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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台诗案

乌台诗案,即御史台诗案。它兴讼于宋神宗赵顼元丰二年(1079)。苏轼是被告。原告是:权监察御史里行何正臣、舒亶,国子博士李宜,权御史中丞李定等人。他们指控苏轼写诗文讪谤朝政、反对新法、指斥皇帝,要求处置苏轼。原来,苏轼步入仕途之日,正值王安石变法之时。朝廷上革新派和守旧派两军对峙,斗争激烈。苏轼站在守旧派的立场上,多次上书神宗,表明自己的反对态度,并请求尽快制止变法。请求未果,于是希望离开政治斗争的旋涡,故上书请求外任。获准后,先任杭州通判,三年后,又到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知州。在此期间,苏轼针对新法推行中出现的问题,写了一些讥讽新法的诗文,引起了一些人的嫉恨。知湖州后不久,乌台诗案便发生了。

  宋神宗时的文字狱北宋御史台院内,柏树苍苍,常有乌鸦在此栖居。一代文豪苏东坡被囚此地103天,几乎陷于被砍头之绝境。著名的“乌台诗案”就发生于此。

  神宗元丰二年(1079年)三月,因对王安石新法持反对态度,43岁的苏轼由徐州贬调湖州。临行,作《湖州谢上表》,在略叙自己为官毫无政绩可言,再叙皇恩浩荡后,又夹上几句牢骚话:“陛下知其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本是例行公事之为,新党人士却摘引“新进”、“生事”等语上奏,给苏轼扣上“愚弄朝廷,妄自尊大”的帽子。明明是苏轼讽刺他们,反被他们偷梁换柱,以小人陷害他人之一贯技俩,借此加罪于苏轼。

  监察御史舒亶、御史中丞李定等人,更从他的诗文中找出个别句子,断章取义,罗织罪名。如:“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本来苏轼是说自己没有把书读通,所以无法帮助皇帝成为像尧、舜那样的圣人,他们却说这是在讥讽皇帝没有能力教导、监督臣属;又如“岂是闻韶忘解味,迩来三月食无盐”,说他是讽刺“禁止民间买卖私盐”之新规。

  时任副相的王珪,指出苏轼歌咏桧树的诗句“根到九泉无曲处,世间惟有蜇龙知。”是在隐刺皇帝:“皇帝如飞龙在天,苏轼却要向九泉之下寻蜇龙,不臣莫过于此!” 新党藉此指控苏轼“大逆不道”,非要置其于死地而后快。

  苏轼在狱中的日子可谓凄惨至极,惶惶不可终日。审讯者常常通宵达旦对其辱骂、恫吓,从其泛泛的诗文中摘取大量字句,要其承认愚弄朝廷、毁谤国事。在巨大精神压力下,苏轼不得不作了数万字的交代材料。

  一件小事的发生曾使狱中的苏轼大受惊吓。湖州被捕时,苏轼曾与儿子密约,送饭时只送蔬菜和肉,非有坏消息不能送鱼。因儿子苏迈离京去别处筹钱,把送饭之事暂交与朋友,匆忙中却忘了告诉朋友父子之间的约定。巧的是这位朋友恰好给苏轼送去了一条熏鱼。苏轼大惊失色,以为自己必死无疑。惶惶不安中在《狱中寄子由》里写下了“梦绕云山心似鹿,魂飞汤火命如鸡”等诗句;又给弟弟苏辙写了“与君世世为兄弟,再结来生未了因” 的诀别诗。狱吏照例按规定将诗篇呈交神宗皇帝。神宗读到这两首诗,深受感触之余,也不禁为苏轼的才华所折服。加上当朝多人为苏轼求情;特别是已罢相退居金陵的王安石亦不计前嫌,上书劝神宗:“圣朝不宜诛名士” (太祖赵匡胤年间即定下不杀士大夫的国策)。其实神宗内心里也没有杀苏轼的意思,只是想杀杀他的锐气,遂下令对苏轼从轻发落,贬其为黄州团练副使(相当于现在的县级武装部副部长之职)。

  轰动一时的“乌台诗案”就此销结。中国这位光照千古,集诗人、词人、画家、书法家于一身的艺术天才得以保全了性命。

  苏轼出狱当天,便有些得意忘形,笔写下了“平生文字为吾累,此去声名不厌低。塞上纵归他日马,城东不斗少年鸡。”的诗句。“少年鸡”指的是贾昌。贾昌年老时告诉属下,说他在少年时曾因斗鸡而获得唐天子的宠爱,得以任宫廷弄臣和伶人,享尽荣华富贵。如此之说,要是由御史台的人检查起来,苏轼又要犯“对帝王大不敬”之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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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台诗案简介:元丰二年(1079),苏轼移任湖州(浙江省吴兴县),七月遭御史台所派遣的皇甫遵等人逮补入狱,他们指证苏轼在诗文中歪曲事实诽谤朝廷。

  御史李定、何正臣、舒亶等人,举出苏轼的《杭州纪事诗》做为证据,说他“玩弄朝廷,讥嘲国家大事”,更从他的其它诗文中挖出一句二句,断章取义的给予定罪,如:“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本来苏轼是说自己没有把法律一类的书读通,所以无法帮助皇帝成为像尧、舜那样的圣人,他们却指他是讽刺皇帝没能以法律教导、监督官吏;又如“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变桑田”,说他是指责兴修水利的这个措施不对。其实苏轼自己在杭州也兴修水利工程,怎会认为那是错的呢?又如“岂是闻韶忘解味,迩来三月食无盐”说他是讽刺禁止人民卖盐。总结一句话,是认定他胆敢讥讽皇上和宰相,罪大恶极,应该处死刑。

  苏轼在御史台内遭到严刑拷问,他自认难逃死罪。最后终能幸免一死。是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蒙神宗的恩赐被判流放黄州(湖北省黄冈县),苏轼被拘禁近百日,后获释离开御史台之狱。后人把这桩案件的告诉状和供述书编纂为一部《乌台诗案》。“乌台”即御史台。《汉书·朱博传》:“是时,兀御史府吏舍百余区井水皆竭;又其府中列柏树,常有野乌数千栖宿其上,晨去暮来,号曰朝夕乌。”后世便以御史府为乌府,御史台为乌台。由于这案的发起者都是御史台的言官,他们包括御史中丞李定,监察御史里行(御史台的见习史官)舒覃、何正臣等,因此称为“乌台诗案”。

  苏轼致祸的原由,除上述的“莫须有罪名”外,据说是因为得罪了当时的宰相王安石。当时人的笔记里曾记载其事。

  说苏轼在朝廷当礼部尚书之时,有一日,他去王安石的书房乌斋去找王安石,王不在,苏轼见乌斋台桌上摆着一首只写得两句尚未写完的诗——“明月枝头叫,黄狗卧花心。”

  苏东坡瞧了又瞧,好生质疑,觉得明月怎能在枝头叫呢?黄狗又怎幺会在花心上卧呢?以为不妥。于是提笔一改,将诗句改为“明月当空照,黄狗卧花荫”。

  王安石回来后,对苏轼改他的诗极为不满,就将他贬到合浦。苏东坡到合浦后,一天,他出室外散步,见一群小孩子围在一堆花丛前猛喊:“黄狗罗罗,黑狗罗罗,快出来呀?罗罗,罗罗罗罗。”苏东坡出于好奇心,走过去问小孩喊什幺,小孩说,我们叫虫子快点出来,好捉它。苏东坡凑近花前一看,见有几条黄色、黑色象芝麻大的小虫在花蕊里蠕动。又问小孩说这是什幺虫?小孩说:黄狗虫,黑狗虫。苏东坡离开花丛,来到一棵榕树下,正碰到树上一阵清脆的鸟叫声,问旁人,这是什幺鸟叫?旁人答道:这叫明月鸟。此刻苏东坡才恍然大悟,知自己错改了王安石的诗。

  这段记载的真伪已不可考。从史实上看,王安石罚苏轼,错改两句诗似乎不是王安石讨厌苏轼的真正原因。其实质上的原因,当是政治上苏轼反对王安石变法。因此之故,苏轼方有如此刑名之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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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台诗案简介:乌台,即御史台。据《汉书·朱博传》记载,御史台中有柏树,乌鸦数千栖居其上,故称御史台为“乌台”,亦称"柏台"。乌台诗案,即御史台诗案。它兴讼于宋神宗赵顼元丰二年(1079)。苏轼是被告。原告是:权监察御史里行何正臣、舒亶,国子博士李宜,权御史中丞李定等人。他们指控苏轼写诗文讪谤朝政、反对新法、指斥皇帝,要求处置苏轼。

  原来,苏轼步入仕途之日,正值王安石变法之时。朝廷上革新派和守旧派两军对峙,斗争激烈。苏轼站在守旧派的立场上,多次上书神宗,表明自己的反对态度,并请求尽快制止变法。请求未果,于是希望离开政治斗争的旋涡,故上书请求外任。获准后,先任杭州通判,三年后,又到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知州。在此期间,苏轼针对新法推行中出现的问题,写了一些讥讽新法的诗文,引起了一些人的嫉恨。知湖州后不久,乌台诗案便发生了。

  受到牵连的人中,三个人的处罚较重。驸马王诜因泄露机密给苏轼,而且时常与他交往,调查时不及时交出苏轼的诗文,被削除一切官爵。其次是王巩,被御史附带处置,发配西北。第三个是子由,他曾奏请朝廷赦免兄长,自己愿意纳还一切官位为兄长赎罪,他并没有收到什么严重的毁谤诗,但由于家庭连带关系,仍遭受降职处分,调到高安,任筠州酒监。

  其他人,张方平与其他大官都是罚红铜三十斤,司马光和范镇及苏轼的十八个别的朋友,都各罚红铜二十斤。

  诗案总算了结了。苏轼出狱当天又写了两首诗,其中一首是:“平生文字为吾累,此去声名不厌低。塞上纵归他日马,城东不斗少年鸡。”要是由御史台的人检查起来,他又犯了对帝王大不敬之罪,“少年鸡”指的是贾昌,贾昌年老时告诉人他在少年时曾因斗鸡而获得唐天子的宠爱,而任宫廷的弄臣和伶人,这一点可引申而指朝廷当政的小人是宫廷中的弄臣和优伶,又是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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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神宗推动乌台诗案:用文字狱打击政治异议派的开端北宋神宗年间苏轼因为反对新法,并在自己的诗文中表露了对新政的不满。又由于他当时是文坛的领袖,任由苏轼的诗词在社会上传播对新政的推行很不利。所以在神宗的默许下,苏轼被抓进乌台,一关就是4个月。李定等人曲解了苏轼以前写的诗词,并对苏轼严刑拷打,“诟辱通宵不忍闻”。乌台诗案,是北宋年间的一场文字狱,结果苏轼被抓进乌台,被关4个月。御史中丞李定、舒亶、何正臣等人摘取苏轼《湖州谢上表》中语句和此前所作诗句,以谤讪新政的罪名逮捕了苏轼,苏轼的诗歌确实有些讥刺时政,包括变法过程中的问题。这案件先由监察御史告发,后在御史台狱受审。所谓“乌台”,即御史台,因官署内遍植柏树,又称“柏台”。柏树上常有乌鸦栖息筑巢,乃称乌台。所以此案称为“乌台诗案”。北宋元丰三年(1080年)二月,苏轼因“乌台诗案”贬谪黄州团练副使。

  由于王安石的求情,苏轼虽免于一死,但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元丰二年(1079)三月,苏东坡由徐州调任太湖滨的湖州。他作《湖州谢上表》,其实只是例行公事,略叙为臣过去无政绩可言,再叙皇恩浩荡,但他在后又夹上几句牢骚话:“陛下知其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

  句中“其”为自称,他以自己同“新进”相对,说自己不“生事”,就是暗示“新进”人物“生事”。古代文人因为客观环境使然,总是习惯于在遣词造句上表现得十分微妙,而读者也养成一种习惯,本能地寻求字里行间的含义。比如御史台里的“新进”们。六月,监察御史里行何大正摘引“新进”、“生事”等语上奏,给苏轼扣上“愚弄朝廷,妄自尊大”的帽子。明明是苏轼在讽刺他们,而他们反说苏轼愚弄朝廷。偷梁换柱正是小人们的惯技。这里还有一点背景,王安石变法期间,保守派和变法派斗争激烈,两派领袖分别是两位丞相司马光和王安石,因前者给后者的长中有“生事”二字,于是“生事”成了攻击变法的习惯用语;“新进”则是苏轼对王安石引荐的新人的贬称,他曾在《上神宗皇帝》书里说王安石“招来新进勇锐之人,以图一切速成之效”,结果是“近来朴拙之人愈少,而巧进之士益多”。后来正是曾拥护过王安石的“巧进之士”吕惠卿把王安石出卖了,使其罢相。

  朝廷的公报是固定按期出版的,相当于官方报纸,苏轼的文字照例惹人注意,这次谢恩表,使那些“新进”成了读者心目中的笑柄。而他们恼羞成怒,必然对苏轼进行报复,同时也是借新法谋私利、打击异己的一个步骤。

  但单凭《湖州谢上表》里一两句话是不行的。偏偏凑巧,当时出版了《元丰续添苏子瞻学士钱塘集》,给御史台的新人提供了收集材料的机会。监察御史台里行舒亶(念dǎn)经过四月潜心钻研,找了几首苏轼的诗,就上奏弹劾说: ...查看更多

  乌台诗案变化原因:首先,生活环境的改变是苏轼作品发生变化的客观原因。乌台诗案之后,苏东坡谪居黄州,远离官场。在黄州,他在给好友章淳的中写道:“现寓僧舍,布衣蔬饮,随僧一餐,差为简便。以此畏其到也。穷达得丧粗了其理,但廪禄相绝,恐年载间,遂有饥寒之扰。然俗所谓水到渠成,至时亦必自有处置,安能预为之愁煎乎?初到一见太守。自余杜门不出,闲居未免看书,惟佛经以遣日,不复近笔砚矣。”我们可以看到在表层意义上苏轼是谪居黄州、惠州、儋州等地,但他的谪居与其他人又不一样。他“寓僧舍”、“随僧餐”、“惟佛经以遣日”。这说明,他在起居生活上已渐趋佛道。

  其次,崇尚佛老思想。乌台诗案使苏轼对儒家的仕宦思想产生深深的怀疑,在仕途失意之时,自然倾向于佛家和道家的思想。他在《安国寺记》里写道:“余二月至黄舍。馆粗定,衣食稍给,闭门却扫,收召魂魄。退伏思念,求所以自新之方。反现从来举意动作,皆不中道,非独今之所以得罪也。欲新其一,恐失其二;触类面求之,有不可胜悔者。于是喟然叹曰:道不足以御气,性不足以胜习,不锄其本而耘其末,今虽改之,后必复作。盍归诚佛僧,求一洗之。’得城南精舍.曰安国寺.有茂林修竹、陂池亭谢。间一二日辄往焚香默坐’,深自省察.则物我相忘,身心皆空,求罪始所生而不可得。一念清净.染污自落;表里核然.无所附丽。私窃乐之……”“归诚佛僧,求一洗之”、“物我相忘,身心皆空”。这说明,他的内心已经开始疏远儒家思想,而日渐趋向佛老思想。

  第三,儒道佛三教合一。表面上苏轼弃儒从道,但是实际上,儒学的观念已经深深地扎根其内心之中了,而苏轼又将佛道的出世与儒家传统思想中的“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和于宋代“修己治人”统一起来,故其作品谈禅说理、怀古感今,无所不包。在黄州时,苏轼逍遥游世:“吾生本无待,俯仰了此世。念念自成劫,尘尘各有际。下观生物息,相吹等蚊蚋”;在惠州时,他超然淡泊:“胜固欣然,败亦可喜。优哉游哉,聊复尔耳”在儋州,宠辱不惊履险如夷、临危若素:“春牛春杖,无限春风来海上。便丐春工,染得桃红似肉红。春幡春胜,一阵春风吹酒醒。不似天涯,卷起杨花似雪花。”

  苏轼一生时运不齐,命途多舛。宦海沉浮,两遭流放。乌台诗案对于苏轼的仕途人生而言是一个低潮,但却是其文学创作生涯中的一个重要的转折。这种仕途的不得意和现实的坎坷,使他走出市井朝廷,将自己的精神世界更多的寄托于佛法禅意、青山秀水之中,故而也就在更大意义上成就了东坡式“自在洒脱、空灵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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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以乌台诗案为界,苏轼的诗词作品在创作上有继承也有明显的差异。在贯穿始终的“归去”情结背后,我们看到诗人的笔触由少年般的无端喟叹,渐渐转向中年的无奈和老年的旷达——渐老渐熟,乃造平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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