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俊——明朝嘉靖元年的太子太保
林俊,成化十四年(1478)中进士。初任刑部主事,升任员外郎。一次林俊上书请把妖僧继晓斩首,并把权宦梁芳问罪,宪宗大为恼火,把林俊打入诏狱中拷讯。后府经历张黻搭救林俊,也被关了进去。太监怀恩极力营救他们,林俊才被贬为姚州判官了事,张黻贬为师宗知州。当时朝廷中言路久已隔绝,他们两个这下可说是名震京城,人们为他们编了一句话,说是“御史在刑曹,黄门出后府”。不久因为正月初一发生星变,宪宗省悟过来,就恢复了林俊的官职,改派林俊到南京去了。
弘治元年(1488年),林俊因人推荐升任云南副使。鹤庆玄化寺据说是有活佛,逢年过节这里聚集了上万名男女,争着用钱往佛面上涂贴。林俊下令烧了这尊佛像,所得的捐款用来帮助穷苦百姓偿还拖欠的款项。后来林俊又拆毁了三百六十处滥建的祠堂庙宇,木料都撤下来修筑学宫。后来,林俊又升任按察使,弘治五年(1492年)调到湖广去了。在这期间林俊因为雨雪灾异上书评议时政的得失、利弊,又说德安、安陆修建王府以及增修吉王府都工程浩大,耗费亿万钱财,百姓受不了这样的征派。所以林俊奏请按照宁王、襄王、德王府的旧例来办,一切都务必减省,不必使用琉璃砖瓦和白玉雕栏,并请将此订为律例。孝宗没有听从林俊的上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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