方式强制推行纸币既不易又行不通。因陈朝各地封建豪族及大封建主强烈反对,加之各地田庄自然经济处于优势,商品货币经济还不发达,统一使用纸币违背了客观经济发展的规律,故新币制始终未能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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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度量衡

  1403年(明永乐元年),“置市监,颁秤、尺、升、斗。定钞价,使相贸易,时商贾多嫌币钞。又立柜斥所高价闭肆护助之条。”在各城镇市场设市监,监视物价, 严禁高抬物价和商店关门。统一度量衡标志着中央集权国家的统一,但胡氏政权存在太短,度量衡制度未能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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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明朝随后在占领地设府任官,1407年(永乐五年)8月, 明成祖下令改安南为交趾,设置三司,以都督佥事吕毅为交趾都指挥使司、黄中为副都司、黄福为布政司和按察司。安南重入中国版图。至此胡朝仅历二世七年(1400—1407)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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