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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贡制度

  明朝朝贡制度以经济手段作为对西藏施政的政策由“分封”、“朝贡”和“优予贡利”三个相互衔接的环节所组成。在这三个环节中,分封作为体现政治隶属关系的最高形式,是以朝贡为基础,并通过朝贡来得到具体实现。而朝贡作为维系分封和体现政治隶属关系的重要途径,又是以优予贡利为基础而获得保障和实施。也就是说,优予贡利成为朝贡的基础,朝贡又成为分封的基础,而分封则最终成为体现政治隶属关系的最高形式。

  这套制度在中国实行了几千年,从周朝一直到明清时期。虽然过程中有变化,但总体上说就是:中央王朝对藩属国,也就是像越南、朝鲜这样的国家,进行“册封赏赐”,而藩属国向中央王朝“称臣纳贡”。这就是朝贡制度。

  我们能看到的所有历史书,对朝贡制度基本上都是持负面态度,一般是两个理由:

  第一,外国人来中国的时候,觉得中国对待其他国家太不平等了。大家不能坐下来好好说话吗,为什么非要对中国皇帝下跪呢?为什么我送点礼来,你非要把它称为自下而上的“进贡”?为什么你回点礼,非要叫自上而下的“赏赐”呢?感觉这是中国以大欺小。

  第二,是中国人看不惯,觉得朝贡制度就是一套虚礼,是天朝为了维护自己的面子,不惜当冤大头。外国来朝贡,虽然带有贡品,但天朝给他们的赏赐往往更多。所以,给中国政府的财政造成很大压力,死要面子活受罪。

  但是这两种说法很难成立,因为它解释不了朝贡制度为什么持续了那么长时间。几千年来,个别皇帝难免有虚荣心,但是很难想象中国政府顶着巨大的财政压力,仅仅是为了虚礼就把这套制度坚持那么长时间。要知道,国家的登基大典、总统宣誓仪式、学校毕业典礼、公司开业仪式,民间的婚丧嫁娶等等,绝不仅仅是虚礼,而是有丰富的社会作用。关于婚礼的作用,我们前两天的内容已经讲到了。今天我们就来重新审视一下朝贡制度,把这笔账重新再算一遍。

  先来算经济账,中国吃亏了吗?朝贡贸易,表面上肯定是不划算的,因为进贡的少,赏赐的多。但是你想,贸易是人的本能啊。那么大的中国,和藩属国的贸易,就是整个东亚贸易圈,怎么可能局限在“进贡赏赐”这么一点贸易量上?朝贡贸易固然重要,但从份额来讲,其实只是冰山一角。朝贡贸易确实吃点小亏,但它的作用是维持东亚世界的和平,然后通过其他贸易形式几十倍地补偿回来。尤其是中国南方地区, 18世纪30-90年代,也就是乾隆皇帝时期,贸易关税贡献了福建省六分之一和广东省近四分之三的地方税收。这还只是官方认可的贸易,不包括民间贸易。你看,在经济上,朝贡体制是不是也是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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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我们再来算政治账。从大的方面说,世界上存在过两种国际关系体系。一种就是我们今天讲的中华文明的“朝贡体系”,还有一种叫“威斯特伐利亚体系”。这后一种体系是啥呢?1648年,欧洲残酷的“三十年战争”结束以后,参战各方签订了一系列条约,这个条约体系,就是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它确立了几个原则,就是国家之间不论大小,一律平等、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等。今天的国际关系,仍然遵循这些基本原则。今天的人们看来,国家之间不分大小,一律平等,这是天经地义的。朝贡体系却以国家不平等为基础,看来果然落后,应该被淘汰。但如果我们深入了解历史,就会发现,问题不是那么简单。一个国际体系的主要目标,就是维持和平。但是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建立以后的几百年,欧洲的大小战争就没停过。1300-1850年,英法之间至少就发生了46次战争;瑞典这个现在著名的中立国,在此期间也参与了32场战争,为啥?其实根子就在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原则——平等和互相尊重主权、领土。所谓平等,就是没有老大嘛,谁也不服谁。所谓互相尊重主权,就是大家的权力边界很清楚。我要是想占你的便宜,没有什么桌子底下的交易和忍让空间,只能直接动手打,抢你的领土。所以你看,文件上的漂亮原则,在实践中,往往一翻脸就变成了强盗逻辑。

  反观朝贡体系下的东亚,从明朝1368年建立开始,到1841年朝贡制度解体。这之间将近500年的时间,东亚各国之间,只发生过两场战争。1407年,中国出兵讨伐越南;1592年,日本丰臣秀吉进攻朝鲜,中国出兵保护。除此以外,在中国、朝鲜、越南、日本这些东亚国家之间,维持了长期的和平。奇怪,为什么不平等反而容易和平呢?因为不平等,意味着有了公认的仲裁矛盾的权威啊。打个不尽恰当的比方。过年了,几个兄弟回父母家拜年,那肯定是要带点东西吧?临走,爸妈也会打开冰箱让你带点东西回去吧?一般来说,都会比你带去的要多。这就是朝贡贸易。

  另一方面,兄弟几个进门要叫一声“爸妈,新年好!”按过去的老礼儿,还得磕个头。只要这个权威是公认的,也没有什么心里不舒服。有了这个权威在,兄弟几个再有什么矛盾,也容易平息。但是爸妈一去世,兄弟几个之间确实平等了,不过再有什么矛盾,也不容易化解,甚至反目成仇。这就是两个国际体系,在实践中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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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回到国际体系。如果以维持和平为标准衡量,你会发现,朝贡体系要优越、有效得多。人们之所以主张国家之间地位平等,主要是担心如果国际关系不平等,大国就会欺负小国。但是在历史上,中国不但不欺负藩属国,反而会提供安全保护。只要他们承认中国的宗主国地位,接受册封,中国甚至都不会干涉他们的内政,更没有兴趣去抢夺他们的领土,占领他们的国家。当然,今天的世界已经没有朝贡体制了,也绝没有可能再恢复朝贡体制。但是我们观察国际政治的时候,不要忘了,这两个基本逻辑仍然在起作用。

  在今天的国际政治中,表面是沿袭了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国家平等原则。但实质上,在很多地区却存在着朝贡体制的变种——某地区有个一家独大的国家,其他小国承认它的地位,它负责保护地区安全,照顾小国利益。虽然没有“进贡”等等形式,但本质是一回事。比如,美国领导的南北美洲,澳大利亚领导的澳洲。可见,凡是这种国家间实际上不平等,存在领导国家的地区,往往都比较和平。

  今天说这个话题,其实是想说观念和现实之间的差距。现代化的进程,也是全球化的进程,全人类逐渐走向一体化,所以就需要一些基本的观念达成一致。平等、自由等等,都是这种纸上经常写,嘴里经常说的观念。它们代表了政治正确,没法反对,也不必反对。但是,在实际运行中,有些规律还是存在着。这时候就需要在表面政治正确的掩盖下,进行实际政治手法的操作。这两者互相矛盾,但也并行不悖。幼稚的人会说,这是黑暗啊。通达的人,会引用《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名言:“同时保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观念,还能正常行事,这是第一流智慧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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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世纪欧洲人前来蔽中国大门时,他们最大声疾呼的要求之一,就是废除“朝贡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外国人必须以贡使姿态到北京朝觐,通过繁琐的觐见礼仪,才能获准和中国通商贸易。欧洲人敌视这种制度,有部分源于朝贡外交象征着他们与中国不是平起平坐的关系(当过美国国务卿、总统的亚当斯甚至表示,要求外国使节跪拜才是鸦片战争的“真正起因”),但他们也认为,朝贡制度替讲究实际的贸易事务强行套上礼仪的束缚,殊为可笑。19世纪的西欧人,深信人天生就把追求经济收益视为第一要务,他们认为,中国压抑人的正常敏求乃是毋庸置疑的事实,若能“打开”中国眼界,使其接受自由放任观念。必能造福中国,甚至为此动用武力亦未尝不可。

  但在朝贡制度下,浮奇虚华和务实精神果真格格不人?更仔细检视可知,两者其实相辅相成,但前提是要承认,经济活动始终是文化、社会实践里牢不可分的一环。

  在清廷眼中,“对外”贸易与“国内”贸易并不如今人所认知的那么泾渭分明。清廷眼中的世界,不是由主权各自独立、各有自己法律、习俗、相对较稳固疆界的国家所组成的世界。相反的,他们认为普天之下只有一个真正文明开化的国家,即中国这个天朝上国,中国屹立于世,依赖的是适用于普天之下所有人的法则和代表天庭统治全人类的一个统治者(中国皇帝,即“天子”)。

  由皇帝本人和他所任免的文武百官直接治理的子民,构成人类世界的最内圈,他们按义务缴税,但也可能自愿(理论上这么说)“上贡”。在局部同化的土酋长或国王治下的人,则构成第二圈(即使他们住在中国本土境内的丘陵地里,周遭山谷里有中国人聚落和军营,亦然),这些人至少保有一部分自己的习俗、法律。他们常常派贡使进京上贡,中国政府也鼓励他们与中国进行民间贸易,且贸易品儿乎涵括所有商品。

  更外面又有一圈,由同化程度更低的统治者统治,他们进贡的频率较低,收到中国所赏易的回礼较少,民间贸易所受的限制较多。最外一圈是“夷人”,他们对于中国中心观连口头上的支持都不表示,遭完全排除于朝贡礼仪之外,若不是获准在一两处边关从事非常有限的贸易(18世纪的英国是广东,俄国是恰克图),就是通过让自己的商品混人别人贡品中,从事间接贸易(例如葡萄牙商品可能由通罗国王买去,纳人献给中国皇帝的贡品中)。

  借由与贡使互换礼物,中国皇帝正式确认他们的统治者身份,但也清楚表明彼此的尊单主从关系。来朝贡使律得向他行跪礼,即使贡使由国王本人担任亦然,但中国皇帝不必向贡使行此礼。此外,双方交换的物品本身,带有浓浓象征意味。外国所进献的物品,应当是中国所设有的珍奇物品,且其价值来自拥有它们彰显了皇帝的身份,而不在于其本身有何实用价值,例如明朝皇帝将珍禽异兽纳进御兽园,借此强化他们天下主宰的身份。

  皇帝所回赐的物品往往带有高雅、文明的象征意味,例如书籍(特别是儒家典籍)乐器、丝织品、瓷器、纸钞(中国独无二的发明,自12世纪问世以来已通行数百年)之类。许多赏赐对进贡国的统治者非常有用,可供他们再赏赐给自己的臣民,厚植政治势力,且借由提醒国内其他贵族,他们有特殊渠道可直达天朝(世上许多地方所盛行之高雅品味的界定者),更形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

  因此,朝贡制度的设计和基本运作力量,源自对文化、政治、身份地位的关注,而非源自对追求最大获利的关注。但在这同时,这制度也为蓬勃的贸易立下基本准则。清朝认为,退罗国将稻米运到广东(而非运来糖乃至鸦片之类无用、奢侈的商品),乃是“很文明的行为”,为示嘉许,清朝更形扩大贡品贸易(退罗人为此受益更甚于稻米运输业者)。清朝借此奖励暹罗的忠心,但也促使压低了华南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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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仔细检视进贡使节团本身,我们发现道德秩序和经济利润在许多方面密切相关。不只随进贡团进京的贸易商,带来可在北京期间私下销售的商品,就连皇帝赏赐的礼品也往往迅速变卖出去(事实上,中国贸易商和某些外国人一样,抱怨朝廷赐给外国人的东西不够多,他们深知外国人就借着将部分赏赐迅速变卖求现,以取得购买其他中国商品的资金)。借由以贡品交换赏赐,许多中国商品的价值得到确立,使它们成为在国外奇货可居的奢侈品,因为它们是皇帝所御赐的东西。

  这现象不只适用于象牙筷子之类物品(即使在用手吃饭的国家里亦然),也适用于货币本身。中国政府印制过量纸钞时(常有的事),受赐纸钞的贡使,若拿纸钞换取中国境内的商品,获利甚微。但拿回国内,纸钞仍可以引来欣羡,因面备受重视(但其价值与其上所印的面额无关)因此,将中国纸钞带回国的人,是在追求无实用价值的身份象征,或者如任何精明的贸易商一样,只是不想在纸钞已过剩的地方用掉纸钞?

  带回丝织品的人又与这有何不同?没错,中国的印花丝织品可以穿戴在身上,纸钞不行,但它们也和纸钞一样,具有众所公认的高价值,且是几乎和今日美钞-样难以伪造的价值;它们还是身份地位象征,即使从不穿在身上亦然。因此,丝织品既是上层人士的织物,也是货币的一种;在许多地方,可以拿丝织品来抵缴部分税,甚至规定必须如此(约略1600年之前,在中国本土却是如此,明朝皇帝常以大量的丝织品赠予蒙古人、其他潜在侵略者,换取彼此的和平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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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朝贡制度虽然明显未将经济利益放在首要考量,却同时协助确立了一个广大的共同市场,赋予该市场共通货币,界定了主流品味(此品味有助于打造出值得为其生产供应商品的市场),创造了时尚、行为两者的标准(该市场里的上层阶级,借这些标准确认对方是可以交易的对象,而不致有损身份地位或冒太大的违约风险)。如今,这些功用或许分由许多看似不相关的市场参与者(从国际货币基金到圣罗兰公司)来行使,但我们并未摒弃其中任何一项功用。在贡品贸易集中于北京的时代,这种贸易不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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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的朝贡体系现在多被视为赔本买卖。理由是朝贡国的供奉物品数量与天朝的回赐数量明显不成比例,而且是朝贡物品的经济价值远低于回赐物品。我们可以分析一下之后再做结论不迟。 “厚往薄来”的朝贡体系

 

  毫无疑问,古代中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东亚,乃至整个世界最优越的文明之一。在交通条件尚不足以梯山航海,跨越自然障碍的时代,古代中国人傲然四顾,发现周边的族群或政权无出我右者,于是对自己的文明产生了无比的自豪感。

  在当时许多小国都抢着要和中国朝贡,就是因为这买卖太划算了,因为朝贡一事日本自己还打了一架,史称宁波争贡。

  朱棣成为明成祖后,明朝朝贡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空前盛况,中外交往盛极一时,据《明史》记载明朝时来华朝贡的国家多达150多个,“大明统一万方,天子文武圣神,以仁义礼乐君师亿兆,故凡华夏蛮貊,罔不尊亲。际天极地,举修职贡。自生民以来,未有如今日之盛者”。

  因为明王朝的朝贡贸易带有很大的赏赐性质。又因为是“外夷”的朝贡,所以身为“上国”的明王朝,无论给价还是回赐往往超出“贡品”价值的几倍甚至几十倍。

  中国的金属、缎、绢、瓷器、茶叶、书籍,都是日本的生产、生活必需品,日本人需要中国财富。于是他们也开始认同这种“甜头巨大”的朝贡。将朝贡看作是一种营利之机,甚至是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

  史料记载,每当载满明朝赏赐货物的朝贡船回国时,日本人就衣冠整齐聚在兵库港的岸边翘首西望。一个日本和尚在日记里得意洋洋的写道:“船归朝,宣德钱到来。”

  日本每派出一次进贡贸易船,回国后其总获利约在二十万贯左右。甚至是从明朝带来的铜钱本身,也是值钱的东西——日本国内无造币能力,国内长期使用的流通货币是中国的洪武、永乐、宣德铜钱。日本国内铜钱价甚高,一千文价值四两银子,从中国输入的铜钱,本身就可获利三、四倍。 朝贡体系对中国亏本吗?

  首先我们要明白,贡品与回赐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贡品与回赐,从经济角度来说,仅仅是一种象征性的贸易行为。从政治角度说,则是一种表达友好的象征方式。从始至终,朝贡物品都只是一种象征手段。朝贡体系的核心意义,不在于双方摆出了多少物品,而在于朝贡体系所构建的国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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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朝贡体系中,并不指定具体的国家来做中央王朝,而是由最得各国认同、实力很强、交通也不算十分不便的国家来做。但是,东亚地区的朝贡体系,几乎历来都是由我国充当中央王朝,以至于“中央王朝”几乎与“中国”同意。

  朝贡体系中,王朝的核心权力,不是拥有各藩属国的管辖权,而是拥有裁判权。各国之间的矛盾,王朝有权进行裁决;各国政权的合法性,王朝有权进行裁决。

  争执不下,我来定夺;好坏正误,我来判断。这种权力,相当之大了。

  而对应裁决权,为了维护权威,对于不服裁决的,天朝可以“强制执行”。手段有很多,中国常用的手段,也是最可怕的手段,就是“绝贡”。绝贡,就是拒绝对方朝贡,也就是排除出朝贡体系。

  排除朝贡体系意味着什么?就相当于现在把你踢出了WTO不光天朝不跟你玩了,你周边的国家也不和来往,所有人在朝贡体系之内,只有你不在,这意味着什么?王朝对你的生死不负任何责任,可你却处于他的藩属国的包围之中!一头狼,拖着一大堆肉,孤零零走在荒野上。老虎表示它的死活我不管。你说荒野上的狼群狗群会怎么做?王朝不表态,你就已经脊梁骨发凉了;王朝谴责你一下,你就得深沟高垒全力抵抗所有邻国的频繁骚扰和入侵;王朝象征性出点兵,你就要面临邻国们兴奋到极点、充斥着掠夺目的的疯狂入侵。弄成这样,你都快亡国了,王朝都没怎么动弹。到最后,王朝真的出兵打你。你以疲惫之兵、残破之国,面临王朝精锐之师、充沛之力,胜算几何?闹出这么多事,就是因为你说了一句“不服”。然而本来你什么事儿都没有,就是拿点土特产,象征性进贡一下。你不服?你再说一次? 二战后美国援助欧洲疯狂撒钱

  马歇尔计划(The Marshall Plan),官方名称为欧洲复兴计划(European Recovery Program),是二战后美国对被战争破坏的西欧各国进行经济援助、协助重建的计划,对欧洲国家的发展和世界政治格局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该计划于1947年7月正式动,并整整持续了4个财政年度之久。在这段时期内,西欧各国通过参加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总共接受了美国包括金融、技术、设备等各种形式的援助合计130亿美元。若考虑通货膨胀因素,那么这笔援助相当于2006年的130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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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歇尔计划的影响一是加快了欧洲各国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而后形成了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用以对抗苏联 加大了美国对西欧的影响力,说白了这些钱可不是白撒的,你们得了好处就要听我的,做我的小弟,欧洲诸国拿来美国的好处还不以美国马首是瞻?这和中国当初的朝贡体系是不是很像?

  古代中国只有“天下”,没有“世界”,而“天下”则“莫非王土”。所以,前来朝贡的在理论上都是皇帝的臣子,历代天朝从来不会公开承认朝贡的一方是与自己平等的国家。古代中国的“天朝”架子还能有人买账,而在主权国家平等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的今天,“万邦来朝”只能作为史书里的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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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11年一直被认为是明朝朝贡体系解体的一年。不仅北方的蒙古高原地区,开始形成越来越强的敌对势力,连南洋地区的小邦也开始被西方殖民者所侵蚀。那么在同时代的世界各地,都在发生什么事情呢?他们彼此之间,是否存在什么内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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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11年的世界,是从中世纪进入到近代的关键年份。虽然很多事情不是在这一年里发生的,但之前很多事件的结果与之后很多事情的起始点,都在这一年里有着集中出现。从这点来说,不应该按照地理上的大洲划分来进行孤立叙述。而应该按照几个重要的势力来分头说起。

  先说不断引领世界进入近代化进程的欧洲地区。1511年的时候,西欧的主要国家都加入了一场持续数十年的长期鏖战--意大利战争。1511年就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强大而富有扩张性的法国,引发了教皇、威尼斯、西班牙、神圣罗马帝国和英格兰的联手抵制。反法的神圣同盟建立,几乎注定了之后一段时间内的主流:西欧VS法国。

  此时的西欧地区,主要国家都开始受到大航海时代的影响。但中世纪封建继承制与贵族集团的较量,依然牵扯着他们的主要精力。

  在当时的不列颠岛,英格兰和苏格兰还是两个独立而经常对立的国家。由于大航海时代的开始,两个岛国都比过去都重视发展新式海军。英格兰的亨利八世与苏格兰的詹姆斯四世,不约而同的大造海军。1511年,两国在近代早期最具威力的战舰纷纷下水。

  真正从海上开发获益的国家基本只有两个:西班牙和葡萄牙。

  前者已经在10年前发现了美洲大陆,但著名的美洲银矿尚未被发现。此时的西班牙人也没有控制美洲大陆上大片土地,主要基地被限定在加勒比海地区的古吧等岛屿,并积极开拓尤卡顿半岛。由于没有足够的贵重金属矿藏被发现,所以他们当时主要的营收手段就是农业与种植业。

  相比之下,葡萄牙人在海上的获利要多很多。经过十多年的征战,他们已经建立一条里斯本--好望角--蒙巴萨--果阿的国际远洋航线。他们开始垄断西欧地区的香料贸易,并通过从西非获得的黄金、象牙、奴隶与经济作物,盛极一时。1511年,葡萄牙人还占领了他们在远东的最大基地马六甲。这不仅有利于控制亚洲海运,也在实际上破坏了明朝人拥有的南洋朝贡体系。

  葡萄牙人是当时大航海时代主要受益者

  在东欧,俄罗斯人或者说当时的莫斯科大公国,正在以不可阻挡之势开疆拓土。除了对传统罗斯的几个城市共和国进行侵占和同化,还向西不断与波兰-立陶宛大公国发生冲突。他们一方面扶持乌克兰地区的早期哥萨克,一面同立陶宛争夺今天的白俄罗斯地区。1511年就是这一阶段成功前的关键性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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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洲地区最大的威胁是以巴尔干为基地的奥斯曼人。这个帝国在1511年陷入了一个微妙的内乱阶段。由于奥斯曼继承人制度规定,继承者必须杀死自己所有的男性直系亲属。所以每次奥斯曼的苏丹新旧交替,都会形成一场小规模的内战。

  1511年,已经按耐不住的王子塞利姆虽然造反失败,但靠着近卫军支持,躲在克里米亚半岛的基地内伺机而动。老苏丹巴耶济德二世实际上无力阻止这个局面。帝国的对外扩张因此处于一个停滞期。但从后来的历史发展来看,要在横跨欧亚两地的帝国内获得优势,就必须拥有以首都君士坦丁堡为中心的近卫军支持。因为后者是最容易获得欧洲最新技术,并转化为自身存在优势的集团。

  顺着奥斯曼帝国的版图,我们可以将目光转向中亚地区。在这一年里,起源于阿塞拜疆山区的萨法维王朝,已经控制了波斯地区和两河流域。由于奥斯曼人的大举东征还没来临,所以他们有能力将力量集中到更东面的河中与阿富汗地区。他们最大的对手,就是河中北部地区来袭的乌兹别克人。双方为了河中地区的主要城市撒马尔罕而大打出手。波斯的什叶派与中亚的逊尼派激烈交锋。由于前一年取得了谋夫之战的胜利,波斯人在1511年保持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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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波斯人还是觉得经常向河中用兵,太麻烦了。所以他们需要扶持一个势力较弱但又有巨大影响力的军阀,作为自己在撒马尔罕的代理人。蜗居在费尔干纳一带的帖木儿王朝贵族巴布尔,成为了他们的理想选择。后来的印度莫卧儿王传君建立者,在1511年,春风得意的再次拿下撒马尔罕的控制权。这也是他最后一次图谋河中。之后,就因为当地逊尼派居民反对他与什叶派合作,将乌兹别克人又引了回来。莫卧儿的建立,可以说在这一年就已经注定。而此时的北印度,还处于垂垂老矣的德里苏丹国控制。

  巴布尔最后一次控制河中 然后只能选择南下了巴布尔的表兄弟赛义德,则更为激进一些。在和巴布尔联合又败给了乌兹比克人之后,他带着自己的人马向东到了今天的新疆地区,投奔了蒙古帝国最后的直属残余部分--东察合台汗国。这成为了后来叶尔羌汗国的开始。

  当时的中亚地区,可以说是已经进入了一个大规模洗牌运动的后期。原先代表突厥-波斯化的蒙古系势力,正在急速衰退。100年前还能建立中亚大帝国的帖木儿,在100年后已经无法护佑自己的徒子徒孙。两股在中亚历史上不断重复出现的势力,正从他们的策源地向着整个中亚挺进。其一便是与西方交流更为密切的西部文明势力,以萨法维王朝为代表。其二便是来自东北方半开化地域的蛮族,以乌兹别克人为例。

  至于中亚地区的斗败者,也顺着历史的轨迹,向着两个方向撤退。巴布尔选择了南下印度,赛义德决心向东重回文化故土。他们后来也都获得了成功。

  最后,顺着赛义德东奔的方向,我们可以来看一看当时的明朝。1511年的明朝,实际上也处于自己历史进程中的一个转折点。这个转折点既包括了自己的内部属性,又与外部世界的国际地位有直接关联。

  1511年的明朝,除了在当年失去了马六甲与南洋地区的宗主地位,还在前些年遭遇到了西北地区的安化王叛乱。表面上看,这些事情似乎对明朝本身没有太大影响。实际上,这些事首先意味着明朝对外控制力的衰落,其次就是内部本身的根基也出现了问题。这两种控制力的减退,将在之后的一段时间内,不断发展出更为严重而著名的事件。

  特立独行的正德皇帝,是儒家士大夫笔下不务正业的昏君代表。但他的行事作风,恰恰是明朝前期皇帝身上的蒙古式作风残余。只不过在这种残余最终消退前,由年轻的皇帝来了一次巨大的回光返照。在他短暂的统治期结束后,明朝皇室将从嘉靖帝起,彻底从蒙古式作风,转为保守而传统的中原式风格。之后的明朝皇帝,将彻底变为东方吏制国家的宫廷君主。这对后来的历史,也有着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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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说,1511年是世界近代史起步阶段的关键性年份。旧时代的影响,在这一年继续推动着历史发展。但引领未来发展方向的新势力,也已经纷纷登上舞台,或正在创造历史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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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明朝推行行都武卫的设置和各政教势力多封众建相结合的行政管理体制,把整个西藏纳入中央王朝统辖之下。为进一步强调分封所包含的政治隶属关系,明朝统治者在分封的同时,建立了与之配套的严格的朝贡制度。朝贡成为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政治联系的特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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