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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尚书

  在清时,由于统治者是来自山海关外的满族人,所以为了维护满族的统治地位,清初各部主官均为满人。顺治五年(1648年),顺治皇帝在六部改设两位主官,满汉各一。刑部也由此首次迎来两位尚书,称“刑部满尚书”和“刑部汉尚书”。名义上,二者在行使职权时不分级别高低,完全平等,然而由于满人在整个社会处于统治地位,所以部内权力基本上掌握在满尚书手中。

  在很多古装电视剧中,我们都曾经听说过刑部尚书的名号,但是仅仅限于一个配角而已,古装电视剧中的英雄人物往往由兵部尚书来担任,考察官员功绩一般由吏部尚书来担任,给皇帝建造个宫殿啥的,由工部尚书来担任,但是刑部尚书是干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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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说顾名思义,就是谁犯了错负责抓人施以刑罚的,这种说法并没啥问题,在明朝之前,刑部尚书的权力很大,谁要是犯了罪,被抓到刑部去,先把你审一顿,该定罪的定罪,该打死牢的打死牢,可以说是威风八面,朝廷里的贪官最不敢得罪的就是刑部尚书,一不高兴抓你没商量,咬文嚼字的功夫分分钟把你从死缓定成秋后问斩。所以刑部尚书在历朝历代来说绝对是个狠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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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到了明代,刑部尚书就威风不起来了,为啥呢?因为明太祖朱元璋设置了锦衣卫,刑部尚书的权力就削弱了,即使职位再牛也得老老实实听着人家吆五喝六,那时候的官员犯了罪,一听说刑部的人来抓自己,心里乐开了花,一听说锦衣卫或者东厂西厂的人来抓自己,马上痛哭流涕,没办法,锦衣卫和太监折磨人的招数太多了,朱元璋的那些新奇刑罚被这些太监们学的一样不落,动不动就是剥皮萱草,腰斩勾肠,想想心里都瘆得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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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刑部还好歹讲点道理,先审审你再给你定罪,大不了就是个秋后问斩,死也死个痛快。明朝的刑部尚书在外边再牛,也不敢在东西二厂和锦衣卫面前牛,因为一旦得罪了这些祖宗,要你命是分分钟的事情,所以明朝的法制是比较混乱的,杀人的程序极其不正规,皇帝想杀,就杀了。

  那么刑部尚书相当于现在的啥官职呢?具体来说就是公检法的最高领导,权力大的可怕,现在好歹还有个部门之间的相互制衡,但是在古代,刑部尚书就是老大,这些部门全他一个人说了算,比现在的公 安部部长,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院长地位高多了,可是就是如此牛的人物,也得看准时代嘚瑟,在宋代唐代清代都好说,就怕生在明代,一嘚瑟被皇帝派太监剥了皮,那就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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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古达社会,中央机构中包括吏户礼兵刑工6个部门。这六个部门基本上管辖了所有的事物,一个非常尴尬的情况出现了,在六部之中,刑部的地位比较低。那么,刑部尚书都多少权力,如果想救一个人,需要多少过程。其实,在古代的框架下,想只手遮天非常的困难。

  首先讲一下六部的档次,在六部中,吏部属于第一梯队。吏部负责管理官员的升级和评估,吏部尚书有能力与内阁大学士对抗。因此,那些中低级官员见到吏部尚书,一般都是跪拜,然后喊一声:天官老爷。第二梯队就是户部和礼部,这两个部门各有优势,所以谁也不服谁。刑部、兵部和工部则是第三梯队,从权力上说,刑部尚书明显不如吏部和户部。当然,刑部再水,也是古代全国最高的司法机关。

  刑部的工作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是审核各地汇报上来的案卷。如果有问题,发回去重新审理。如果没有问题,批准执行下去。第二就是管理京师地区的重大案件,没错,按照规矩来说,京师归顺天府衙门管理。但是在实际上,顺天府只能处理那些治安事件。一旦牵扯到朝廷勋贵或者其他的重大案件,则需要刑部直接管理。例如什么侯爷的儿子犯了罪,顺天府根本不能官,需要刑部老爷们直接压下来。

  所以说,刑部也设有大堂。刑部尚书当然不会亲自审理案件,一般是下属各个司的主官轮流审理。相信大家都听说过三堂会审,其实还是刑部负责审理,大理寺负责复核,都察院负责监督。如果刑部尚书想救一个人,一般是以下程序。首先是驳回下级衙门的汇报,然后和地方上的按察使打招呼,同时和大理寺也打招呼。等下次在汇报上来以后,刑部和大理寺就坡下驴直接批准。当然,这种事情如同玩火。

  在电视剧雍正王朝种,就发生了这样的案件。当时,江南巡盐道任伯安的弟弟犯了大罪,任伯安利用自己的人脉和钱财,先后贿赂了知县、知府、按察使和刑部各级官员。在表面上没有问题,但是如果被自己的政敌发现,这可是大罪。在电视剧中,这个案件先后波及了几十名官员。从具体情况来看,想救一个人也是有难度的。除非自己实力太强,例如当年严嵩和珅那种级别,这个级别的人物拥有这个能力。

  其实处理这种事情,地方官比京官方便。虽然京官高高在上,但也有不如地方官的时候。例如在经济收入方面,地方官拥有比较固定的收入渠道,而京官们没有。按照清朝中期的行情,一个七品知县每年最少能收入1000多两银子。至于知府大人,每年的收入最少也在2万两以上。但是按照朝廷的规定,一个知县每年的工资只有45两银子。当然,地方官每年都会给京官们(重要岗位才有)送孝敬,俗称为冰炭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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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理寺刑部有什么区别?一个审判冤假错案,一个负责审判罪犯。这个得分时期,主要可以划分为隋唐和明清两个时期,隋唐时期的大理寺的刑部更多只是个执行机构,而大理寺才是主审部门;直到明清两代,刑部权力开始加大,承担审判的责任,而大理寺则负责对冤案、错案的驳正和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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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隋唐时期

  隋唐时期实行三法司制度,即刑部、大理寺、御史台。凡遇重大案件,以大理寺卿与刑部尚书、侍郎会同御史中丞为三司使,予以处理。

  这一时期的刑部权力相对较小,而大理寺权力相对较大。

  刑部:对大理寺审判的案件进行复核,且对平民及七品以下官员具有行刑权。

  大理寺:大理寺为案件主审部门,相当于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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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御史台:负责监察文武百官,并可参与大案重案的审理。

  但要注意的是,这一时期的中高级官员并不属于刑部和大理寺管理,而是由门下省直接监管的。

  宋朝之后门下省权力基本被掏空,官员的管辖处罚权也归于大理寺,刑部只是执行机构。

  明清时期

  明清两代仍然实行三法司制度,即刑部、大理寺、都察院。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也称“三司会审。

  这一时期的刑部权力开始加大,大理寺的权力则逐渐减小。

  刑部:刑部代替大理寺负责审判业务,清朝刑部还有复审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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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罚执行的权力

  大理寺:大理寺成为慎刑机关,主要管理对冤案、错案的驳正、平反,清朝大理寺职权进一步下降,只具有复核刑部拟判死刑的案件

  都察院:对审判机关进行监督,同时拥有“大事奏裁、小事立断”的权利,清朝都察院还要参加秋审和热审,并负责监督百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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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明清时期,清朝的京师官场有这样的顺口溜:部是管事的,院是看热闹的。寺是办事的,监是打杂的。部自然说的就是六部,在明清时期,六部的地位确实非常高,实权也非常大。但是有两个部门例外,几乎能够与六部对抗,那就是都察院和大理寺。在昨天的文章中,小编讲了都察院的故事,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另一个权力机构大理寺。

  在明朝时期,六部、都察院、大理寺和通政司等9个部门的当家人,被称为大九卿。也就是说,这三个官员的地位很高,几乎和六部尚书平行。大理寺是全国最高的司法审核机关,有点类似于最高法。当然,又不完全一样。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被称为三法司,具体来说,刑部负责审理,都察院负责监督,大理寺则负责审核。只有走完了这三个流程,那些犯人才能该关押的关押、该砍头等秋后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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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电视剧甄嬛传中,甄嬛父亲的官职是大理寺少卿,其实就是大理寺的二把手。至于大理寺的最高长官,则还是大理寺卿。当年,狄仁杰就曾经长期兼任大理寺卿。大理寺下辖了好几个下属机构,不得不说,大理寺的权力虽然比不上六部,但也算最有权力的机关之一。如果对各地的审判结果有疑问,大理寺可以将判决驳回。在廷议的过程中,大理寺卿也是有资格说话的,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了清朝灭亡。

  从品级上来说,大理寺卿属于正三品,与正二品的尚书们还有一些差距。但是如果已经成为大理寺卿,那么下一步肯定是晋升为尚书。按照明清时期的规矩,大理寺卿很有可能被提升为刑部或者工部尚书。至于能不能再进一步,这个就得看个人能力了。在明清时期,有很多尴尬的情况,有的尚书大人辛苦了一辈子,但始终无缘进入内阁。而且这样的情况还很多,例如刑部和工部的大佬,一般很难直接进入内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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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明朝统治期间,还有一个官员的地位非常显赫,那就是通政司使,这也是一位大佬。通政司主管天下的公文发放和制作,也算是要害部门。一般来说,通政司使能够与其他高官并驾齐驱。但是进入清朝之后,清朝取消了这个机构。在此之后,格局情况发生了变化。不得不说,在古代官场上,大理寺卿虽然无法与内阁大学士对抗,但面对那些巡抚、总督还是有些优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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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改刑部为法部,刑部尚书之职正式从中国历史上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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