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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

  《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公元1060年)完成,《新唐书》修成后,其主编曾公亮曾上皇帝表“其事则增于前,其文则省其旧”,认为这是本书胜过《旧唐书》的地方。《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因为北宋时期比较安宁,有许多在战乱时期不易收集到的史料,到北宋初年得到了征集和整理。《新唐书》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保存了我国军事制度和用人制度的许多宝贵史料。

  《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书,“二十四史”之一。

  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公元1060年)完成,《新唐书》修成后,其主编曾公亮曾上皇帝表“其事则增于前,其文则省其旧”,认为这是本书胜过《旧唐书》的地方。《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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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唐书》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保存了我国军事制度和用人制度的许多宝贵史料。《新唐书》的宰相、方镇诸表,也给读者认识唐朝宰相族系(世家大族)的升降和藩镇势力的消长,提供了一条线索。著名史论家王鸣盛在《十七史商榷》中说:“新书最佳者志、表”。这是公允的评价。自司马迁创纪、表、志、传体史书后,魏晋至五代,修史者志、表缺略,至《新唐书》始又恢复了这种体例的完整性。以后各朝史书,多循此制。这也是《新唐书》在我国史学史上的一大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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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唐书》主要作者宋祁、欧阳修是北宋一代文宗,著名文学家。宋祁及其兄宋庠,在当时有“二宋”之称,宋人《东轩笔录》说宋祁“博学能文,天资蕴籍”;欧阳修为“唐宋八大家”之一,散文为其特长。他们笔下的功夫当然不同一般。

  参加编撰《新唐书》的其它作者,也都为北宋时期名家高手。宋仁宗嘉佑年间曾公亮《进新唐书表》中所列之范镇、王畴、宋敏求、刘羲叟等,都是当时文坛知名人物。范镇曾为翰林学士,文笔流畅,有《东斋纪事》等百余卷流传于世。王畴文辞严丽,一向为世所称。宋敏求为北宋一代掌故大家,富于藏书,曾编《唐大诏令集》和《长安志》,对唐史十分熟悉。刘羲叟是著名天文学家,后来曾助司马光编《资治通鉴》,《新唐书》用这些人主笔,自然文采粲然,体例严谨。

  另一方面,宋、欧等人在修《新唐书》时,态度也很认真。欧阳修负责〈本纪〉、〈志〉、〈表〉部分,撰稿六、七年。宋祁的〈列传〉部分时间更长,前后长达十余年。他曾一度为毫州太守,“出入内外”把这部稿子随身携带。在任成都知府时,每天晚宴过后,开门垂帘燃烛,几乎都要著作到深夜。这种认真谨严的态度,使《新唐书》在不少方面的确胜过《旧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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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唐书》因撰稿时间仓促,有些转抄自唐实录、国史的痕迹都没能抹掉,存在许多“大唐”、“本朝”、“今上”字样。宋祁等在新修时,把这些不伦不类的话都删削了。使《新唐书》在体例和笔法、风格上显得比《旧唐书》完整严谨得多。另外,《新唐书》在列传的标名上也作了归纳整理,如把少数民族仕唐将领合并到“诸夷蕃将传”中;把割据的藩镇也归到一起来写等等。这样,就使得眉目更为清楚。

  《新唐书》以清新质朴的语言特点为后世人赏识。也有了巨大的影响。

  史料考证

  因为北宋时期比较安宁,有许多在战乱时期不易收集到的史料,到北宋初年得到了征集和整理。据专家估计,司马光修《资治通鉴》时参考史料达三百种之多,《新唐书》的修撰与《通鉴》时间相近,司马光看到的,宋、欧等势必见到。如在《新唐书》增加的《李绩传》记载立武后之争时的态度,记房玄龄论守成之难易,都是《旧唐书》和其它书所不及的。其它如《新唐书》的《食货志》里增加了唐朝屯田、和籴、矿冶等资料;《地理志》记载各地河渠陂堰的灌溉情况和各州的土特产,也都是他书少见的珍贵史料。

  欧阳修还是当时有数的金石大家,他对古代金石学颇有研究,曾撰《集古录》,用金石刻的记载考证史实。最有名一例,即他用孔颖达碑文考证出这位唐初杰出经史学家表字冲远的事实。这些都使《新唐书》在某些史实考证方面更胜一筹。

  体例创新

  《新唐书》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保存了我国军事制度和用人制度的许多宝贵史料。《新唐书》的宰相、方镇诸表,也给读者认识唐朝宰相族系(世家大族)的升降和藩镇势力的消长,提供了一条线索。著名史论家王鸣盛在《十七史商榷》中说:“新书最佳者志、表”。这是公允的评价。自司马迁创纪、表、志、传体史书后,魏晋至五代,修史者志、表缺略,至《新唐书》始又恢复了这种体例的完整性。以后各朝史书,多循此制。这也是《新唐书》在我国史学史上的一大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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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代时期就曾有《唐书》(即《旧唐书》)编成,但宋仁宗认为《唐书》“纪次无法,详略失中,文采不明,事实零落”,庆历四年(公元1044年)下诏重修 。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七月,仁宗催促“速上所修《唐书》”。前后参预其事的有宋敏求、范镇、欧阳修、宋祁、吕夏卿、梅尧臣,《新唐书》所依据的唐人文献及唐史著作均审慎选择,删除当中的谶纬怪诞内容,裁减旧史本纪十分之七。

  总的说来,〈列传〉部分主要由宋祁负责编写,〈志〉和〈表〉分别由范镇、吕夏卿负责编写。最后在欧阳修主持下完成。〈本纪〉10卷和〈赞〉、〈志〉、〈表〉的“序”以及《选举志》、《仪卫志》等都出自欧阳修之手。因为〈列传〉部分出自宋祁之手,而欧阳修只是主持了〈志〉、〈表〉的编写,出于谦逊,同时欧阳修认为宋祁是前辈,所以他没有对宋祁所写的列传部分从全书整体的角度作统一工作,因而《新唐书》存在着记事矛盾、风格体例不同的弊端。所以《新唐书》署“欧阳修、宋祁撰”。其为二十四史之一。

  《新唐书》对〈志〉十分重视,新增《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兵志》附以马政,原有的《天文志》和《历志》篇幅超过《旧唐书》三倍,新〈志〉载有文武百官的俸禄制度,为旧〈志〉所无 。又有屯田、边镇、和籴等,皆旧〈志〉所无。《新唐书》也恢复立〈表〉,立了《宰相表》、《方镇表》、《宗室世系表》、《宰相世系表》,历代官修正史〈表〉多缺略。清代学者王鸣盛在《十七史商榷》中说:“新书最佳者志、表,列传次之,本纪最下” ,王鸣盛同时还指出《新唐书》史表的设置有一些不足,“窃谓史之无表者,固宜补矣,有有表而尤不可以不补者……禁军以宦官掌之,不但朝政尽为所挠,并废立皆出其手,则左右神策中尉亦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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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祁有文名,曾任知制诰、翰林学士等职。他历时十余年完成〈列传〉,于嘉三年(公元1058年)交齐全部列传的稿子。欧阳修是北宋著名的文学家,擅长古文,他因参加推行“庆历新政”的活动,被贬为地方官,至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才调到朝廷任翰林学士,主持修史工作,等到他写定〈本纪〉、〈志〉、〈表〉,已是于嘉五年(公元1060年)的事了。

  清代王鸣盛以《宋史·宋祁传》、《欧阳修传》为据,认为宋祁修书“在仁宗天圣之晚年,历明道、景祐、宝元、康定,至庆历中告成,以书成进左丞云云”;“(欧阳)修之修《唐书》,乃在嘉祐之前至和年间事,距祁稿成时,相去已十余年”,“书成,上距祁稿成约又二十余年矣”。因此,“二公修书不同时明矣”。这一说法,迄今仍为部分学者沿用,都未发现王鸣盛错缪的关键所在。其根源在《宋史·宋祁传》将“诏求直言”的时间误作“景佑中”,而这又是《宋祁传》中唯一的一个年号。《宋祁传》文中指明宋祁受命纂修《唐书》在“诏求直言”前,故王鸣盛误以为宋祁修《唐书》自天圣至庆历,前后差不多也是17个年头。但《宋史·仁宗纪》景祐年间并无“诏求直言”一类的事,皇祐元年才有“诏台谏非朝廷得失”。《宋祁传》中宋祁“直言对”后紧接“进温成皇后为贵妃”,与《仁宗纪三》的记载相符,时在“皇祐”,而非“景祐”。显然,《宋祁传》是将“皇祐”误作“景祐”了,一下子把时间提前了10多年。

  王鸣盛提到宋祁“守亳州,以稿自随”,《宋祁传》说得很清楚,是因为“坐其子从张彦方游”。传中虽无明确纪年,但宋祁是附在其兄宋庠传后的,前面《宋庠传》明明白白地写着:皇祐三年,“祁子与越国夫人曹氏客张彦方游”。宋庠受牵连罢相在这一年,宋祁出知亳州也是这一年。此时尚“以稿自随”,仍在修撰中,怎么会在庆历中告成?王呜盛的失误,一是不知“景祐”当为“皇祐”,二是后来在《蛾术编》卷九考知“祁修书凡七年,而自皇祐元年至三年独秉笔,自此出知亳州,皆书局自随以至于成,凡历十六年也”,却仍然坚持“宋欧修《新唐书》不同时”的结论。《宋史·宋祁传》的这一年号错误,除了《宋景文集》卷二九《直言对》有案语注明“仁宗本纪皇祐三年春三月诏求直言”,“本传作景祐中误”而外,迄今竟似无人知晓,请同仁们注意。就整个《新唐书》的纂修而言,应当说:新修唐史前后17个年头,前10年宋祁主持编修,后7年欧、宋共同“刊修”。草稿初成,呈宋仁宗审阅。仁宗看后,发现这部史书出于二人之手,体例与文采均不尽相同,于是令欧阳修删改修饰为一体。欧阳修此时却拒不修改,他说:“宋公于我为前辈,且人所见不同,岂可悉如已意?”最后仅校阅过一遍,一无所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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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书,“二十四史”之一。

  优点

  《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

  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食货志》增加为5卷,不仅比《旧唐书》份量大而且比较有系统、有条理地保存了大量社会经济史资料。《地理志》着重叙述唐朝地理沿革,记载军府设置、物产分布、水利兴废等情况,补充了不少《旧唐书·地理志》所没有的资料。

  《天文志》和《历志》在篇幅上超过《旧唐书》3倍以上,记载了唐代流行的7种历法,特别是保存了历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大衍历》的《历议》,反映了唐代历法理论的水平和发展高度。

  《艺文志》比《旧唐书·经籍志》增加了很多,特别是唐玄宗开元以后的著作补充了不少。如李白柳宗元的著作,就有一些是《旧唐书》所没有收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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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宋人认为,《新唐书》要比《旧唐书》高明。他们严厉批评《旧唐书》“纪次无法,详略失中,文采不明,事实零落”(《曾公亮进新唐书表》),认为《新唐书》无论从体例、剪裁、文采等各方面都很完善。《新唐书》作者批评《旧唐书》“使明君贤臣、隽功伟烈与夫昏虐贼乱、祸根罪首,皆不得暴其善恶”,所以在《新唐书》中秉孔子修春秋之意,进行所谓“忠奸顺逆”的褒贬,并在《旧唐书》的类传的基础上,增添了卓行、奸臣、叛臣、逆臣等类传,又将原有次序作了重新排列。《新唐书》修成后,其主编曾公亮曾上皇帝表,颇为得意地说:“其事则增于前,其文则省其旧”,认为这是大大胜过《旧唐书》的地方。

  新书废旧书61传、增331传,但对其原始根据却说法不一。有说是“文征明《重刻旧唐书序》言”,有引作“马端临在《文献通考》中指出”,也有不少人看出马端临是引用的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的著录:“凡废传六十一,增传三百三十一。”清代钱大昕另有统计,也被认为“遗漏很多”。黄永年统计说,新书共增修了315传,包括“只有一两句话极简略”的记载,不包括“诸帝公主传所记二百一十二个公主”。事实上,那种“只有一两句话”追述其在唐代先祖的记载,作为“人名索引”开列得越细致越有利于读者,但这绝不能视为是人物小传或新增人物传,两者不应混同。

  其实,关于新书增废旧传的情况,《新唐书》的编修者是有他们的统计标准和统计数字的。《郡斋读书志》卷七《史评类》著录,吕夏卿撰《唐书直笔》4卷、《唐书新例须知》1卷,为其“在书局时所建明”。其中,《唐书新例须知》记有“新书比旧书增减志、传及其总数”。这就告诉人们,吕夏卿作为编修官,在当时有过统计。尽管在《郡斋读书志》的著录中未记录其“增减志、传及其总数”的具体数字,但这个统计数字无疑会存于书局,并为各编修官所熟记。

  据《玉海》卷四六《嘉祐新唐书》条引《国史志》云:纪十、志五十、列传百五十。凡废旧传六十一,增新传三百三十一,又增三志、四表,凡二百二十五卷、录一卷。(旧史凡一百九十万字,新史凡一百七十五万九百三十字。)所谓《国史志》,指北宋《国史》中的《艺文志》。北宋《国史》,仁宗天圣八年修成宋太祖宋太宗宋真宗《三朝国史》,神宗元丰五年修成宋仁宗宋英宗《两朝国史》,南宋宋孝宗淳熙十三年修成宋神宗宋哲宗宋徽宗宋钦宗《四朝国史》。其中,仁、英《两朝国史》120卷,纪5卷、志45卷、列传70卷,宋敏求作为史馆修撰参预其编修。因此,《两朝国史·艺文志》著录《嘉祐新唐书》,必然要依据当年书局的统计数字,更何况宋敏求又是当年《新唐书》的六编修官之一。《郡斋读书志》据此记录了“旧书约一百九十万,新书约一百七十四万(言)”,而《直斋书录解题》则据此记录了“凡废传六十一,增传三百三百十一、志三、表四”,为《文献通考》、文征明等转相引录。

  以两部《唐书》每卷人物列传前的目录为统计依据,除去各自的重复,所增(包括正传、附传)、所废(仅指正传)数字极为接近上面所引《国史志》的数字(诸帝公主不在统计之列),证明“废旧传六十一,增新传三百三十一”,确实是《新唐书》书局留给后人的一个权威性的统计。

  《新唐书》还在〈列传〉中保存了一些《旧唐书》所未载的史料。自安史之乱以后,史料散失不少,唐穆宗以下又无官修实录,所以宋祁为唐后期人物立传,采用了不少小说、笔记、传状、碑志、家谱、野史等资料。同时,还增加了不少唐代晚期人物的列传。关于少数民族的种族、部落的记载,新唐书比旧唐书多而且详。据赵翼《廿二史札记·新唐书》载:“观《新唐书·艺文志》所载唐代史事,无虑百数十种,皆五代修唐书时所未尝见者。据以参考,自得为详。又宋初绩学之士,各据所见闻,别有撰述。”这一切对修唐书都提供了有用的资料。许多列传中采用了小说、文集、碑志、逸史和政书等文献。诸志在采用“旧书”各志资料之外,又有新的扩大。有关实录、政书、逸史、文集、碑志以及小说等文献,均在采摘之列。

  缺点

  《新唐书》也有明显的缺点,最主要之点是封建正统思想较为严重。编写者对隋末、唐末农民起义大加挞伐。在《黄巢传》前冠以“逆臣”二字;对隋末窦建德等农民军使用了极为恶毒的词汇,如“猬毛而奋”、“磨牙摇毒”、“孽气腥焰”等等。对武则天,则诬为“弑君篡国之主”,声言写《武后本纪》目的为“著其大恶”,以便清算等等。诸如此类,都可看出《新唐书》在观点的正统方面更胜于《旧唐书》。

  欧阳修与宋祁皆有排佛的偏见,故《新唐书》将玄奘、一行等事迹一概不写,致使玄奘、一行在《新唐书》中无任何只言片语,无以反映盛唐时期的佛教风采。韩通因反对“陈桥兵变”,《新唐书》无立传。韩愈曾为石洪作墓志,石洪官仅止于县尉,无奇伟之事迹,《新唐书》竟收此“谀墓之文”。《新唐书》虽列有《兵志》,却很空疏,例如《新唐书·兵志》记载:“唐有天下二百余年,而兵之大势三变,其始盛时有府兵,府兵后废而为彍骑,彍骑又废,而方镇之兵盛矣。”,其议论不明,于史实亦不符。

  《新唐书》大量采用笔记、小说,形成不少错误,《直斋书录解题》卷四批评《新唐书》“拾取小说私记,则皆附著无弃”,“徒繁无补”。王观国《学林》卷五“霓裳羽衣曲”说:“盖《国史补》虽唐人小说,然其记事多不实,修唐史者一概取而分缀入诸列传,曾不核其是否,故舛误类如此也。”

  在写法上,《新唐书》也有不及《旧唐书》的地方。例如有的〈本纪〉、〈列传〉失之太简,甚至作了毫无道理的砍削。清代史评家王鸣盛《十七史商榷》曾提及,《新唐书》本纪较旧书几乎减去十分之六七。有人统计,《旧唐书·本纪》部分近三十万字,到《新唐书》仅剩下九万字,而《哀帝本纪》旧书约一万三千字,新书只剩千字左右。这种过简的写法,使《新唐书》失去了许多重要史料。又由于苛求文字精炼,宋祁、欧阳修等不惜删去许多重要情节,如《旧唐书》里写得十分生动、极为悲壮的《封常清传》、《高仙芝传》,到《新唐书》则删削得索然无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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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代学者王欣夫批评欧阳修编撰《新唐书》“着意文字而忽略考证”。《新唐书》共计转录韩愈文16篇,在《藩镇·吴元济传》中全文载录韩愈的《平淮西碑》,《新唐书·韩愈传》“赞曰”,宋祁还说:“其道盖自比孟轲”,“可谓笃道君子”,肯定其功业与孟子“齐而力倍之”,“仰之如泰山、北斗”,这样的过誉,显得不自然。

  如上面描述的,作者封建正统思想尤为强烈。《新唐书》对隋末窦建德等农民军十分反感,动不动辄以“猬毛而奋”、“磨牙摇毒”、“孽气腥焰”等恶毒之语呼之。故《新唐书》不可取代《旧唐书》,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多用《旧唐书》,朱熹的《通鉴纲目》重“春秋笔法”,多用《新唐书》。由于《新唐书》存在不少问题,在颁行不久,吴缜写了《新唐书纠谬》,共举出该书四百六十条错误。在找出《新唐书》差错的同时,亦认为撰修者是“不知刊修之要而各徇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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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学家黄永年指出:“他(宋祁)用这种文体把《旧唐书》里原有的诏令、奏议以及记叙文字乱改一气。例如柴绍传有‘隋将桑显和来战,绍引军缭其背’,这‘缭其背’是什么意思呢?查对《旧唐书》,原来写的是‘绍引军直掩其背’。因宋祁嫌它不够古,所以硬用这个‘缭’字来替换‘直掩’,‘缭’是绕的意思,用在这里确实很奇,同时又很涩,因为使人读到这里就得打住,无法念下去。再如《旧唐书》的玄宗废太子瑛传有‘李林甫张九龄为中书令,希惠妃之旨,托意于中贵人,扬寿王瑁之美,惠妃深德之’几句话。宋祁却改成‘九龄罢,李林甫专国,数称寿王美以揠妃意,妃果德之’。这个‘揠’字本是拔的意思,宋祁用在这里当‘助长’‘迎合’来讲,确实够奇,不对照《旧唐书》谁又能看懂呢”

  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自司马迁创纪、表、志、传体史书后,魏晋至五代,修史者志、表缺略,至《新唐书》始又恢复了这种体例的完整性。以后各朝史书,多循此制,这也是《新唐书》在我国史学史上的一大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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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自司马迁创纪、表、志、传体史书后,魏晋至五代,修史者志、表缺略,至《新唐书》始又恢复了这种体例的完整性。以后各朝史书,多循此制,这也是《新唐书》在我国史学史上的一大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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