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资料
陈金——明代弘治年间的户部尚书
陈金,字汝砺,应城人,徙武昌。祖坦,夔州知府。父琳,广西佥事。金举成化八年进士,除婺源知县,擢南京御史 。弘治初,出按浙江,还因灾异劾文武大僚十九人,侍郎丁永中、南京大理卿吴道宏、南宁伯毛文等多罢去。寻迁山西副使,历云南左布政使,讨平竹子箐叛苗。十三年,就拜右副都御史,巡抚其地。孟养酋思禄与孟密酋思揲构兵积年。金奉诏发缅甸、干崖、陇川、南甸诸部兵,聚粮十二万,为征讨计,而遣参议郭绪往抚之。思禄惧,遂罢兵修贡,金以功赉银币。贵州兵败贼妇米鲁,米鲁退攻平夷卫及大河、扼勒诸堡。金发兵连破之,增俸一等,召为南京户部右侍郎。正德改元,给事中周玺等劾不职大臣,金与焉。诏不问。金以母老乞归,不允。寻以右都御史总督两广军务。时内臣韦霦等建议,请输两广各司所贮银于京师。金疏不可,诏留二十余万。马平、洛容僮猖獗,金偕总兵官毛锐发兵十三万征之,俘斩七千余人,进左都御史。断藤峡苗时出剽。金念苗嗜鱼盐,可以利縻也,乃立约束,令民与苗市,改峡曰永通。苗性贪而黠,初阳受约,既乃不予直,杀掠益甚。浔州人为语曰:“永通不通,来葬江中,谁其作者?噫,陈公!”盖咎金失计也。
三年十月,迁南京户部尚书。明年冬,召为左都御史,未闻命,以母丧归。六年二月,江西盗起。诏起金故官,总制军务。南畿、浙江、福建、广东、湖广文武将吏俱隶焉。许便宜从事,都指挥以下不用命者专刑戮。当是时,抚州则东乡贼王钰五、徐仰三、傅杰一、揭端三等;南昌则姚源贼汪澄二、王浩八、殷勇十、洪瑞七等;瑞州则华林贼罗光权、陈福一等;而赣州大帽山贼何积钦等又起。官军累年不能克。金以属郡兵不足用,奏调广西狼土兵。明年二月先进兵东乡,遣参议徐蕃等分屯要害,而令副总兵张勇,土官岑?、岑猛各统官兵、目兵击贼熟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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