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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人

  举人是指被荐举之人。汉代取士,无考试之法,朝廷令郡国守相荐举贤才,因以“举人”称所举之人。唐、宋时有进士科,凡应科目经有司贡举者,通谓之举人。至明、清时,则称乡试中试的人为举人,亦称为大会状、大春元。中了举人叫“发解”、“发达”。习惯上举人俗称为“老爷”,雅称则为孝廉。

  北京城外有城,城内建城的建筑布局,使得连接内外各城之间的城门成了极为重要的设施。在北京众多的城门当中,的确存在着所谓的“龙门”,当然,这与封建时代的科举制度是分不开的。

  由隋朝起创建的科举制度,取代了过去一直以来的世袭制度,由此,学子们得到了通过求学考试来改变命运的机会,也就是相对公平的社会育才机会,使得封建王朝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保持了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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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举考试分为很多个级别,在历经各地区主持的考试之后,通过层层选拔的胜出者会取得到京师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机会。

  在京师的考试有两场,会试和殿试,而最终能够冲进殿试,并取得名次的,就拿到了进入仕途的入场券,成为国家的栋梁。也就是说,原本平凡无奇的鲤鱼越过了“龙门”,晋级龙族,真可谓是“一步登天”成状元了!

  完成这一象征性加冕仪式的就是长安门。长安门分为长安左门和长安右门,始建于明永乐十八年(公元1420年)。长安左门位于大明门内东北角,长安右门位于大明门内西北角。 ...查看更多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皇上为选拔官员而设立的一种人才选拔方式,最初设立是在隋朝时期,隋文帝设立进士科开始的,随着时间的流逝科举制度也在不断的发展,科举制度的发展历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起源阶段,第二个阶段的发展阶段,第三个阶段是衰退阶段。  

科举制图片

  科举制图片

  科举制度的发展历程是这样的:科举制度在隋朝时建立,为了能够加强皇权的统治,执政者用科举制度代替了原来的政治制度,并且开设进士科运用考试的方式来选拔官员。但是当时的体制并不完善,到了唐朝的时候科举制度逐渐完善,被分为常科和制科两种类别,武则天时期还曾经出现过武举,到了宋朝科举制度出现改革,这个时期明确了考试时间,建立了防止徇私舞弊的系统,在考试内容上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明朝时期科举制度进入鼎盛时期,明朝时期科举考试被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乡试、会试和殿试。乡试举办的时间是每三年一次,会试在乡试的第二年举行,第一名的称呼叫做会元,这一阶段的监考官一般由忠臣担任,通过会试之后贡士要参加殿试,也是最高级别的考试,在这一过程中没有落榜与不落榜之分,只有名次之分。科举制发展到清朝的时候弊端越来越凸显,八股文取士严重阻碍了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也越来越僵化,最终科举制度被统治者废除。 ...查看更多

  清朝参加岁试成绩优秀的生员(秀才)可以参加科试,科试通过了才能参加更进一级的乡试,称为"录科"。乡试在京城以及各省的省城举行,通常三年一试,考期通常在农历八月时举行,因此乡试又名"秋闱"。其考官由皇帝任命在京的翰林和进士出身的各部院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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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了乡试的考生称为"举人",考取第一名的考生又称为"解元"。考中举人,不仅可以参加全国性考试,就是会试未能取中,也具备了做官的资格。乡试在第一年的秋天考试,考中举人的在第二年春天必须进京参与会试,也就是考进士。而参考的旅费由政府发给,称为"公车"。会试由礼部所主办,在京城的贡院举行,一般在乡试的第二年,也就是丑,辰,未,戌年。由於多在农历二、三月举行,所以又称"春闱"。会试被录取的人,称为"贡士",第一名叫做"会元"。 会试的主考官,会试的主考官,在明朝多以翰林官充当,明末又多以内阁大学士担任,清朝称主考官为大总裁,由内阁大学士或六部尚书充任。 ...查看更多

  举人是指被荐举之人。汉代取士,无考试之法,朝廷令郡国守相荐举贤才,因以“举人”称所举之人。唐、宋时有进士科,凡应科目经有司贡举者,通谓之举人。至明、清时,则称乡试中试的人为举人,亦称为大会状、大春元。中了举人叫“发解”、“发达”。习惯上举人俗称为“老爷”,雅称则为孝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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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古代地方科举考试中试者之称。原意为举到之人,为应举者的通称。唐代以各地乡贡中试者,需入京应试,故有此称。宋为乡试(贡举考试)各科中试者的统称。俗称举子。宋举人被解送礼部前,须经考试,略如后之乡试。举人在礼部应试落第者,仍须再应乡举,方可参加下科考试。举人登科即可授官,但无“出身”,可免丁役。金、元亦如此。明清沿袭,为乡试中试者的专称,俗称孝廉。且作为一种出身资格,即初步具备入仕资格。清末又有法科举人、理科举人等。光绪三十一年(1905(乙巳年))起,考试回国留学生,最优者给予进士出身,优等及中等者给予举人出身,并各加某学科字样。

  汉代取士用人无考试之法,皆令郡国守相荐举,被荐举者称为举人。唐、宋时称可以应进士考试的人为举人。至明、清时,则称乡试中试的人为举人,亦称为大会状、大春元。中了举人叫“发解”、“发达”,简称“发”。习惯上举人俗称为“老爷”。

  举人。如果顺利过了第一关,乡试合格者就被称为举人。“举人”得名于汉代的察举,但在汉晋南北朝,只是被举之人的意思,并非甚么专称。唐宋科举,重进士科,所谓举人,不过指由此可应进士试,所以又称举进士,仍不是专门称谓词。这等可应进士试的举进士另有专名,唐代以中央设立的学校(国子监、弘文馆等)、地方学校选送至京的应考者称为生徒,以各州考选的士子为乡贡,意思是随各州进贡物品一起解送。宋代解送这样的士子赴会试,一般须经本州“取解试”(类似明清的乡试)取中。如果会试不能登第,在唐宋时代,须再应府或州的考试,重新获得乡贡资格方能再就会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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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代刘章“四魁乡举”、元代许瑗两应乡举皆第一,就是由于第一次会试被黜落,所以要四次、两次应乡举。而明清的举人则较为优待,一旦中举就永远具有继续赴会试的资格。明清的举人还有一个不同于前代的地方:可以因此进入仕途。吴敬梓小说《儒林外史》里的范进,进学后仍然贪穷,被瞧不起;一旦中举,亲戚邻里都去奉承他,连张乡绅也去攀世交、送银送屋,就因为举人不仅取得赴会试的资格,而且也算是有了做官的“正途出身”。中国的科举制度从公元606年隋炀帝大业二年至公元1905年,清末慈禧废除科举制度共存在1300年,是古代国家通过逐级考试选拔人才的制度,是仕途必经之路。

  科举时代,应考者一般被称为“赶考者”,他们必须要跨过四大步,极少数才能到达顶峰—考取"状元"。首先要经过县州级考试,这级考试叫"童试",考中者称为秀才;再经省级考试,这级考试也叫"乡试",考中者称举人;再经过国家级考试,这级考试叫"会试",考中者称贡士;贡士再经皇上亲自监考,这级考试叫"殿试",考中者为进士,前三名为鼎贾三元,考中第一名者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清代二甲进士称"进士出身",三甲进士称"同进士出身"。

  乡试在京城以及各省的省城举行,通常三年一试,一般是在子、卯、午、酉年举行。又考期通常在农历八月时举行,因此乡试又名"秋闱"。其考官由皇帝任命在京的翰林和进士出身的各部院官担任。通过了乡试的考生称为"举人",考取第一名的考生又称为"解元"。考中举人,不仅可以参加全国性考试,就是会试未能取中,也具备了做官的资格。

  乡试在第一年的秋天考试,考中举人的在第二年春天必须进京参与会试,也就是考进士。而参考的旅费由政府发给,称为"公车"。会试由礼部所主办,在京城的贡院举行,一般在乡试的第二年,也就是丑,辰,未,戌年。由于多在农历二、三月举行,所以又称"春闱"。会试被录取的人,称为"贡士",第一名叫做"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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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试的主考官,在明朝多以翰林官充当,明末又多以内阁大学士担任,清朝称主考官为大总裁,由内阁大学士或六部尚书充任。清朝新录取的贡士,在殿试之前还必须进行一次复试,复试结果,按成绩分为一,二,三等,这个等级对于以后授予官职有很重要的关系。殿试在四月份举行,名义上由皇帝亲自主持。此外还要任命阅卷大臣,读卷大臣,协助皇帝评阅试卷。明清两朝的殿试都只考策问一场,不考八股。出榜分为三甲:一甲为赐进士及第,只有前三名,为状元、榜眼、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为赐进士出身若干名,第一名称为传胪;三甲为赐同进士出身若干人。在一,二,三甲的都泛称进士,中了进士,功名就到了尽头。殿试考中称为“甲榜”。按照清朝制度规定,殿试以后还要进行一次考试,叫“朝考”。殿试的状元,榜眼,探花不再参加朝考,朝考的第一名叫做朝元。

  举人考上进士大约只有百分之五的机会,但是举人还是有做官的机会的,很多举人也是走的这条路。

  秀才是一种身份,举人有当官的资格,但不一定能当官,进士是全国统一分配的官员,状元、探花、榜眼就留在皇上身边当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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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考诸中国两千多年来的用人历史,除却君王的“禅让制”和“继承制”外,一般官员的任用不外乎察举、科举与选举三种模式,下面就这三种模式的成败得失经验教训逐一进行一点探索,为中国今天的现代化进程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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