狡诈的大汗皇太极:玩弄权术吞并幼弟遗产

2018-01-11 21:23:18 首页

  清朝八旗制度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正式创立的,初建时设四旗:正黄旗、正白旗、正红旗、正蓝旗。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努尔哈赤在原有的四旗之外又增设镶黄旗、镶白旗、镶红旗、镶蓝旗,合称八旗。其中镶黄旗、镶白旗、镶蓝旗均镶红边,镶红旗镶白边。

  清朝旗人不全是女真人

  八旗制度是在女真人狩猎时所实行的牛录组织基础上演变而来的。牛录既是一种社会组织,也是作战时的一个单位编成,每三百户为一牛录,五牛录为一甲喇,五甲喇为一固山,每固山即为一旗。

  女真人都编入满洲八旗,但是,旗人却不一定是女真人。后金天命九年(1624年),努尔哈赤把被征服的蒙古人编成五个牛录,隶属于满洲八旗;天聪三年(1629年),皇太极把五个蒙古牛录扩编成两个蒙古旗;天聪九年(1635年),又把两个蒙古旗扩编成八个蒙古旗。至此,从满洲八旗中彻底分化发展出了蒙古八旗,旗人中有了蒙古人。

  随着八旗士兵占据辽沈地区,大批汉人归降,努尔哈赤将这些降服的汉人编成十六个牛录,隶属满洲八旗;天聪五年(1631年),皇太极为平衡八旗旗主的军事势力,以汉人精于火器为名,拨出汉人另置一军,名“乌真超哈”(满语,“乌真”即汉语“重”之意,“超哈”即汉语“兵”或“军”之意);崇德二年(1637年),将这支汉军分为两旗;崇德七年(1642年),又将两旗扩编为八旗,即为汉军八旗,旗人中出现了汉人。至此,清朝三军正式组建完成,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的建制、旗帜等均沿用满洲八旗。

  皇太极创建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后,满、蒙、汉八旗共二十四旗构成了清朝八旗制度的整体。之后,无论是蒙古八旗的成员,还是汉军八旗的成员均为旗人,亦称为蒙古旗人、汉军旗人。不仅如此,在八旗中还有早期归附的锡伯族人等都称为旗人。因此,旗人是由多个民族组成的,不能说旗人就是女真人。

  八旗排序体现旗主地位

  据《满文老档》记载,努尔哈赤时期八旗的旗主及排序情况是:一是正黄旗、二是镶黄旗,旗主均为努尔哈赤;三是正红旗、四是镶红旗,旗主均为大贝勒代善 (努尔哈赤第二子);五是镶蓝旗,旗主为二贝勒阿敏(努尔哈赤弟舒尔哈齐第二子);六是正蓝旗,旗主为三贝勒莽古尔泰(努尔哈赤第五子);七是正白旗,旗主为四贝勒皇太极 (努尔哈赤第八子);八是镶白旗,旗主为四大贝勒之侄杜度(努尔哈赤长子褚英的长子)。这是遵循着尊卑长幼之序,按照旗主的身份地位排序的。

  在皇太极当政时期,八旗的排序几经改动。天聪六年(1632年)后八旗的旗主和排序是:一是正黄旗,旗主为皇太极;二是镶黄旗,旗主为豪格(皇太极长子);三是正红旗,旗主为代善;四是正白旗,旗主为多铎(努尔哈赤第十五子);五是镶红旗,旗主为岳托(代善长子);六是镶白旗,旗主为多尔衮(努尔哈赤第十四子);七是镶蓝旗,旗主为阿敏;八是正蓝旗,旗主为莽古尔泰。这一排序并未遵循宗法的长幼有序,而是改为按“旗分”排序,将两蓝旗置后,这与皇太极继位后打击两蓝旗的目的统一。

  天聪十年(1636年),皇太极称帝,对八旗排序又进行了一次变更,此次变更后八旗的排序再未更改一直沿用到清末。八旗的最终排位定为: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正红旗、镶白旗、镶红旗、正蓝旗、镶蓝旗。

  两黄旗与两白旗曾换旗

  按照满族惯例,年长的儿子成年后分家单过,父亲和小儿子在一起生活,去世后也把余下家产都分给小儿子。因此,努尔哈赤早年便把八旗中的六旗分给年长的子侄,自己仅领两黄旗。在最后一次分家产的时候,努尔哈赤把两黄旗的60牛录,分给阿济格、多尔衮、多铎三兄弟各15牛录,自己留15牛录,阿济格和多尔衮一旗,自己和多铎一旗。努尔哈赤死后,多尔衮曾向皇太极要求把父汗留下的15牛录由三兄弟均分,被皇太极拒绝,均给了最小的儿子多铎。这样,阿济格和多尔衮领正黄旗,因阿济格年长便成了旗主,多铎独领镶黄旗。

  努尔哈赤去世前将镶白旗旗主杜度调到镶红旗,皇太极继位后就趁机夺取了镶白旗,加上原领的正白旗,皇太极便成为了两白旗旗主。满族以黄色为尊,皇太极继位就需要进行一次权力的再分配,把原领的两白旗换为两黄旗,来符合自己作为大汗的身份,并将自己所领之旗排到最前,以提高自己在诸旗主尤其是几大贝勒旗主中的地位。这样,皇太极就在代善父子的支持下把两黄旗与两白旗旗帜互换。把自己所领的正白旗换给多铎,镶白旗换给阿济格,后因阿济格获罪旗主改为多尔衮。

  这次改旗的顺利实现一是因为仅是旗色的改变,原旗下属人不变;二是因为皇太极为众旗主推举之汗,其所领旗色应该是最尊贵的黄色。同时,按照长幼有序的原则,阿济格三兄弟较小排位应该靠后,也不应占有最尊贵的黄色。

  皇太极先后打压三贝勒

  皇太极继位后,派镶蓝旗旗主阿敏驻守永平、滦州、迁安、遵化四城。由于明军反击,阿敏惨败弃城而逃,逃跑前他将城中汉族降官降民全部屠杀,财产洗掠一空。皇太极利用此事,以“自视如君”、“心怀不轨”等罪名囚禁了阿敏,将镶蓝旗交与其弟济尔哈朗统领。

  阿敏获罪后,皇太极又把目标转向正蓝旗旗主莽古尔泰。天聪五年(1631年),围困大凌河时,莽古尔泰因兵丁损失严重与皇太极发生冲突,并在“御前露刃”。战后众贝勒公开议处莽古尔泰“御前露刃”的罪名,削其大贝勒名号。第二年底,莽古尔泰暴毙,皇太极将正蓝旗交给其弟德格类。天聪九年(1635年),德格类又离奇暴毙。在其死后不久,莽古尔泰胞妹莽古济一名属下告发莽古尔泰生前谋逆,从而爆发了吞并正蓝旗事件。吞并了正蓝旗后,皇太极把正蓝旗与正黄旗混编后,重新组成新的正黄旗、正蓝旗,并把正蓝旗交与长子豪格统领。

  皇太极改元称帝后,为了限制诸贝勒权力,严格限制护卫数,规定每旗可选护卫20人,代善违背定制,多选了20个护卫。此事被揭发后,皇太极大肆发挥,于崇德二年(1637年)七月,召集诸贝勒大臣,当众指斥代善“阳为恭谨,阴怀异心”。皇太极通过这一系列的行动,沉重打击了代善,使其势力受到严重削弱,威望也大大下降,皇太极打压两红旗的目的也最终实现。

  顺治将八旗划分为上三旗和下五旗

  皇太极离世后,清世祖福临继位,但实际掌握国家最高统治权的是摄政王多尔衮。

  顺治五年(1648年),多尔衮将豪格下狱,将正蓝旗转给多铎。这时,加上多尔衮兄弟原领的两白旗,多尔衮兄弟实领三旗,对皇权构成了巨大压力。顺治七年(1650年),多尔衮病逝,顺治亲政后,倚恃堂叔济尔哈朗对多尔衮一系展开反击。顺治八年(1651年),阿济格因企图摄政被削爵幽禁赐死,多尔衮也因政敌翻案,被追论悖逆之罪下诏追夺一切封典,毁墓掘尸,并把原隶属多尔衮的正白旗(多尔衮原领镶白旗,后与多铎换旗成为正白旗旗主)划归皇帝。从此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归“天子自将”成为上三旗,地位高贵,人员众多,构成八旗的核心;其他五旗正红旗、镶白旗、镶红旗、正蓝旗、镶蓝旗由亲王所领成为下五旗。上三旗是皇帝亲兵,担任禁卫皇宫等任务;下五旗除守卫京城外,被大批派往各地驻防戍卫。

  上三旗与下五旗的分治,是八旗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体现了以皇权为代表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诸王旗权的削弱乃至消失,也使得以旗色配旗主的长幼之序、以旗主的长幼之序决定所领旗之排位成为历史,下五旗之间的排序也不再具有政治意义。上三旗和下五旗制度,还衍生了清朝一项特殊的制度——抬旗。所谓抬旗就是由汉军八旗和蒙古八旗抬入满洲八旗,或由下五旗抬入上三旗,但仅仅是本支子孙方准一同抬旗,其胞兄弟仍隶原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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